黑龙江将发行123亿元专项债,补充44家中小银行资本金

澎湃新闻记者 陈佩珍
2021-06-10 16:59
来源:澎湃新闻

20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又扩容至新省份。

6月9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21年黑龙江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信息披露文件》显示,2021年黑龙江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123亿元。

具体来看,黑龙江省123亿元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全部为新增债券,债券期限为10年,第6-10年末等额偿还本金,其中前5年只偿还专项债券利息,后5年偿还专项债券本金及利息。本期债券利息按半年支付,发行后均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市流通,债券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偿债资金主要来源于用款银行的年度盈利、股息分红、股权转让收益等。本期债券收入、支出、还本、付息等纳入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偿债保障程度高。

募集资金用途方面,黑龙江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黑龙江省本级、哈尔滨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伊春市等共计13个地区的44家中小银行发展

澎湃新闻发现,44家中小银行中,除龙江银行1家为城商行外,其余43家均为农信机构,包括17家农商行和26家农信联社。从分配额度来看,龙江银行将获得35亿元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43家农信机构合计将获得88亿元资金用于补充资本金。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黑龙江省123亿元支持中小银行专项债有两种注资方式:一是通过由各级财政局以转股协议存款方式向用款银行补充其资本金的债券资金合计16家银行共53.2025亿元;二是由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资金运营主体,通过间接入股方式向用款银行注资补充资本金的债券资金合计28家银行共69.7975 亿元。

天眼查显示,黑龙江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黑龙江省财政厅全资控股,注册资本为73.69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于宏。

2000亿中小银行专项债的具体使用情况还在陆续披露中。根据澎湃新闻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已经有广东、山西、浙江、广西、内蒙古、江西、辽宁、黑龙江8个省份公布了中小银行专项债相关发行计划。

    责任编辑:郑景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