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山西!我省一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2021-06-05 21:25
山西

2021年6月4日上午10点,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发布《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0)》暨年度典型案例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并回答记者提问。其中,山西“被告人张小建等11人盗掘古墓葬案”入选。

2021年6月4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中国环境资源审判(2020)》暨年度典型案例和《中国环境司法发展报告(2020)》新闻发布会。侯裕盛 摄

被告人张小建等11人盗掘古墓葬案

基本案情

2013年11月至2016年6月,张小建等11人形成盗掘古墓葬团伙,先后多次在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陶寺乡陶寺村北等地盗掘古墓葬十四座,所出土文物包括青铜鼎、青铜簋、青铜编钟、青铜鬲、青铜匜、青铜鱼片、青铜方盘等,上述文物倒卖后共获利834余万元。经鉴定,上述被盗墓葬系东周时期墓葬,均属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

裁判结果

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小建等11人违反国家文物保护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均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其中,被告人张小建在盗墓活动中,策划预谋、安排分工、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依法应系主犯;被告人段虎杰、张利斌既组织预谋又积极参与,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依法应系主犯;被告人闫振峰、郭建强探墓、盗墓并监督“出货”,系作用较小的主犯;被告人张晓东等6人系从犯。一审法院以盗掘古墓葬罪判决被告人张小建等11人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15万元至1万元不等。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系黄河流域陶寺遗址发生的盗掘古墓葬刑事案件。黄河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黄河文化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陶寺遗址位于山西省襄汾县陶寺村南,是黄河中游地区以龙山文化陶寺类型为主的遗址,是华夏文明的源头之一。案涉襄汾县陶寺北古墓葬群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巨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人民法院结合案涉盗掘行为造成的客观危害后果,在法定刑幅度内,依法予以从重处罚,体现了严惩重处,推进黄河文化遗产系统保护的坚定决心,对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坚定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去年以来

山西法院深入贯彻落实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

接下来,跟随晋小法

一起回顾这些重要时刻

2020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多部门出台《关于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建立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平台,出台《关于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意见》《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的规范》。

2020.04

4月27日,忻州市忻府区法院对陈某峰等十二名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案一案作出宣判,被告人陈某峰采取挖陷阱、布置铁夹等方式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公安机关从其住所查获野生动物活体7只、野生动物死体217只、动物角18个等,其中包括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野生动物。忻府区法院依法对陈某峰等被告人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2020.06

6月5日,第49个世界环境日,省高院与省生态环境厅等6家单位在山西媒体智慧云平台主办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带领环境资源审判庭相关同志出席,并介绍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和典型案例,37万人次参与了直播互动。

2020.09

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黄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推进会上,山西高院签署《黄河流域9省区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并就司法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进行交流发言。

2021.03

原标题:《美丽山西!我省一案例入选最高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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