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化转籍,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车辆档案实行电子化转籍后减少了办事流程和两地往返
广大车主纷纷点赞
电子化转籍究竟有何特别之处?
又该如何办理呢?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机动车转籍
机动车所有人因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管所管辖区域,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的机动车变更登记。
电子化转籍
机动车转籍档案资料实现网上电子化转递,车辆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管所申请办理,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
虽然电子化转籍很方便
但并不是所有的机动车都可以办理哦
适用车型仅适用于非营运小型载客汽车、非营运微型载客汽车(包含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转籍变更迁出,
其他机动车登记业务仍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执行。
电子化转籍办理方式1
登录"交管12123"APP后,通过【业务中心】→【机动车转籍申请】,进入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流程,注意:用户可以为已备案的本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办理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
2选择需办理转籍申请的机动车,在选择转入地界面选择转入地城市,勾选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复选框,认真阅读机动车转籍申请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确认信息界面。
3进入确认信息界面,核对所有人、号牌种类、号牌号码、转入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机动车转籍申请提交。
4申请成功后,转出地车管所制作转籍档案电子化资料,转入地车管所收到电子资料后将受理用户的申请。
当办理完成后车主可直接携带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
前往转入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转入业务
温馨提示
1. 车辆电子转籍仅限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且车主不变;
2.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籍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3. 确保车辆未超过年检期限;
4. 无需将车辆开回转出地验车,直接前往转入地车管所提交材料、交验机动车,办理转籍业务。在转入地车辆管理所,收缴原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核发新的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5. 车主用户确认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需持有居住证),未持有转入地身份证明的,转入地车管所不予受理;
6. 机动车状态为“转出、被盗抢、停驶、注销、海关监管、嫌疑车、查封、扣留、达到强制注销标准、强制注销、事故逃逸、锁定、达到报废标准公告牌证作废、违法未处理、事故未处理、抵押/质押”的,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以及车辆类型、使用性质不符合转籍申请条件的,不得申请。
来源:乌兰察布市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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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电子化转籍,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