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党史 悟思想】肃州党史 | 镇压反革命运动

2021-05-18 17:31
甘肃

巩固新生人民政权

酒泉地处河西要塞,人口构成复杂,由于国民党反动政权长期统治,封建地主、恶霸势力压迫人民甚为惨痛。同时,酒泉解放于甘肃其他重镇之后,部分土匪特务逃窜聚居于此,恶霸、地主、反动会道门对刚刚建立的人民政权大肆进行破坏活动,对新生的人民政权造成了严重威胁。解放后,县工委领导全县人民深入组织开展了清剿土匪、肃清敌特组织和镇压反革命运动,积极开展支援抗美援朝运动,提高了人民的政治觉悟,增强了人民团结,进一步加强和巩固了新政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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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压反革命运动

解放后,酒泉县虽然建立了人民政权,但反动势力并不甘心失败,一些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互相勾结,制造谣言,破坏生产,迫害干部和群众,反革命气焰十分猖獗,给酒泉县地方政权建设与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胁。

1950 年 3 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10月,又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此后,省委召开全省公安司法检察联席会议,安排部署镇压反革命运动相关工作,成立了省特种案件处理委员会。按照中央和省委、专区安排部署,县工委成立了由县工委书记王庆海、县长兼法院院长华农、县公安局局长黄钲、县委组织部部长许志义、宣传部部长李安滋组成的镇反委员会,各区及酒泉市(县辖区级市)成立了由区(市)委书记、区(市)长参加的保卫委员会,领导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同时,有党组织的系统和单位,以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主,成立了镇反学习委员会。各级组织成立后,分阶段、有计划地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

酒泉县第一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从 1950 年 10 月开始到 1951 年10 月结束。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宣传发动群众,重点打击首恶分子,摧垮反革命组织体系。运动开始后,全县各级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指示精神,检查了以往对反革命分子镇压不严的偏向,并对现有案犯的材料重新进行了清查。公安、司法机关在对敌情材料进行综合研究整理基础上,提出了搜捕对象名单,经县工委严格审查后,集中抽调 250 余人于 1950 年 11 月 17 日至 19 日分头进行集中搜捕。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加大了反革命分子的处置力度。这一阶段中,全县共处理反革命分子 423 人。另外,对罪行轻、民愤不大、本人确实愿意悔改的 113 人按照宽大政策进行了处理,交由所在乡管制。

1951 年 2 月 20 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为镇压反革命提供了更加明确、具体的政策和法律依据。6 月,全县镇压反革命工作进入收缩休整阶段,开始清理积案。县(市)成立了清理积案委员会,并从公安、检察、法院抽调干部 22 名,分成三个小组开展积案清理。清理采取调查研究与发动群众审查、讨论相结合的方法,按照“先清两头(一头指罪恶昭彰,民愤极大的;一头指罪恶轻微,可捕可不捕的),后清中间”的步骤,对所有恶霸、匪首、惯匪、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目等反革命案件进行清查处理。至 1951 年 10 月底,清理积案工作结束,全县共清理积案 219 件,涉案人员 360 人。

酒泉县第二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从 1951 年 11 月开始到 1952 年10 月结束。这一阶段的重点是结合土改运动,集中力量打击恶霸和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集中深挖暗藏较深、民愤极大的反革命分子,巩固镇压反革命运动胜利成果。县工委结合土地改革、“三反”、“五反”运动开展,在深入调查、掌握大量证据的基础上,先后在西店区、河北区、西南区、嘉峪区、城东区、临水区、总寨区、河东区、河西区和城区召开公判大会 20 次,共逮捕处理反革命分子和各类刑事犯罪分子 344 名。

酒泉县第三次镇压反革命运动从1952年12月开始到1953年5月结束。这一阶段主要是以农村为重点,打击隐藏在宗教界内的反革命分子和取缔反动会道门组织,对猖獗一时的土匪、特务、恶霸、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目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充分发动群众深揭深挖,进行严厉打击。

酒泉县的镇压反革命运动集中打击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和反动会道门头目等五方面的反革命分子,基本上肃清了公开的反革命势力,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确保了土地改革、支援抗美援朝斗争、社会主义改造和国民经济恢复等工作的顺利进行。

来源:肃州区发布

原标题:《【学党史 悟思想】肃州党史 | 镇压反革命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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