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国际淡水豚日,江豚获一级保护待遇但仍未升级保护地位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许梦娜
2014-10-24 11:49

位于江苏省南京市下关滨江风光带的江豚观赏地。 东方IC 资料

 

       10月24日为国际淡水豚日,江豚物种保护近期传来好消息。

        “长江江豚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10月14日,农业部发布通知提升江豚保护级别,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其的管理保护工作。

        这是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将长江江豚列为“极度濒危”的级别后,农业部做出的最新反应。

        “这意味着我们呼吁多年的江豚保护级别升级的目标取得突破性进展。”WWF(世界自然基金会)长江项目高级总监雷刚表示,“农业部对于江豚保护等级提升的认可,为这一濒危物种的未来带来了希望。”

        动物保护专家、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野生动植物保护研究所所长杨道德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对于江豚保护早该如此,除了江豚外,许多动物譬如穿山甲也该提升保护级别。

按一级保护动物的保护要求

        10月14日,中国农业部在其官网上公布了《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称,长江江豚按照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要求,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措施。对于非法捕捞、伤害长江江豚的行为,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侵占长江江豚的栖息地、索饵场、育肥场和洄游通道,对于破坏长江江豚生境的行为,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从保护力度、违法惩治力度、增强保护意识、获得国内外重视、募捐、资金投入等等方面,江豚的保护都将得到加强”。杨道德称。

        “农业部这次发布的通知,可以确保在其部门管辖范围内,长江江豚将被作为一级保护动物对待,并约束本部门所属各级别单位的行为”,雷刚表示这至少有三方面的积极意义,包括严格管控威胁长江江豚的行为、控制长江中下游水域的非法渔业活动和加大对江豚保护的经费投入。

仍未升级为一级保护动物

        然而,即便被农业部提升了保护级别,但江豚仍不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目前,作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已远少于大熊猫,且种群呈现快速下降趋势。

        杨道德告诉澎湃新闻,江豚正式成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还需要经由林业部门、农业部门核准、确定,并提交国务院审议,“这个过程需要时间,但江豚保护已经等不及被列为一级保护动物,这说明现在江豚面临的威胁非常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林业部和农业部共同制定和发布,分别确定珍贵、濒危的陆生野生动物和水生野生动物名录。

        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由于自1989年颁布以来长久没有得到全面、系统的更新,其已滞后于部分物种种群的变化,“除了江豚,还有一些动物也面临非常危险的处境,早该被列为一级保护动物”,杨道德称。

保护网络没有建立只会有更多“江豚”

        2012年,中国开启大规模长江江豚科考,2012年长江淡水豚考察总指挥、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员王丁教授指出,“江豚灭绝的速度正在加快。”对于江豚急剧减少的原因,王丁说:“航运阻隔造成江豚迁移困难,水利设施建设导致长江中下游水文状况发生变化,江湖阻隔,适合江豚栖息的洲滩区域减少。”

        长期关注江豚保护项目的自然大学研究员蒋忆并不乐观,“江豚保护网络一直没有建立起来,只会有更多的‘江豚’,水污染一直都存在,挖沙的情况也日益严重,禁渔期依旧打渔,非法捕捞屡禁不止。更加令人担忧的是洞庭湖、鄱阳湖屡次提交建坝方案,这对江豚这个只有一千头左右的种族来说是灭绝性的打击”。

        就在农业部提升江豚保护级别前夕,国家高层也对江豚保护做出批示。据扬州日报9月3日报道,奔波四年为江豚寻找迁地保护的65岁江豚保护志愿者陈宜林获总理“点赞”。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资源环保处向陈宜林表示:“李克强总理和农业部部长已分别就你们的意见建议作了批示,感谢你们。”

        2009年4月1日,致力于鲸豚类保护的多家非政府组织,联合宣布每年10月24日为国际淡水豚日,旨在提高民众对淡水豚类的保护意识,加强政府对淡水豚类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