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学校开始招生啦!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关于2021年秋季学期公办幼儿园
网上报名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1年新都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现将网上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生对象
各幼儿园所在(镇)街道年满3周岁(即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户籍幼儿。
02
网上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5月17日09:00—5月21日17:00。
2.报名流程:5月17日09:00—5月21日17:00,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登陆2021年新都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网上报名系统链接(http://xdedu.cdyzb.net)或扫描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
家长可选择户籍所在镇(街道)的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若未被公办幼儿园录取,可选择户籍所在镇(街道)的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再次进行网上报名。
若不选择公办幼儿园,也可直接在规定时间选择户籍所在镇(街道)的一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
3.现场资格审核。5月22日09:00—17:00,网上报名成功后,幼儿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诚信承诺书、幼儿户口簿和出生证明原件到所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需要进行双胞胎(多胞胎)和多子女绑定录取的,在现场资格审核时向幼儿园提出申请)。
4.电脑摇号。5月24日—28日09:00—17:00,若报名幼儿数大于招生计划数,采取电脑摇号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报名审核通过名单即为录取名单。
名单确定后,各幼儿园张榜公布拟招收新生名单。幼儿法定监护人可到报名的幼儿园大门处查看录取结果。
5.办理入园登记。6月2日09:00—17:00,幼儿法定监护人持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被录取幼儿园办理入园登记。
6.注意事项。家长须保证网上填报及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漏报、错报等原因导致网报不成功的,责任自行承担。若存在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报名资格。
特别提醒
各幼儿园按照新都区2021年最新镇(街道)行政区划招收幼儿园所在镇(街道)适龄户籍幼儿。具体行政区划调整内容详见文末《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都区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成府函〔2019〕125号)文件。
2021年秋新都区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桂湖街道
新都街道
新繁街道
石板滩街道
大丰街道
三河街道
斑竹园街道
军屯镇
清流镇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都区调整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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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0日
除了幼儿园,
还有一所新学校向孩子们敞开怀抱啦~
新都区兴乐路小学招生公告
2021年秋季

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拟招收8个班,共360人。
招生条件和要求
1. 年龄要求:年满六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
2. 区域要求:我校服务区内,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儿童与法定监护人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簿地址一致。
招生时间表
1. 5月10日~21日:网上信息采集。
请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市教育发布”或http://ywzsrx.cdzk.org,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按照提示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2. 5月31日~6月4日:有效信息审核。
我校服务区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有效信息资料(资料详见以下说明),暂借新都区西街小学英才幼稚园场地进行信息审核。
3. 6月22~29日:公告名单并录取。
22日,公布兴乐路小学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入学结果;29日,区教育局最终确定学位后,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带领下到兴乐路小学领取《2021年新生入学注册卡》。
4. 8月28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适龄儿童在其法定监护人带领下持《2021年新生入学注册卡》到我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说明
1. 有效信息资料:
户口簿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自行保留,复印件交学校招生办公室存档登记)。其中复印材料包括:
① 户口簿复印件。
户口簿复印件含3页内容:户口簿主页(家庭地址页)及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所在页。【从上到下装订顺序:1适龄儿童页、2户口簿主页、3法定监护人页】。(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必须同一户籍)。
② 房产证或其它相关材料复印件。
房产证明复印件包含:房产证主页或购房合同主页,有购房者和房产地址页等信息。(房产证明要与户口簿地址一致,如所在小区未办理房产证,可提供购房合同复印件)
2. 其他类儿童信息采集。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双集体户子女、在新都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须于5月10日——5月21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提交印证材料后进行信息采集。军人子女须于5月31日前持军人身份证明、本人及子女户籍证明、房产证明等材料向四川省成都市警备区提交申请,经警备区认定后转交我区教育局进行网上信息采集。
3. 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进藏干部职工、省(市)部门认定的抗疫医务人员、消防救援人员等优抚对象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4. 集体户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父和母)一方或双方为新都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为外地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新都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 在蓉港澳台或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在新都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请于每年4月30日前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进行申请登记。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6. 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房的购房者子女就学,参照市教育局、公安局、住建局《关于妥善做好受疫情影响新建楼盘未能按期交房的购房人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成教函〔2020〕35号)要求,经当地住建部门和公安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7. 按《义务教育法》要求,在我校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因各种原因申请缓学的,须由其监护人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教育局审核后方可缓学。
8. 本招生公告未尽详处请参阅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新都教发〔2021〕13号)文件,也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市教育发布、新都教育。
9. 兴乐路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刘老师15928532961
黄老师 13980584445
新都区兴乐路小学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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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乐路小学兴于爱,乐于成
原标题:《这些学校开始招生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