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兴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2021-05-12 21:28
广西

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我区有少数人员轻信“赴缅甸打工”的招聘信息,被骗往缅甸、柬埔寨等国家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或为利益驱使非法出租、出售、购买“两卡”(包括手机卡、个人银行卡、单位银行账户及支付账户等)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严重侵犯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偷渡出境、实施或帮助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是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对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在此温馨提醒您:

(一)中国公民出国务工务必通过合法的劳务中介机构办理相关手续,警惕虚假招聘信息,避免上当受骗。同时要妥善保管好护照,不得将护照丢弃、转让转交或抵押给他人。

(二)非法偷越国(边)境属违法行为。严禁公民非法出入境和组织、运送他人非法入境,对违反规定的人员,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三)坚决不参与贩卖、出租、出借“两卡”违法活动。根据出租、出借和买卖“两卡”的惩戒机制规定,国家对被惩戒的个人列入失信用户名单,5年内不得新开银行账户、不得办理非柜面业务以及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不得新开办入网卡。

(四)不因蝇头小利出租、出售、购买出借“两卡”,坚决拒绝他人以自己的名义开办贩卖、出租出借“两卡”等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个人“两卡”被他人使用,应及时收回,收回有困难的,应及时到开卡机构注销,并向属地公安机关报备。

(五)凡参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被予以处罚的,个人违法犯罪信息被永久记录,将影响个人征信、影响子女等直系亲属考学、入党、征兵、报考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等的政治考核,并取消享受政府有关优惠政策的资格。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事关千家万户,创建无“骗”兴宾,是我们共同的期盼和责任。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请您认真阅读此信,并将此信内容转告您的家人、亲友及邻居,共同守护好每个人的“钱袋子”,杜绝上当骗。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2日

来源:“兴宾司法”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致兴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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