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南航、南理工、南信大......江苏部分高校的本科招生章程出炉啦!

2021-05-11 20:30
江苏

近日

一批江苏高校发布了

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小编先整理了一波

后面还会持续更新

一起来看~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本科招生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考生也可在学校招生网查询。学校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要求编制预留计划,预留计划数为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平行志愿省(自治区、直辖市)已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超出计划部分考生的录取。

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安排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化课成绩;理工类(除飞行技术专业外)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化课成绩;综合改革类(除飞行技术专业外)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文化课成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被调剂专业录取要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我校报考专业要求相一致。学校录取时按照生源地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在艺术文理分科的省份只招收艺术文科考生。

(2)凡报考我校音乐表演、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专业考试和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我校不组织校考。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类专业考试并合格,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音乐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省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省级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者,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报考环境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考生按照要求参加当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或认可的美术类专业考试,专业成绩须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专业录取控制线,且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其所在省份美术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情况下,进档后,按考生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加的总分排序,根据各省份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考生语文、外语、数学成绩进行录取。

(4)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办法公告》。

飞行技术专业录取规则:

(1)考生年龄要求在16周岁至20周岁(2001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

(2)飞行技术专业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广东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湖北省、重庆市、陕西省、上海市、江苏省共十二个省份招收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科类要求为理科(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要求)。

(3)2021年学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分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4)有关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详细要求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1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4001810287

招生网址:http 电子信箱:zsb@nuaa.edu.cn

学校监察处投诉电话:025-84891546

南京理工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投档时,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学校认可经各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对于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根据有关省份招生录取改革的建议要求,制定相应录取方案。其中: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在实行高考改革的省(区、市),考生所报考专业(类)必须符合学校选考科目要求。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学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艺术类招生统一使用生源省(区、市)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按照各省(区、市)投档规则予以录取。

联系方式

本科招生网站:http 咨询电话:400-110-2882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也可登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网查询。

录取规则

进档考生专业志愿采用“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进行排队,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如果所报第一专业已满,按顺序考虑第二专业,依此类推。

当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学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或排序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政策,则按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优先录取。如仍相同,普通类再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总分、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体育类、艺术类考生再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则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择优录取。

学校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对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调阅档案,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院艺术类投档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最后的录取信息以该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

邮政编码:210044

招生咨询电话:025-58731378

招生传真:025-58731333

电子信箱:zsb@nuist.edu.cn

招生咨询QQ群:1033419791

招生办官方微信:nxdzsb

招生办小程序: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学校官方微信:nuist1960

招生监督电话:025-58731002

招生监督邮箱:jiwei@nuis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南京师范大学

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原则

对于报考学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不含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学校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规则。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以外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报考学校体育学类专业,必须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且专业考试合格(以下表述为“专业分达到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以体育统考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并安排专业,若体育统考专业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对兼报不同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相同,则录取时采用“分数清”的原则,即录取时统一划定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所报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如所报专业考试科目不同,则录取时采用“专业清”的原则,即先处理专业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专业生源不足,再考虑专业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对于艺术类专业、高校专项计划(厚生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高水平运动队及外语类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事宜,学校依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本年度相关招生简章开展工作。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邮编 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3720759;

招生监督电话:025-85891511;

招生信息网址:http://bkzs.njn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师招生(nsdzsb)。

南京工业大学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同分比较的规则进行排序。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自治区、直辖市)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录取信息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学校一般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等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浦珠南路30号

邮政编码:211816

招生微信公众号:njtechzb

招生咨询电话:025-58139090

招生传真:025-58139090

电子信箱:zhaosheng@njtech.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58139070

招生监督邮箱:jiwei@njtech.edu.cn

学校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njtech.edu.cn

南京邮电大学

招生计划

第十条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数为准。根据教育部及教育厅相关规定,我校2021年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录取规则

学校对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依据“分数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的辅助排序分排序录取;投档时如无辅助排序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总分排序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综合衡量考生高中阶段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学校在新高考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招生实行专业(组)平行志愿,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组)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报考专业(组)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内蒙古自治区采用“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即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序录取。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江苏省、河北省、安徽省、山东省考生按照艺术类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其他省份考生均按照文化成绩加专业统考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序投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电 话:(025)85866668 85866669

传 真:(025)85866270

地 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9号

邮 编:210023

E-mail:zsk@njupt.edu.cn

网 址:http://zs.njupt.edu.cn

微信平台:joinNJUPT

南京医科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量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及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学校执行教育部与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政策规定,并计入总分。

学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投档分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考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选科要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直辖市)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作为学校安排考生调剂专业志愿的重要参考。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1166

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s.njm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25-86869191 025-86868661

招生传真:025-86869191

电子信箱:zhaoban@njm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医科大学招生

招生监督电话:025-86869060

南京中医药大学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划定阅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依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江苏省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江苏省以外地区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之和由高到低排序,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招生文件中明确规定的各类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学校予以认可。

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已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38号

邮政编码: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11852

招生传真:025-85811161

电子信箱:zsb@njucm.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5811025

招生监督邮箱:jiwei@njucm.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njucm.edu.cn

南京林业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生,综合考虑生源数量及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招生实际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分别确定南京校区和淮安校区分省分专业计划。淮安校区学生入学后一、二年级在淮安校区学习,三年级开始在南京校区学习。

录取规则

学校坚持以高考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普通类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依据投档成绩安排录取专业。投档成绩同分情况下,我校依据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出台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若考生所在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理工类、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发展情况,择优录取。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需满足填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及专业安排原则

(一)学校只认可生源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考生须根据生源省(区、市)的相关规定参加该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

(二)考生文化分和艺术专业分均达到生源省(区、市)划定的相应批次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如生源省(区、市)有固定投档规则,按照其固定投档规则录取;如生源省(区、市)无明确规定,按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统考成绩)+文化成绩+加分(各省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情况下,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仍相同,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5427320、400-928-1115

电子邮箱:zsb@njfu.edu.cn

本科招生网:https://zsb.njf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NFUZSB)

微信小程序:南京林业大学本科招生

监督电话:025-85428753

南京财经大学

招生计划

按照国家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本着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保持数量稳定的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南京财经大学最终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以如下政策为准:按数学、语文两门科目的分数之和从高分到低分再次排序,若仍相同,则分别按数学、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学校原则上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加分条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绩调档,参与专业排序。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等特殊类型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25-0365

监督电话:025-86718703

招生主页:http://bkzs.nufe.edu.cn/

微信平台:南京财经大学本科招生

咨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3号学生事务中心(行政楼一楼)

电子邮箱:njcdzb@nufe.edu.cn

江苏师范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办审核公布的为准。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

普通类专业录取时学校按照历史类、物理类、艺体类等分类(专业)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学校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不设专业级差。在安排专业时,以投档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若各省级招办对于录取规则没有规定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依次比较考生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文科类按语文成绩,理科类按数学成绩,再相同将按照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特殊类型专业的录取规则:

高水平运动队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录取。

运动训练和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实行单独招生,考生须参加相关考试,按照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政策录取。

体育教育专业录取: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省统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录取:

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分别达到我校相应专业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美术(设计)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

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书法学专业录取: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书法学专业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

文化成绩达到省控线且专业成绩达到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合格线(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达到省统考或联考控制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0.4+专业成绩×0.6)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21116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403064

电子信箱:zsb@jsn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6-83500560

招生监督邮箱:jiwei@jsn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徐州医科大学

招生计划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江苏省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规则

1.学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依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最后安排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由学校作退档处理。

3.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的录取,按教育部、省教育厅的规定和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江苏省外普通类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规则

1. 学校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原则,依据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最后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2. 内地新疆高中班、中西部协作计划、对口援疆扶贫定向培养招生计划的录取,按学校的招生办法执行。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徐州市铜山路209号

邮政编码:221004

招生咨询电话:0516-83262666

招生传真:0516-83262045

电子信箱:zsb@xzhm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6-83262246

招生监督邮箱:xzhmujw@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xzhmu.edu.cn

学校本科生招生网:http://zsb.xzhmu.edu.cn

常州大学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对进档考生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二)美术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三)音乐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四)表演、舞蹈表演: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非校考省份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校考省份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当专业校考成绩相同时,按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五)体育类: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需分别达到考生所在生源省份相应的体育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专业分、文化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21号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咨询电话:0519-86334485;86330566

招生传真:0519-86330566

电子信箱:zsb@cc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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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cdzs.cczu.edu.cn

苏州大学

招生计划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录取原则

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专业分类分批次录取。

普通类专业录取方法:

⑴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录取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专业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⑵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中,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⑶进档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使用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

⑷进档考生同分排序规则。考生的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中第一高分科目、第二高分科目、第三高分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中的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语文、数学、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总分、数学、语文、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⑸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原则上只录取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体育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保送录取运动员、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录取办法依据教育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学校本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南通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通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录取规则

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体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江苏省:当投档分相同时,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择优录取。江苏省外: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如仍相同,高考改革省份综合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其余省份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发展情况后择优录取。

艺体类招生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及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分为录取依据,执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当投档分相同时,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专业分优先、音乐类专业以高考文化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我校艺体类录取规则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不符,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执行。录取信息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南通市啬园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兼传真)

电子信箱:zsb@nt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网址:http 南通大学招生微信公众号: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南通大学招生小程序:南通大学本科招生

扬州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招生计划下达规模和计划编制指导原则,统筹考虑学校人才培养需要、专业办学条件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作等实际情况,确定学校分省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录取规则

普通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江苏省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高考文化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⑵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安排录取专业;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按实际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录取专业。实际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⑴美术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6+(专业分÷专业满分)×0.4〕×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江苏省外美术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⑵音乐类专业

江苏省考生: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分声乐、器乐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河北省、贵州省、河南省、湖南省考生:对文化分达生源所在省音乐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统考(校考)专业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⑶摄影摄像类专业

湖南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摄影摄像类批次最低控制线,专业省统考成绩合格,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山东省考生:文化成绩达省摄影摄像类批次最低控制线并取得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进档考生,根据投档成绩(文化分与校考专业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

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或选择性科目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体育类专业录取办法

对文化分、专业分均达批次最低控制线的进档考生(只限江苏考生),按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0.7+(专业分÷专业满分)×0.3〕×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到低顺序安排录取专业。当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由专家组集体评议,确定考生优先投档顺序。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0685、87990230、87990521、87990359、87991290、87971626、87971618

传真电话:0514-87991362

监督电话:0514-87972358(纪委),0514-87971622、15150825644(招办)

学校网址:http://www.yzu.edu.cn/

本科生招生网:https://zhaoban.yzu.edu.cn/

电子信箱:ydzb@yzu.edu.cn

微信公众号:扬大招办

通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扬州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5009)

江苏大学

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主管部门有关要求以及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考生也可登录江苏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录取规则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均以投档分为录取依据(艺术类录取时,对于以文化成绩和省统考成绩按比例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综合分为录取依据;对于没有计算综合分的省份,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安排专业。

对于投档分相同的江苏省考生,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选考历史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选考物理的考生依次按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对于投档分相同的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内蒙古自治区采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400-0511-365、0511-88780048

传 真:0511-88791785

网 址:http://zb.ujs.edu.cn

监督电话:0511-88791010

联系地址:镇江市学府路301号江苏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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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各高校官微官网、招考部落

原标题:《最新!南航、南理工、南信大......江苏部分高校的本科招生章程出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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