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龙门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林琳

2021-05-07 17:54
广东

林琳,女,中共党员,现任龙门县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委员、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三级警督。

林琳同志于2016年5月被评为广东省全省法院司法警察警衔晋升和军转干部培训班优秀学员;2016年9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第三季度“警务之星”称号;2017年被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2017年6月荣获广东省全省法院“做合格司法警察”主题演讲比赛优胜奖;2018年7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首届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技能竞赛警务实务类二等奖;2018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个人;2019年9月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记2018年度“个人二等功”。2019年7月被中共龙门县委员会评为龙门县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林琳同志对党和人民忠诚与热爱,深刻领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龙门法院机关党委委员职责,组织协调工、青、妇、文体参加各项比赛和开展各项活动等工作,并荣获2018年龙门县第三届“基层党建创新项目”PK大赛第三名;2018年度惠州市先进职工之家称号等荣誉;龙门法院荣获龙门县庆祝建国70周年歌咏比赛三等奖及2019年惠州市法院系统运动会冠军的好成绩。忠实履行副大队长职责,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自从警以来,每次执行押解、看管、值庭和安检任务,她脑子里时刻牢记安全责任,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不给被告人留下任何逃脱的机会,确保不出任何纰漏。圆满完成院党组安排的各项任务,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及扫黑除恶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从未出现过安全事故。在防疫期间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挺身在前,始终坚守在抗疫一线阵地,提前进入联防、联控、监测工作岗位,和法警同事们一道圆满完成了防疫期间院机关巡逻执勤、庭审保障等任务,充分发挥了党员干部主动担当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林琳所在警队分别在2014年和2016年获全省法院“一级警队”称号。

林琳认为,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要拥有执法为民的情怀,要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有一次,一名因交通事故导致半身不遂、情绪异常激动的女性残疾人到龙门法院办理申请执行手续后,准备独自前往龙城街道办事处办理低保手续。当她艰难地推着轮椅独自前行时,那萧瑟的背影让林琳看了心里发紧。于是,林琳立即向司法警察大队领导汇报了该女士的情况,主动申请把该女士送到办事处。

炎炎烈日下,林琳一人手推轮椅将重达160多斤的女当事人送到龙城街道办事处。当时,该女士流着热泪紧紧地握住林琳的手说:“同志,您辛苦了!您是我见到过最有爱的女警察,法院有你们这样的好干部,相信我的案件也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林琳擦擦脸上的汗水微笑着说:“没事,这是我应该做的,为民服务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此时,汗水已湿透了她身上的警服,却照亮了手臂上的警徽。

做一名合格的司法警察,她有甘当绿叶、春泥护花的胸怀,为审判执行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2014年的一天,林琳带队到佛山协助强制执行任务,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蹲守,因突发情况,为阻止相互厮打着同为女性的双方当事人,她想都没有想直接用自己的身体挡住了疯狂厮打的双方,不料手臂多次被抓伤和扭伤。在这过程中,其他的同事也冲上来解围及控制围观的人群。强忍着受伤手臂的刺痛,为防止被执行人逃离,她立即采取应急预案布置蹲守现场。最后,被执行人履行了偿还义务,该案得到了顺利执结。被执行人说:“想不到你们法警也会那么奋不顾身,为了防止我们受伤,你根本不顾自己的安危,真心感谢你。”虽然手臂还一直在流血、在刺痛,可是林琳的心却感觉幸福,一种来自于因为在平凡中守护公平正义的幸福。她觉得,这是司法警察的职责所在,绝对不能让同事和当事人在司法警察的眼皮底下受到不必要的损伤。林琳觉得为了更好地保障执法人员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流点血,流点汗不算什么。

完成这次佛山协助执行任务之后,林琳立即第一时间赶往因患严重心血管疾病需住院做心脏手术的父亲病床前,她忍不住流下了内疚的泪水,“爸,对不起,女儿来迟了!”父亲用微弱的力气握着她的手,轻声对她说:“孩子不哭,爸没事,工作要紧。”与此同时,她的母亲也因为视网膜严重脱落,必须立即进行手术。在这几年里,父母双亲先后做了5次手术,2021年3月至4月的这段时间里,他的父亲躺在重症室的病床上,已经连续昏迷了十几天后刚睁开眼睛的那一刻,林琳跟他视频,他艰难地对女儿说了几个字:“女儿,上班。”这就是他的父亲,一名退伍军人、一名老党员即使徘徊在生命的边缘惦记的依然是让女儿好好工作,作为家里的独生女,她对父母亏欠的实在太多太多。

在积极认真履行本职工作的同时,林琳踊跃参加省、市、县法院举办的各项演讲、书画比赛、文娱演出、体育赛事、学习训练等活动,并先后获得省、市、县各级法院的表彰,2018年1月参加惠州市全市法院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书画摄影展,2018年2月以诗歌朗诵节目形式代表龙门法院参加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全市法院春节联欢会,2018年6月代表惠州司法警察支队参加全省法院“警务”杯篮球赛;2018年10月参加惠州法院系统乒乓球比赛;2018年4月林琳被选派参加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练员教学技能培训班;同年5月被选派参加全省法院司法警察技能规范化提升培训班;同年6月参加全市法院司法警察技能规范化提升班,2020年11月至12月被选派参加广东法院司法警察实战化训练课目培训班,充分发扬艰苦奋斗、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刻苦学习和训练,使自身的政治素质、体能和业务技能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彰显了、作为法院人的精神风貌和文化修养及极强的集体荣誉感。

自参加工作以来,林琳始终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坚持执行党的各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在工作中坚持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忠于职守。作为一名平凡的女司法警察,林琳认真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对党忠诚、信念坚定,爱岗敬业、积极进取、立足本职、一心为公、艰苦朴素、清正廉洁,她既勇担当又敢担当,充分发扬担当进取精神,做新时代的奋斗者,做新时代的女司法警察,做一名勇担当敢作为的优秀共产党员,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警务保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里,用善良的爱心,铁骨铮铮的勇气和力量,顽强拼搏的精神和毅力,诠释着新时代女司法警察的刚柔并存,诠释着新时代人民法院女司法警察的爱国奋斗精神。

来源:龙门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最美政法干警候选人——龙门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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