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涉非法集结罪被判10个月,与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

周伟琪、金东/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5月6日消息,5月6日上午,乱港分子黄之锋、岑敖晖等四人承认2020年一起非法集结控罪,四人在香港区域法院分别被判入狱4至10个月。其中,黄之锋被判囚10个月,跟正服刑刑期分期执行;岑敖晖被判囚6个月;袁嘉蔚被判囚4个月;梁凯晴被判囚4个月。

(原题为《黄之锋涉非法集结罪被判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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