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影股份IPO拟募46亿:垄断红利渐失

澎湃记者 闫鹏飞
2014-06-17 11:06
来源:澎湃新闻

6月16日晚,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网站披露其拟登陆上证所,发行不超过4.67亿股,募集46.18亿元。 IC 图

         6月16日晚,中国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影股份”)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IPO(首次公开募股)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其拟登陆上证所,发行不超过4.67亿股,募集46.1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影股份在招股说明书表示,从2013年开始,中美签署《谅解备忘录》的政策影响开始趋于稳定。

进口影片政策变动迫降利润

        中影股份的招股书显示,2011年-2013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1.78亿元、42.03亿元和42.27亿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5.15亿元、5.6亿元和4.28亿元。

        对此,中影股份表示,由于受到2012年2月中美签署《谅解备忘录》的进口影片政策变动的影响,从2012年2月18日引入的境外影片,不再获得受托从事电影进口环节具体业务的收益,因此2012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2011年仅增长8.79%,2013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较2012年下降23.52%,经营业绩呈现出一定的波动趋势。从2013年开始,中美签署《谅解备忘录》的政策影响开始趋于稳定。

        2012年2月之后,好莱坞大片在中国的票房分账比例提高,从过去的13%提高到25%,引进影片配额,从过去的每年20部提高到34部,增加14部3D或IMAX影片。此前中影股份母公司中影集团与华夏集团为国内仅有的发行进口片资质的公司。

        招股书称,政策变动前中影股份负责实施中影集团进口片的具体业务,可将分账影片的总票房收入的7%和买断影片的管理费汇总为管理费,其中15%上缴中影集团,而变动后,中影股份不再负责进口影片的具体业务,进口分账影片收入的1.5%和买断影片管理费用,由公司从发行收入中上缴中影集团。

        此外,由于美方分账比例的提高,也使中影股份发行环节的成本提高。而据招股书显示,中影股份进口影片实现的票房收入在2012年与2013年分别为58.79亿元与56.55亿元。在影片总票房没有大幅增长的情况下,此政策变动的不利影响一目了然。

 院线影院仍相对强势

        中影股份在招股书中亦列举了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比较发现,中影股份在自身发展与市场竞争中难言有优势。

        以中影股份与华谊兄弟2013年的财务数据为例。前者的总资产、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分别为79.36亿元、42.27亿元以及4.92亿元,后者的对应数据为72.12亿元、20.14亿元以及6.73亿元。而中影股份在2012年时,各项数据均远远优于后者。

        从分产品看来,中影股份的影视制片制作、电影发行、电影放映以及影视服务四个板块的业务占比分别为15.84%、58.35%、16.19%以及9.61%。

        在中影股份的业务板块,发行因为垄断原因而强势,如中影股份在进口片发行业务上的特殊资质。而业内对于中影股份在其他业务上面临的竞争格局多描述为:制片遭遇民营公司围攻,院线影院受冲击但仍坚挺。

        在2013年时,中影股份电影的制片数量为24部,市场业务份额为3.60%。

        而在院线方面,截至2013年,中影股份共分别控股、参股4家电影院线公司,加盟影院数量638家,占全国影院总量的24.47%,银幕数为3483块,2013年的票房收入为41.33亿元,为全国票房总额的18.99%。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近预披露企业中,出现了多家有院线色彩的企业:上海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哪家成为“院线第一股”也颇受期待。

        仅从院线业务来看,中影股份依然难敌市场份额最大的万达院线。

        另外,中影股份旗下控股最大院线中影星美在2012年时被上影股份旗下联和院线超越,退居市场第三位。

        招股书显示,中影股份此次募集的46.18亿元当中,其中12.39亿元用于补充影视剧业务营运资金项目;11.76亿元用于数字影院投资项目;14.33亿元用于数字放映推广应用项目;2.4亿元用于购买影院前广告运营权项目;5.31亿元偿还2007年中国电影集团企业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被认为中影集团股份制改造中起举足轻重作用的中影集团、中影股份原董事长韩三平退休。

        招股书对中影股份的新掌门人有所介绍,喇培康于2014年1月上任公司董事长,现年55岁,其历任中国电影合作制片公司总经理,中影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国家广电总局电影局副局长等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