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廉政部也防不住“内贼”:阿里原人力资源副总受贿260万

澎湃记者 陆玫 张刘涛
2014-06-12 21:33
来源:澎湃新闻

网传的阿里巴巴集团内部通报截图


        6月12日,一份阿里巴巴集团内部通报经网络传播。内文称,阿里集团原人力资源副总裁王凯利用职务影响,将公司年会、集体婚礼、宣传视频拍摄等40余个项目交由其关系密切的同学李某及其挂靠的公司承办。2014年5月,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已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王凯收取贿赂260万元,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

        这已不是阿里内部首次爆出腐败案,2011年阿里B2B公司欺诈交易事件,近百名内部销售人员被认定负有直接责任;2012年,聚划算原总经理阎利珉接受价值53.8万元贿赂,被判有期徒刑7年。据阿里集团廉政部数据,仅2012年上半年,就查处违规员工28人,移送司法机关的员工7人,外包人员3人。为防止内部腐败,阿里专门成立廉政部,并制定严格的《商业行为准则》,为何仍防不住内贼?        

38岁高管受贿260万元        

        1976年出生的王凯在2010年至2012年间,先后担任淘宝人力资源部资深总监,阿里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裁,负责组织文化工作。王凯的中学同学李某,供职于北京艺飞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据网站资料显示,艺飞鸿公司成立于2002年,可独立承制大型演出、企业年会、会议会展、话剧及影视、广告制作等。

        据浙江在线2014年4月15日报道,王凯在负责公司文化活动中,常常先提早与李某沟通设想、要求等等,使其具有提早准备或者较为全面理解公司需求等优势。庭审过程中,王凯表示,竞标决定权在部门,但自己有建议权。一般来说,王凯作为人力资源部副总裁,他建议的供应商很少被部门领导否决。于是,他在“建议”单位一栏,屡屡写下李某单位的名字。

        公诉机关指控,王凯利用负责组织文化工作可以选择供应商的职务便利,将集体婚礼、公司年会、视频拍摄等项目交由艺飞鸿公司承接,后非法收受或者索取李某好处费共计260万余元,用于个人消费。

        艺飞鸿公司官网显示,公司曾承办阿里集团2011年、2012年集体婚礼,2011年淘宝主题年会,2011年淘宝校招武林大会等大型活动。在庭审中,王凯辩称,艺飞鸿公司的业务确实做的好,能完整地表达阿里的文化,是其他很多公司无法做到的,且也有艺飞鸿公司参与竞标但最终没有让它做业务的情况。

        “王凯的行为已严重违反《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第三条第4款‘工作职责的履行’的规定,公司决定开除王凯,永不录用;取消王凯全部股票期权。”阿里内部通报中明确。6月12日,阿里集团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

        5月,杭州余杭法院一审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王凯判处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据澎湃记者了解,王凯因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有权力存在就有腐败的可能        

        上述阿里内部通报中提到的《阿里巴巴集团商业行为准则》,是阿里员工守则中的一部分,对员工接受礼品、赠与、娱乐与其他款待等细节都作出严格要求。该准则要求员工不得利用工作索取或接受任何私人利益或赠与,包括但不限于回扣、贿赂、私下佣金、低于市场价格的贷款、或现金或现金等价物(包括礼券和证券),任何违反本条款的员工会被因此解雇。

        除明文要求外,从2010年开始,阿里巴巴集团专门成立廉正部,并与公司内审、人力资源等多个部门协作,防范并调查内部可能出现的违规行为。

        2012年3月,聚划算原总经理阎利珉因在聚划算团队管理上存在重大失职行为,被免去聚划算总经理职务。2012年8月,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阎利珉受贿53.8万元人民币,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7年;另有几名涉案的前聚划算员工分别获刑1年9个月到5年6个月不等。

        聚划算事件刺痛了阿里的神经,一系列反腐举措迅速出炉。“随着对腐败行为持续不断的打击,部分小二以及外部店家之间涉嫌不正当利益输送的空间受到显著遏制。”阿里集团2012年6月发布的新闻稿中表示。

        然而,此次王凯事件表明,阿里仍无法杜绝内部腐败问题。究其原因,阿里巴巴集团首席风险官邵晓锋曾表示,阿里公司如同社会,有价值产生、有权力存在,就会有产生腐败的可能,“公司和社会是紧密相通的,社会上的不良现象也会影响公司的管理”。

        “绝对的权力才会导致绝对的腐败,而广泛授权配合更市场化的机制才能保证平台型企业的健康发展。”邵晓峰认为,接下来阿里巴巴仍将强化价值观建设,推进资源市场化、透明化和公正化,逐步完善商业模式,最大程度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