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钟法律课堂 | 狗咬人致重伤!5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将违法

2021-04-30 20:29
浙江

原创 南湖法院 南湖法院 收录于话题#典型案例13#嘉兴26

5分钟法律课堂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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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然而生活在人口密集的都市中,难免会发生人与狗的碰撞。最近关于养狗拴不拴绳的问题,引发群众热议。不给狗拴绳的狗主人,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我家狗不咬人。”但是身边许许多多的案例告诉我们,平时乖巧可爱的狗狗,到底会不会咬人,谁都无法预料。

Review

案情回顾

悲剧发生在2018年的一天早晨,吴阿姨像往常一样走到地下车库取车,忽然从拐角处跑出来一只黑色大型犬,吴阿姨认出是邻居程阿姨家的狗,平时程阿姨也常说自家的狗很乖,不会咬人的,吴阿姨也就放松警惕没有管它,自顾自走在路上。结果这只狗看到吴阿姨,非常迅速的朝她扑过去,张口就咬。吴阿姨疼得出于本能把狗甩掉,接着在狭小的车库走廊里逃跑,狗对其穷追不舍。吴阿姨跑到一楼电梯旁,再次被狗扑倒撕咬,她用力挣扎,才把狗驱逐到一扇门外,然后马上给自己的儿子打电话求救。

吴阿姨的儿子小张在接到母亲电话后,立即下楼协助母亲逃离并驱赶狗。母子逃到电梯内,狗也扑了进来,在电梯内咬住吴阿姨的脚,强行拖出电梯。小张奋力救母,狗又扑进电梯对他们进行撕咬,小张也被狗咬伤。两人使劲驱赶已经发了狂的狗,狗才被赶出电梯,母子得救。他们把狗主人告上法庭

事情发生后,吴阿姨伤势较重,被送往医院急救,全身多处疼痛流血3小时余,身上有二十多处咬伤,各咬伤处均较深、皮肤撕脱、脂肪大量外露及脱落,医院当场安排手术。2019年又因此经历2次住院,1次手术。

程阿姨向吴阿姨支付治疗费、康复费、陪护费、手术费、专家费共计43000元,向小张支付治疗费、误工费共计1000元,但其余均未支付。双方经南湖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两次调解,但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吴阿姨母子一纸诉状,把程阿姨告上了法庭。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吴阿姨的损失合计55000元,儿子小张的损失合计3000元,由程阿姨赔偿,扣除其已支付的43000元和1000元,余款12000元和2000元当场支付给吴阿姨母子。此后如果再发生医疗等费用的,再另行主张。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即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从2021年5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的行为将上升为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该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生活中如果再遇到类似本案程阿姨因遛狗不牵绳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情形,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要求宠物狗的主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即便存在极端情形,如因他人故意造成损害结果的,遛狗不牵绳的主人仍然无法免除其全部的法律责任。

原标题:《5分钟法律课堂 | 狗咬人致重伤!5月1日起遛狗不牵绳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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