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八)

2021-04-27 11:03
宁夏

兴庆区法院以“组合拳”出击 快办案办好案

近期,兴庆区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牢牢站稳群众立场,打出实招“组合拳”,因案施策,高效快速化解纠纷,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实际工作成效。耐心调解至深夜,邻里纠纷终化解

4月15日下午,杨远慧法官在参加完破产案件债权人会议后,又匆忙投入到5个因楼上漏水、楼下房屋被淹而产生的邻里纠纷案件中。诉前调解中,经过举证质证,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分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杨法官考虑到几个案件均是邻里纠纷,彼此要在一个小区、一栋楼里长期生活,远亲不如近邻,耐心、细致地向各方当事人摆事实讲道理,最终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此时已近晚上十点钟。

历时214分钟,微信调解减诉累

4月8日,在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被告均不在本地,考虑到原、被告往来不便,短时间到庭参与诉讼会增加诉累,法官助理王菲菲及法官任旭昊先后通过微信群组的方式与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并开展线上调解,历时214分钟,双方成功达成和解,并同意以赋强法律文书的形式调解,此时已近晚上8点。2021年4月15日,原、被告双方到场办理了赋强公证文书。

释法明理全过程,化身“检修工”促执行

李海波法官承办的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中,经审理后判决后解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并由被告支付租金和赔偿损失,宣判后,李法官及时释法析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再上诉。4月16日,李法官应当事人请求到涉案房屋现场组织双方进行房屋交接,但在交接过程中,双方因认为案涉房屋的壁挂炉、灯具不能正常使用且房屋内装修附着物并未进行拆除而再次产生分歧。李法官遂卷起衣袖调试壁挂炉,并请专业人士到场进行检查,经调试,壁挂炉恢复了正常使用,灯具、房屋内装修附着物则进行折现处理,双方当场支付了判决项下款项,该案当场履行完毕。

案件生效再出力,多案合并再调解

银川市兴庆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的宁夏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马某某经济补偿金纠纷一案,原告不服该裁决,向兴庆区法院申请不向被告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000元,因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如不服该裁决,应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故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原告未上诉,该案现已生效。后杨法官在审理原告起诉其他被告的同类型案件的过程中,法官组织当事人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时又询问原告是否愿意针对之前已生效的案件进行调解,因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故又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结案止纷争,当庭履行促和谐

2018年2月,原告李某与宁夏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至国外工作,因疫情原因,被告尚欠原告2020年2月至5月期间的工资。2020年5月,原告收到被告口头通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且被告在2020年3月至5月未向原告缴纳社保费用,给原告造成了损失。庭审过程中,张晓春法官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充分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释法明理、耐心劝导,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案件得以及时清结。

兴庆区法院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对党忠诚、服务人民”的使命宗旨,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及时及早耐心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解决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金凤区法院破解腾退厂房难

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起刘某某申请执行排除妨害纠纷案,强制腾退位于金凤区良田工业区内一印务公司厂房。成立专案组 召开腾退工作专项会议

2019年,刘某某因涉及排除妨害纠纷将该印务公司诉至金凤法院,经判决,该公司应在判决生效后将存放于厂房内的打印设备搬离,并赔偿刘某某经济损失。但判决后,该公司却迟迟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案情涉及强制搬离大量厂房设备,较为复杂,承办法官敬宇接手案件后,立即向相关领导汇报案情,金凤法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执行局局长李建民、执行局副局长杨天成、执行法官敬宇遂组成专案小组,研究破解该案涉案设备搬离难题。专案小组经对该印务公司名下存放于厂区内设备情况进行核查后得知,涉案设备已被兴庆区人民法院先行查封,如若强行搬离涉案设备,势必会影响到兴庆法院的执行程序。

了解上述情况后,专案组研判分析了案件处理细节和注意事项,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及时得到履行,金凤法院牵头主持召开了印务公司设备搬离工作专项会议,在会上与兴庆区人民法院沟通后,决定协同开展设备办理及腾房工作。

多方协力助执行 强占厂房终腾退

为保证此次强制腾退工作顺利进行,金凤法院执行局提前制作了强制腾退行动方案。根据方案,设备腾退现场由金凤区长城中路街道办事处协调执法大队到场维持秩序,同时邀请公证人员现场进行公证。金凤法院执行局专案小组约谈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的代理人白某,白某表示认可本次行动方案,愿意配合腾退。

4月15日上午9时,按照既定方案,在执法大队协助和公证人员见证下,执行法官对厂房内机器设备逐一清点核实,登记造册,指导工人用工程车辆搬离厂房内所有物品,整个执行过程文明有序,全程录像。历时4日,执行局全体干警终将这些大型打印设备全部搬运至指定地点,厂房顺利腾空,至此强制腾退交付工作圆满完成。

当前,适逢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金凤法院执行局以提升执行质效为目标,以优化执行资源配置为抓手,着力于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面对强制腾退等重大难点、难案,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专班,已累积破解6起“腾房难”案,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金凤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实实在在的为民举措。

贺兰县法院:“无讼”化纠纷 调解促和谐

“咱们村这周有什么法律问题或者矛盾纠纷,需要法庭提供法律咨询的吗?”每周三是贺兰县人民法院金贵人民法庭法官固定到“无讼村居”创建点——银河村“坐诊”的时间,他像往常一样走进村委会,向村干部询问村上的近况。在得知两天前曾经有两位村民向村委会反映过一起矛盾纠纷后,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

案情还原

张某在银川市经营着一家瓷砖店。2014年,同村的王某因装修房屋到张某的店里想购买8000元的瓷砖,因为是同村,张某先将瓷砖交付给王某使用,而王某因当时无钱支付便出具了欠条。后经张某多次催要,王某仅支付了3000元,剩余5000元至今未支付。法官在详细了解这起买卖合同纠纷后,与特邀调解员耐心调解,引导当事人知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承诺于4月底付清货款,法庭当天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贺兰法院以“无讼村居”创建为契机,主动融入并参与社会治理,坚持“无讼”理念,创新工作机制,不断进行多元解纷的探索性实践,以接地气、解民忧、聚民心的方式就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不断激发社会治理创新活力,推动逐步形成止讼、化讼、少讼乃至无讼的良好氛围,聚力打造“无讼”品牌。

永宁县法院:“亮剑”执行不停歇 砥砺扬帆勇攻坚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永宁县人民法院将学习教育成果积极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实践,把集中执行行动作为强化执行工作的重要抓手,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进集中执行工作常态化。4月25日,永宁法院开展了本月的集中执行行动,凌晨6点钟,2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五路,按照既定的方案前往执行一线。

申请人宁夏某房产公司与被执行人王某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电话催促王某履行还款义务,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予履行。在当日的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前往被执行人王某家中,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法官,王某态度强硬,依旧称其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随即将其传唤至法院,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并告知其如若拒不履行将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执行措施,在了解相关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王某联系家人主动缴纳4万多元的执行案款,并表示剩余案款会尽快履行,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当日共传唤被执行人16人次,执行到位案款4.8万元,执行完毕案件1件,达成和解案件3件。

永宁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生动实践,以实际行动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集中执行常态化推动执行质效提升,对“涉民生”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力保集中执行活动见真章、得实效,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灵武市法院:纠纷化解保企业 兼顾双赢利长远

近日,灵武市人民法院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审理中,落实落细司法服务举措,通过主动司法干预,引导原告合理确定诉求,慎用财产保全措施,促使两家公司达成调解协议,实现利益共赢,彰显了司法谦抑、审慎、善意的理念,及时向社会传递了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导向。赢得双方一致认可和好评。

案情回顾

原告宁夏某公司与被告河北某公司签订了《循环水场凉水塔买卖合同》和《循环水场凉水塔技术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凉水塔设备5台,单价60万,总包价300万元。被告一周内提供设计图纸、三个月内完成交货、一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原告依约分两期向被告支付了90万元预付款和90万元发货款,但被告却未交付全部货物且未按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原告找被告沟通时,被告以公司内部管理混乱为由,请求原告“救急”,再支付安装调试款90万元,原告考虑项目不能拖延,便提前支付了90万元安装调试款。被告收到全款后仍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原告多次发函催促未果,起诉至灵武法院。要求支付解除合同和迟延交货违约金共计525万元。并在立案后申请冻结被告账户存款525万元。

承办法官马琳收到此案后,认真审查全部材料,认为原告只提出违约金诉请,且每日按3万元计算违约金却未提供造成巨额损失的证据,明显缺乏依据,如按原告申请冻结被告账户,可能会导致被告陷入绝境。为此,承办法官及时将审查考量因素及后果与原告沟通,耐心劝说原告合理确定诉请,审慎确定保全申请。听完承办法官一番专业的建议后,原告主动变更诉请为解除合同,请求被告承担违约金90万元,并变更保全请求为冻结被告账户存款90万元。

处理过程及结果

庭审当日,本着不破坏日后合作、互利共赢的初心,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承办法官开始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并亲自与原告法定代表人电话沟通,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五日内(自2021年4月22日起计算)委派两名技术人员对原告循环水场凉水塔设备进行整体调试,并共同出具初验报告;初验合格后于2021年5月15日前完成试车,试车时被告再委派两名技术人员到原告现场指导,原告出具试车成功验收报告;试车一年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被告无条件负责维修,至设备运转正常;被告向原告支付25万元违约金,原告收到违约金后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承办法官考虑到调试、指导及维修属非金钱履行义务,如不能履行难以执行,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确定如被告不履行,原告有权聘请他人完成,实际产生的费用(具体以发票金额为准)由被告承担,被告不承担的,由原告对此费用申请强制执行。调解成功后,双方对承办法官的努力和灵活用心执法的理念深表敬佩,并与承办法官握手致谢。

4月26日,承办法官再次电话回访当事人得知,被告已全额支付完毕违约金,原告也已向本院提交解除保全措施申请。至此,本案得以圆满解决。

惠农区人民法院法治宣讲进校园

4月22日下午,惠农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前往石嘴山市第二中学开展“为民办实事,送法进校园”实践活动。全校八年级师生参与此次宣讲活动。

课堂上,为提起同学们对于法治讲座的兴趣,增加想要学习了解的欲望,干警采用符合青少年“口味”的法治宣讲方式,以图文结合的形式,用真实的校园霸凌视频以及电影片段中校园霸凌的场景来引起同学们的关注,同时在讲解的过程中不断穿插典型案例。干警从校园霸凌是什么、引发的原因、危害、当前相关法律规定、如何避免发生校园霸凌五个方面进行分享,深入浅出的为同学们讲解了面对校园霸凌该如何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对此同学们反应热烈,积极与干警进行探讨,并主动提出问题进行询问了解。课后,两位干警用自己的经历,鼓励同学们好好学习,利用现在时间、机会打好基础,争取去更好的大学里深造。

自查纠整改环节开展以来,惠农区法院充分听取群众意见与建议,切实“为民办实事”,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查纠整改环节走深走实。

平罗县法院多措并举推进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为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坚持开门整顿的工作思路,广泛倾听意见建议,以整顿成效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促进金融市场和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近日,平罗县法院多措并举持续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成立专班。平罗法院成立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专班,由各执行小组分管不同银行及金融机构,针对银行及金融机构在法院目前所涉及的尚未执结的执行案件,制定工作计划,安排时间进度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涉金融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取得实效、收获实绩。

分类执行。按照小标的案件及时执结,大标的案件及时处置财产的工作思路,在案件受理之后随即开展“拉网式”财产调查,及时梳理涉案财产,并根据办案需要依法审慎对涉案财产采取强制措施。同时,针对涉金融类长期未结案件,及时统计数据,并要求各自承办人加快推进案件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实行周汇报,确保涉金融长期未结案件得以及时推进,尽早结案。

及时变现。针对评估拍卖工作,积极引入拍卖辅助机构,根据专业化网络司法拍卖流程启动财产拍卖程序,对所有拍卖标的物进行网上登记拍卖,实现及时变现,着力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加强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一律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及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时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案财产及时冻结、查封、扣押,力争实际执结一批案件。

执行标的物——车辆拘留被执行人

专项执行

下一步,平罗县法院将始终秉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强化执行措施运用,加大金融执行宣传,进一步增强涉金融案件的执行力,以顽强的工作作风、精湛的执行业务、高超的执法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更大的贡献。

盐池县法院集中宣判三起“醉驾”案,五十余名驾校学员旁听

近年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共识在社会上基本形成,但酒驾这一现象还是屡禁不绝,很多人对于酒驾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了解还不够充分。为此,盐池县法院于4月26日集中开庭,由院长陈国鸿审理了三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并当庭宣判。在审理结束后,陈国鸿院长还与三名被告人和五十余名旁听庭审的驾校学员一起聊了聊“酒驾”这个话题,算了算醉酒驾驶的那些代价……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三起案件:案件一:

2020年12月5日4时30分许,黄某酒后驾车与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某弃车逃逸,被民警抓获。经认定,黄某在本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经鉴定,黄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02毫克/100毫升。经法院审理认为,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案件二:

2020年9月19日17时许,张某酒后无证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302.3毫克/100毫升。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二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件三:

2021年2月6日21时0时许,冯某酒后驾驶轿车在道路上行驶,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冯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毫克/100毫升。经法院审理认为,冯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十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以上并非个例

2021年以来

盐池县法院已经审理了

多起醉酒后驾驶车辆

涉嫌危险驾驶的案件

希望广大司机朋友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为了您和您家人安全出行

请遵守交通法规

文明出行,不要酒后驾车

法官帮您算算“酒驾”这笔账:

一是健康账,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负责。酒后驾车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因喝酒会严重影响驾驶人对车辆的操控,增加驾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它可以使驾驶人触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产生视觉障碍、心理障碍和困倦感。据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交通事故50万起,每年死亡人数均超过数万人,居世界第一,平均每5分钟就有一人丧生车轮,每1分钟就会有一人因为交通事故致伤致残,而将近四分之一的交通伤亡事故都与酒后驾驶机动车有关。

二是自由账,不要让自己身陷囹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驾最轻处罚就是处一个月拘役并处罚金。

三是家庭账,测试表明一个酒量很好的人饮酒后,其反应也会变慢,当出现突发状况时极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两个甚至多个幸福的家庭在这起事故中支离破碎,想想可爱的孩子、亲爱的妻子或丈夫、倾尽心血将你养育成人的父母,手里的那杯酒怎么就不能放下!

四是子女账,不要因自身的贪杯而留下案底,影响孩子的前途,在参军、报考军校、警校、公务员等时,因父母有犯罪记录而受限。

五是经济账,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商业保险不予赔付,驾驶人需自行承担车损和人员伤亡的经济赔偿。国家干部、公务员,醉驾犯罪并被判刑的,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出国会被拒签;想自主创业开公司,可能领不到营业执照。

法官再次提醒广大驾驶员

道路千万条,守法第一条

喝酒又开车,亲人两行泪

让我们一起对酒驾说:“不”!

原州区法院主动作为做好案件审结“后半篇文章”

“孩子现在的伤势如何?对方当事人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到位了吗?”4月23日,原州区法院副院长韩鹏飞和案件承办法官在对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做回访工作时问道。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原州区法院积极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在回访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当事人过程中,案件承办法官详细了解受伤孩子伤势治疗情况、案件赔偿是否到位、家庭经济来源;现场征询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满意度、法官在案件办理中廉洁问题及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一涉案民营企业进行回访时,法院干警查看询问企业的问题整改进度及目前经营状况,现场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及时对接安排法官为企业管理层开展《民法典》专题讲座,切实助力合法经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连日来,法院干警分团队走企业、访群众,针对2018年以来法院审结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适用缓刑或刑满释放的刑事案件、涉中小企业案件以及正在办理的部分案件分批次进行实地回访。旨在做好判后答疑和法律解析工作,及时收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搭建民意沟通的桥梁,不断提升案件质效和群众满意度。截止目前,回访企业13家,案件当事人35人,建立了细致的回访台账,意见建议正在进一步梳理。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原州区法院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努力做好案件审理的‘前半篇文章’的同时,高度重视案件审结‘后半篇文章’。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始终用心用情为群众服务,通过对案件当事人开展回访,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让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不断提升。

心系群众心头事 沙坡头区法院架好司法为民连心桥

当事人后台留言“我本来对要回这500元已经不抱希望了,昨天看到法院公众号上说的法官很快帮大学生要来钱的消息,自己就想试试。没想到我也能这么快拿到了钱”当事人谢某开心的说。近日,沙坡头区法院立案庭在诉前帮大学生要回200元钱的事情又有了新的故事。

2021年4月23日上午,当事人谢某来到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立案庭咨询。原来,2020年6月谢某将自己的1000元钱借给其同学,还款500元后,该同学不仅拒绝还款,态度恶劣,而且还将谢某的微信拉黑。因为数额不大,已经不打算要了。昨天,谢某看到法院订阅号上立案法官帮大学生要回了200元的消息后,心里又燃起一丝希望,想试试是否能挽回损失。法官王萍立即联系被告张某,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向被告做工作,耐心的进行释法析理,讲清法律关系和法律后果。谢某的同学主动承认了错误,立即付清了欠款。原告谢某再三向我院立案法官表达谢意。

为民办事我们在行动!!!

今年以来,中卫市沙坡头区法院树牢宗旨意识,不以善小而不为,解决群众身边的烦心事、闹心事,不断完善青少年青年维权岗、妇女维权先锋队、小微企业维权工作室等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做细做实做好诉源治理工作,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司法就在身边。

中宁县法院扫码缴纳诉讼费便民高效

自政法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中宁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不断完善便民措施,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提升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中宁县法院以“智慧建设”为宗旨,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近年来,随着中宁县法院案件数量逐年激增,诉讼费收缴业务也同步增长,传统的缴费模式给当事人带来了不便。中宁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进一步加快诉讼服务中心现代化建设,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

近日,中宁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推出微信扫码缴纳诉讼费服务,当事人只需打开微信扫一扫,动动手指即可完成诉讼费缴纳,既方便群众立案,也使诉讼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该院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和“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的基础上,创新推出了微信支付的便民举措,目的是通过不断创新完善各项诉讼便民利民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宁夏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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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区法院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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