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学习专栏·第118-120条

2021-04-20 15:50
安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我国法治建设发展道路上的重要里程碑,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要意义。

龙子湖区法院从3月4日起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开通民法典学习专栏,每日推送民法典1-3条内容及条文理解与适用,同时转发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典学习短视频,提高宣传效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理解与适用

本条规定在《民法典》总则编之中,作为一般性条款,法律解释的空间较大。所谓一般性条款,是指未规定具体的适用条件和固定的法律效果而交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形予以确定的规范,它通常显得“宽泛”、“抽象”和具有“一般性”,其开放性和延展性使得法典可以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是法典保持开放性的重要保证。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最有名的一般条款,当然应数《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任何人因过错致人损害时应对他人负赔偿之责,和《德国民法典》第242条,债务人有义务依照诚实信用并照顾交易习惯履行给付。通常认为一般条款具有补充功能,通过设定一般条款,法典为法官确立了某种参照标准,使得法官可以将社会现实与其时代的某些社会价值相结合,调整法律规范的价值,由此实现判决的个别化效果。对于法官而言,一般性规范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通过相关具体的规范或者判例等来实现对民法典调适性的解释,使之适应于现实生活。

债的关系中给付可以是给付一定的标的物或货币,完成一定的工作,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等。如果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给付,应向另一方赔偿损失,学理上称为损害赔偿之债。根据本条对债权产生原因以及债权定义的规定,并结合《民法典》第119条、第120条、第121条、第122条规定,债权人享有合同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其他侵权请求权,例如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和赔礼道歉请求权等。

关于债权的发生原因,除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这四种典型之债外,由于法律规定也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此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和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依据法律的规定享有债权。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第1款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夫妻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即使是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债权人对于夫妻另一方也享有债权,这也是根据法律规定而产生的特定相对人之间的债权。从本质上而言,债的发生原因除合同之债属意定之债外,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其他规定所产生的债都属于法定之债,必须明确由法律规定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理解与适用

合同的相对性有两层含义:一方面,只有合同当事人才享有基于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并承担根据合同所产生的义务,而当事人一方只能向对方行使合同权利,并要求其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请求第三人履行合同义务。无论合同违约是否因第三人的原因,都应由合同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合同当事人不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在一些特定领域,出于保护弱势群体或者实现实质公平正义等目的,可以允许突破合同相对性,比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作为本案的当事人。但是,合同相对性的法律效力不能随意突破,也就是说,突破合同相对性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理解与适用

本条属于侵权责任的一般条款,司法实践在对某一权益进行界定并判断其是否属于侵权责任所保护范围时,应当适用《民法典》总则编中关于民事权利的相关规定。唯须注意,由于《民法典》第118条规定了合同债权,在本条又未将合同债权排除于侵权责任所保护的范围,因此对于侵害合同债权是否属于侵权可能产生不同认识。对此问题,有待于立法和司法的进一步探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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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民法典学习专栏·第118-1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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