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案明日青岛开庭,律师对“锁门”列出被告7种说法

@闪电新闻
2021-04-14 14:41

江歌母亲江秋莲。姚为 资料图

@闪电新闻 4月14日消息,记者从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主任、江歌母亲代理律师黄乐平处了解到,4月8日,江歌母亲江秋莲收到了来自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其起诉刘暖曦(原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将在4月15日9时开庭审理。2016年11月3日,在日留学生江歌惨遭室友刘某前男友杀害。刘鑫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回到国内,改名刘暖曦,开始了新的生活。江歌母亲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案由,将刘某告上了法院,索赔200余万。

黄乐平透露,由于该案等待开庭时间漫长,江歌母亲江秋莲一直处于比较焦虑的状态。据悉,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对刘鑫提起法律诉讼。2020年3月29日,青岛城阳区法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

2020年6月5日9时许,该案召开第一次庭前会议,刘鑫方面无一人出席。同年11月20日,该案召开第二次庭前会议。江秋莲方共举证10组51项证据,提出索赔金额为203万余元。终于,在今年4月15日,该案将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记者注意到,4月8日至4月13日,律师黄乐平在其微博连发六个关于江歌遇害案事实焦点,其中涉及“江歌是否和刘鑫同时上楼”“案发当晚江歌为什么在地铁站等刘鑫一起回家”“案发时201锁门了吗?谁锁了门?”等最具争议性的内容,并放出一系列证据,其中对于锁门这一重要细节,律师列出了刘暖曦对日本接警员、检察官、法官、陈世峰辩护律师的7种说法,直指刘暖曦前后矛盾,说法不一。

江歌案代理律师公开部分证据,对“锁门”一事列出被告7种说法  

第1种说法来自案发当日刘暖曦第一次报警的电话录音,录音记录下了接警员还没说话时,刘暖曦用中文说的“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2017年庭审时,警方当庭播放这段录音后,刘暖曦称她说的应该是“怎么把门锁了,不要闹了”,“怎么”两字没有录上,她说的是“闹”不是“骂”,但检方材料和陈世峰辩护律师的材料上显示的都是“把门锁了,不要骂了”。

第2中说法来自案发当日刘暖曦第一次报警的电话录音,警察问她门是否锁着,她回答“是的,进来了,但是姐姐...”。

第3种说法也来自案发当日刘暖曦的第一次报警电话录音,警察问刘暖曦:“屋子的门好好锁了吗?”刘暖曦回答:“我现在锁着,是的没关系,但是姐姐危险。”

第4种说法来自案发当日刘暖曦向同事咨询过法律责任后的第二次报警电话录音,警察问她是否在屋里,刘暖曦回答“在屋里,为了保护我(姐姐)把门给关上了,但是姐姐一直在外面。”

第5-7种说法均来自2017年日本庭审笔录,刘暖曦针对同一问题对检察官、陈世峰的辩护律师以及法官做了不同的回答。

检察官问刘暖曦:“玄关门的锁,是锁着吗?”刘暖曦回答:“不是,被推着关上的状态。检察官问:“你从玄关门的里面,有没有锁上过门?”刘暖曦答:“没有”。

陈世峰的辩护律师中岛问刘暖曦是否记得她曾在案发当日向警察供述江歌从外面给锁上玄关门了,刘暖曦承认她说过那样的话,中岛又问刘暖曦是否记得同年12月7日,她在东京地方检察厅说记不大清楚门是否从外面被锁上了,刘暖曦回答因为她试图开门3次,所以在没有证据证明那个门真的被锁上的情况下,无法做出那样的供述,所以回答了不知道。中岛继续问刘暖曦,玄关门被关上后,江歌把门锁上,并把钥匙放进包里,又拉上包的拉链,你认为江歌有那样的余力吗?

法官问刘暖曦,警察到达后开门时,门锁是什么状态,刘暖曦回答记忆里,是转了门把手开的门。法官问江歌家的玄关门,如果被锁上了,要从里面打开是只转动门把手就可以还是需要其他解锁动作,刘暖曦答她记得这种情况下需要转动另一个小锁,但又表示记得不是很清楚。法官再问,警察来的时候,她是否不记得转动了那个小锁。刘暖曦答:“是的。”

此外,2017年庭审时公布的录音中,有很短促的门铃声,但刘暖曦当庭说没有听到门铃声,但检方报告书中说,刘暖曦与警方通话时,警方问过她按门铃的是男是女,她回答“可能是男的”。陈世峰的辩护律师进一步提出,刘暖曦在报警时对警察说过“一开始有人按门铃”,警察问过两次“按门铃的是男的还是女的”,刘暖曦第一次回答“可能是男的”,第二次回答“男性男性”。

检方还披露,刘暖曦第二次报警时对警察说过:“有人突然被袭击”。

律师:刘鑫(刘暖曦)对江歌死亡负有不可推卸的重大责任

江歌案的代理律师黄乐平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本次起诉刘鑫(刘暖曦)的主要理由为:被告刘鑫虽然没有直接参与陈世峰对江歌的故意杀人行为,但刘鑫对江歌死亡存在不可推卸的重大过错。“江歌的遇害是由于刘鑫的过错导致的,江歌虽然是陈世峰杀死的,但是如果没有刘鑫的过错,江歌是不可能被杀死的。”

黄乐平提供的起诉状显示,起诉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刘鑫为个人私利阻止江歌报警,以致日本警方无法及时介入对陈世峰采取强制措施。

第二,刘鑫明知具有暴力倾向的前男友陈世峰存在暴力攻击他人的危险性,却未能对陪伴她的同伴江歌善尽提醒的义务,尤其是在她本人明显感知陈世峰的现实威胁而要求江歌深夜陪同一块回家的时候,却始终没有提醒江歌要警惕陈世峰的暴力伤害行为,导致陈世峰能够接触到江歌并实施犯罪行为。

第三,刘鑫在遇险时从内侧将门反锁将江歌隔离门外,阻断了江歌唯一的求生路径,导致江歌无法逃避陈世峰的暴力伤害,最终因无法抵挡陈世峰的暴行而遇害。

第四,凶手陈世峰逃离后,刘鑫明知江歌的受害状态,但并未采取任何施救措施,放任江歌的伤情发展,最终江歌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而死亡。

据悉,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室友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原题为《江歌母亲诉刘鑫案15日青岛开庭 代理律师对“锁门”一事列出被告7种说》)

    责任编辑:伍智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