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赌博犯罪嫌疑人,吉林公安喊你投案自首!
4月8日,吉林省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长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百名跨境赌博犯罪嫌疑人开展集中劝投行动有关情况。

自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发起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专项行动以来,吉林省始终坚持高站位谋划、高规格组织、高标准推进,成立了吉林省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强势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吉林省共侦办跨境赌博及相关案件930余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900人,打掉网络赌博平台66个,打掉非法支付平台和地下钱庄24个、非法技术服务团队及赌博推广平台40个,查扣冻结一大批涉案资金,有效遏制了跨境赌博势头。

为了严厉打击跨境赌博犯罪,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给涉赌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今年1月26日,公安部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的通告》。自公告发布后,已有部分境内外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为实现创建全国最安全省份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震慑,规劝吉林省侦办的跨境赌博案件相关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主动投案,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吉林省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跨境赌博重点案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确定了100名重点跨境赌博案件在逃嫌疑人进行集中劝投。
相关犯罪嫌疑人
及投案自首联系人
信息如下



吉林省打击治理跨境赌博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再次郑重敦促相关犯罪嫌疑人
放弃侥幸心理
在4月30日前
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对拒不投案
并继续从事跨境赌博
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集中劝投发布会上
这些问题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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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跨境赌博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什么?群众如何举报跨境赌博行为?
答:很多人认为,跨境赌博就是出境参与赌博,只要足不出境,就不会参与跨境赌博,这种认知并不全面。跨境赌博分为线下境外赌博和线上网络赌博两种形式。线下境外赌博主要表现形式为:犯罪集团以提供免费出入境服务、免费往返机票、免费食宿、免费旅游、高回报工作等方式招揽国内人员出境参赌或为境外赌博服务。线上网络赌博主要表现形式为:犯罪集团在境外架设网络服务器,开设网络赌博网站,通过群发短信,微信群、QQ群引流等手段进行宣传推广,对参与者进行招赌吸赌。
参加跨境赌博有很大的风险,我认为:一是经济的风险。通过我们对大量案件的剖析,所谓的跨境赌博都是“十赌十骗”“十赌十输”。犯罪集团在赌博的后台,对参赌人员的资金情况、家庭情况、投注金额了如指掌,实际上你的投注输赢完全是由犯罪集团在后台控制的,根本不是什么运气、彩头,往往是刚开始的时候给你一点甜头,等你上钩套牢以后让你一输到底,永远翻不了盘。二是法律风险。无论是出境参赌、网上赌博还是以各种形式为赌博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都违反了我国的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都是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处理的对象。所以,在这里真诚地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一定要自觉拒赌,不要想着靠不劳而获的方式来赢取财富。
我们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跨境赌博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去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收到群众举报跨境赌博线索179条,转化案件21起,直接推动查控了一批涉赌案件,抓获了一批涉赌犯罪嫌疑人。事实证明,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深化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的坚强依靠。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严厉打击跨境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吉林省群众举报跨境赌博犯罪线索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对提供查证属实跨境赌博犯罪线索的举报人给予最高5万元人民币奖励。同时,为方便广大群众举报,省公安厅开发了微信小程序“治赌志愿者网课平台”,设立了网上线索举报渠道,24小时接收群众线索举报。我们非常感谢大家提供的线索,你们每提供一条线索,就有可能挽救很多人、很多家庭。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安全。让我们一起努力,在全社会营造拒赌防赌的良好风气,共同打击治理跨境赌博犯罪。
问题二:检察机关如何对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进行认定?
答:关于投案自首的问题,需要重点把握好三点:一是关于投案的时机。结合前一阶段全国开展打击治理跨境赌博专项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为进一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两高一部”决定发布这个《关于敦促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通告》,公开宣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也就是2021年4月30日之前,跨境赌博相关犯罪嫌疑人向我国司法机关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在对其处理上将依法体现从轻的精神,目的是解除相关人员的疑虑,促使其早日归案,同时也可以节约诉讼资源。因此,希望相关人员把握好时机,在《通告》规定的截止日期之前,及时自动投案。二是关于投案自首的认定。我国《刑法》和司法解释对投案自首及其认定和处理都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无论是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只要在《通告》规定的期限内,向我国境内正在办理相关案件的公检法机关投案自首,或者向其他地方的公检法机关投案自首,均视为自动投案。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因为客观的原因,在规定的期限内确实无法回国的,也可以委托境内的亲人、亲友等代为投案自首,或者以信函、电话、电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办案单位投案,说明不能在期限内投案的原因,之后主动回国到案,接收司法机关处理的,按照自动投案给予相应的从宽处理政策。三是办案单位对于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受理。犯罪嫌疑人向公检法机关投案的,应当在第一时间受理,如果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案件,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等相关规定,及时移交有关办案部门。
对于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检察机关将根据《通告》的规定,结合其犯罪事实、地位作用及到案认罪悔罪表现,在办案中全面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积极兑现从宽政策,对于符合不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对于依法提起公诉的,将充分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对其依法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而对于那些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将毫不手软地依法予以惩处。
问题三:刑法修正案(十一)于3月1日开始实施,修正案对第303条做了较大调整。其一是调整了开设赌场罪的刑罚配置,其二是增加了涉及组织跨境赌博的第3款,请问应该如何理解?法院系统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该条款在审判领域得到贯彻执行?
答: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刑法》第303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的这个内容修改为“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次的修改将开设赌场罪两个量刑幅度的切分点由三年调整为五年,这表明了对开设赌场犯罪刑事处罚的力度,体现了罪责相适应的刑法基本原则,体现了我们的法律不断适应斗争需要的要求,有利于更加有力、有效地打击开设赌场犯罪,确保我国的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刑法修正案(十一)还对刑法第303条,在原来的两款规定之外增加规定了第三款,内容是“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是专门针对跨境赌博犯罪而设立的新的条款,充分表明我国坚决打击跨境赌博犯罪的决心和力度。在这里我想提醒大家注意的是,跨境赌博犯罪客观方面的行为既包括赴国境外的赌场进行赌博,也包括参与网络跨境赌博。跨境赌博犯罪的主体既包括境内人员,也包括与境内人员相勾连,对我国公民进行招赌吸赌的境外人员。
人民法院将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法第303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罪的修改规定,充分发挥好刑事审判职能,严格依法办案,准确适用法律,在全面把握犯罪事实和证据基础上,从严惩处开设赌场犯罪。人民法院还将切实贯彻好宽严相济的基本刑事政策。对于赌博犯罪集团当中的组织、指挥、策划者及骨干分子,赌博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的犯罪分子,我们将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参与组织赌博犯罪活动的从犯等一般人员,对于能够真诚的认罪悔罪、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特别是在《通告》的规定时间内主动投案自首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我们将会更加充分地体现从宽政策,以做到严中有宽、宽以济严,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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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跨境赌博犯罪嫌疑人,吉林公安喊你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