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援助暖民心

汶上司法行政
2021-04-01 17:53
未知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是一个社会问题,特别是外地务工人员,公共法律服务维权应该是最后一道防线。在维护农民工权益中,让他们感受到温暖,是每一个法援人的职责与使命。

接受法律咨询

外地女工上门求助 法援中心热心帮助

“同志,我想问问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么?”

“您好,先别着急,请您讲讲您遇到什么困难了,如果符合条件,我们会无偿为您提供援助的。”

这是前段时间发生在汶上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柜台的对话。梅长伟是接待律师,这也是他每天的常态工作。他耐心地引导着当事人讲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当事人是黑龙江省某某县人,在济宁某公司从事缝纫工工作。2019年7月的一天,杨某在公司生产车间参加班前会时不慎摔倒,导致左肩受伤,经住院治疗,诊断为左肩袖肌腱损伤。杨某受伤后,公司并未为杨某申报工伤,且在杨某治疗期间,以杨某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停缴了社会保险,导致杨某工伤费用保险基金无法报销。

此后,经杨某申请,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为因工受伤,经济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程度拾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鉴于因公受伤,且花费巨大,杨某要求公司对其进行赔偿,但多次协商未果,这才来到汶上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

开展普法宣传

了解情况后,梅长伟律师立即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建议杨某向汶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为杨某解答劳动仲裁涉及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可能遇到的问题,协助杨某准备相关材料递交申请,做好庭审前的准备工作。

不惧威胁提供援助 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庭前调解过程并不顺利。公司方代表比较强势,对杨某在公司受伤不予认可,并拒绝赔偿。而杨某又不善言辞,不能很好地为自己辩解,双方争执不下。在这种情况下,梅律师积极与仲裁庭协商,一定要维护杨某的合法权益。公司代表见梅律师对这个案子如此上心,就辱骂恐吓他。像这样的情况,作为办案律师,梅长伟经常遇到,对当事人的威胁攻击司空见惯。他说:“我们怕什么,我们是法律的扛把子,国家现在正在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在法律面前,在公平正义面前,要相信一切事都不是事。”

终于,在梅律师的积极协调下,仲裁庭第一次开庭审理。在仲裁庭的主持调解和梅律师的积极协商下,最终杨某与公司达成初步意见: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公司赔偿杨某其他各项损失共计六万元。

一波又折出状况 为民服务不含糊

初步意见达成几天后,公司以总公司不同意为由双方再次开庭审理。这次杨某丈夫也参加了庭审,由于激动,其总是打断对方律师发表意见,给对方和仲裁庭留下了不礼貌印象,不利于自身权益的维护。梅律师深知这一点,立即告诫杨某丈夫:“这次来是解决问题的,不是来打架的,要打架你找几个健壮小伙就可以了,何必浪费律师的时间呢?我们要以法服人,以德服人”。梅律师通过这种方式给对方的律师解了围,使庭审能够健康顺利地完成。最后,汶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向杨某实际支付各项费用68657.29元。

在劳动仲裁阶段,梅长伟用他的专业知识和为民服务的精神,倾心为当事人争取点滴权益,最大程度减少其个人损失,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践初心。(图中人物与本文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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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律援助暖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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