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继续完善上海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

教育部官网
2021-03-19 20:21

近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颁布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提出从区域、学校、学生三个层面设立评价指标体系。针对唯分数、唯升学倾向,《指南》提出,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校长和教师。对此,上海市教委副主任贾炜做出了自己的解读。

我国的义务教育已步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高质量发展需要科学的教育评价来引领。此次教育部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为全国义务教育的发展把准了方向、明确了定位、找到了路径、突出了重点,起到积极的导航作用。《指南》充分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引领性。《指南》强调了教育的政治属性,回答了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科学质量观,这是质量标准的方向性问题,不容置疑,必须坚定。同时,《指南》阐明了质量评价要切实遵循教育规律,以全面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提升办学质量为宗旨,从政府保障、社会生态、机制建立等方面齐抓共管,形成全面的治理体系,为学校自主办学、学生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

二是系统性。教育评价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元主体、多个维度、多种方式、多个环节、多样态度,达成共识难,形成合力更难。此次《指南》架构了科学的质量评价整体框架,以基层生动的实践为基础,充分考虑了相关各方的深度关切,明确了质量评价的主体责任,找准了发力点、突破口,划出了评价的红线和底线,形成相互衔接、彼此协调的系统认知和责任体系,为整体推进评价改革提供了指引。

三是过程性。质量评价不等同于结果评价,而是通过强化过程质量来确保结果质量。教育的价值恰恰体现在过程中而非仅看结果。长期以来,社会上对教育功利的评价弱化了对教育过程质量的追求,刷题、应试、抢跑等教育乱象此起彼伏,短时间难以明显改观。此次《指南》的指标设计从考察教育教学管理过程出发,规制了各类行为,明确了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让政府、学校、教师有抓手,有可检验的标准。只要真抓实干,定能促进县域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指南》强调了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抓住了评价与教学、管理的结合点和社会的关切点。相信只要深耕细作于过程,坚持不懈地抓过程,定能引导社会各界,让教育回归本原。

上海的义务教育评价改革将以此次《指南》发布为契机,抓紧对标对表,不断巩固创新已有的评价改革成果。以区域基础教育环境质量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绿色指标评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为重点,再研究、再深化、再完善,努力形成上海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体系。

第一,探索区域环境质量评估,构建基础教育良好生态。上海已启动探索区域基础教育环境质量评估,从区域政府基本保障环境指标、区域学校办学制度环境指标、区域社会氛围与支持环境指标、学生体验到的区域学习与生活环境指标等四个方面研制评估指标体系,努力构建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区域基础教育生态环境。将在部分区试测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评估指标,加强结果应用,指导各区全面分析基础教育环境质量的优势和不足,采取区域多部门协同改进的方式,优化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第二,实施学校绿色指标评价,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上海自2011年就建立了直接指向学生健康成长的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分质量指标、公平指标、影响因素指标三类,构建起十项指数,努力扭转以考试分数和升学率评价学校的惯性。2018年又推出了“绿色指标”升级版,注重从关注全面发展到关注终生发展、从关注平等的教育到关注适合的教育、从关注“双基”到关注关键能力、从关注学校教育管理到关注学校专业领导,新增了艺术素养测评,完善了品德和社会化行为指标,拓展了心理健康测评内容,突出了学生和家长对学校教育的满意度。下一步将进一步优化评价的内容和方式,强化绿色指标评价的诊断和改进功能,引导学校教育教学方式变革,进一步缩小校际和城乡差距,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第三,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教考招联动。2018年上海市发布《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启动实施中考改革,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深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建立起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多元综合评价录取方式,做到“见分也见人”,重点考查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加强综合素质评价在初中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的运用,力求进一步破除招生过程中的“唯分数论”,引导初中学校改革教育教学和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原题为《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导航》)

    责任编辑:汪华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