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师傅”秒变“康帅傅”,买到山“寨”品该如何维权?

2021-03-16 14:05
天津

来源:津南法院

转自:天津高法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

又到了一年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2021年的主题是

“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以下视频来源于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1

视频中的消费者买到了康“帅”傅牌方便面,于是以贩卖假冒商品,欺诈消费者为由,将商家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官送达传票现场,商家辩解自己是良心商家,售假与自己无关之时,现场拿出了元气“树”林饮料……

售假卖假,真的与你无关吗?

买到假货被欺诈

别怕!法官来说法

普法小课堂: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