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直通车:汇聚非常之力,担当非常之责

2021-03-12 19:07
上海

// 阅读提示

///

NOCITCE

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3月10日下午胜利闭幕。会议期间,委员们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87位在沪全国政协委员向大会提交提案260件,围绕经济发展、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生态环保、改善民生等热点难点问题,提出真知灼见,展现了在沪全国政协委员汇聚非常之力、担当非常之责的精神风貌和履职成果。政协头条现摘要编发部分“上海提案”,以飨读者。

●委员建言 ●

加大普法力度

高小玫委员

“在八五普法启动之时,正需要检讨过往不足,改进工作,求得适应时代要求的普法效果。”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全国政协常委,民革中央副主席,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民革上海市委主委高小玫提交提案建言推进普法工作。

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已开展30多年,作为厉行法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普法必然是长期的过程。“但显示度不高,短期难以见效,在工作重要性顺序中往往排位靠后”,高小玫认为,普法工作往往被忽视。

“简单以宣传报告会的范围等级为打分权重,是不问效果。”高小玫直言普法宣传的本质是“传播”,要遵循传播规律,以启发法治意识、让受众主动学法为追求,从而提升普法活动效果。

从普法对象看,她提出关键少数仍待加强,乡村普法仍较薄弱,亟须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助推乡村振兴。2016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颁布,但法治师资、教材等普遍缺乏。

提案紧扣法治意识和能力建设。“首先要提高普法认识定位。”高小玫建议以培育法治文化为取向,在价值观层面开展普法工作;加大普法重视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提案提出,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建立切合乡村特点的普法宣教机制,同时加大涉农法律援助,让村民在“遇事找法”习惯养成中培育法治意识。提案还建议健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法治教育,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普法。

推动低碳发展

黄震委员

“应对未来在气候、能源方面的挑战,高校要加快相关人才培养。”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全国政协常委,民进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进上海市委主委,中国工程院院士黄震提交提案,呼吁大力培养“碳达峰、碳中和”专门人才。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能源消费结构目前还是以煤为主,化石能源占我国能源结构的85%,近70%的电力是化石能源发电。”黄震说,我国的经济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需要快速转型,要大力推进能源科技创新,促进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推广;要从政策与市场端发力,大力推进碳市场建设,引入碳税,与碳市场形成互补、引导和支持气候变化投融资,将碳作为资产进行管理,推动绿色低碳技术的创新发展和行业减排。

要实现转型、创新发展,亟须直面人才储备等方面的挑战。“我们十分缺乏这些方面的人才。”他建议,当下要强化国家目标、市场需求与学科建设间的联系,加强碳市场相关能力建设,加快培养低碳行业专业人才,同时对市场参与主体进行能力培训,为我国低碳转型发展和碳中和国家自主贡献目标的实现提供人才保障和专业支撑。

碳金融、碳管理涉及能源、环境、金融、会计、工商管理等多学科交叉、协同创新,需要突破学科专业壁垒,支持多学科协同培养复合型低碳人才。他建议,增设碳金融、碳管理本科专业和研究生培养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积极推进碳金融、碳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加快培养碳金融、碳管理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关注少儿心理

李碧影委员

青少年的心理健康问题一直是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上海市委主委李碧影,及她所在的台盟市委关注的问题。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期间,她就此提交了“关于加快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社会支持体系的建议”的提案。

撰写提案前,李碧影进行了充分调研,查阅了不少资料。她认为,影响青少年心理健康有三方面原因:一是家庭对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缺乏科学认识;二是学校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专业水平亟待提升;三是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功能欠缺。

李碧影建议,各地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委员会,定期面向家长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辅导。鼓励高校加大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生的培养力度,并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编制、专业培训、职称晋升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出台学校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SOP流程和应急预案。积极构建“家—校—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立体的社会支持体系,扶持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社会组织,将服务延伸到社区。各级政府、街镇等基层组织把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纳为社区服务的必选内容,设立专项基金,购买第三方服务,落实强制报告制度。

她同时建议,成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互动委员会,重点关注社区所辖的学校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如社区、学校、家庭联动,可通过课堂、网络、校报、社区微信等阵地,积极宣传各类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社区未成年求助中心等热线和预约程序,打消家长、学生“怕麻烦”的顾虑。

●提案直通车 ●

充分发挥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作用

陈赛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市科协主席)

大科学装置建设是国家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转化医学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作为国家“十二五”时期重点项目之一,分别在北京、上海、成都、西安布局建设,形成覆盖全国主要区域的转化医学研究支撑网络。建议建立快速审查通道,充分发挥转化医学研究大设施在临床研究领域的引领作用和国家转化研究平台的支撑服务作用,成为新药物、新器械和新技术等先行先试的试点基地,并建立适合临床研究的人才评价体系与激励机制,坚决破除“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的“五唯”做法。

加快建立长江流域污染赔偿机制

周锋(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上海市委专职副主委)

建立健全长江流域水污染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对损害赔偿磋商全过程进行规范,明确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适用范围、定义、主要领域、主要内容、主要原则和相关要求,规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项目的组织实施,规范损害赔偿工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以及公众举报的处理等,明确开展损害赔偿工作的相关流程和要求,确保损害赔偿制度正常有效地运转。

建立有效的水污染赔偿诉讼程序,完善长江流域水污染纠纷的处理机制。可以将长江流域水污染公益诉讼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两类,不同的公益诉讼适用于不同的长江流域水污染案件的需要。

在农村推广宫颈癌疫苗接种

徐丛剑(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上海市委副主委,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院长)

99.7%的宫颈癌与高危型HPV病毒感染有关。我在边远调研期间,深感农村地区地广人稀,居住较为分散的农牧民接种疫苗的意识薄弱,对居民进行大规模的筛查防治难度大。我认为,接种疫苗对这些地区女性的婚育健康相对更有保障。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女性即使接种过疫苗,日后也要进行规律筛查。我希望在政府部门有计划的组织下,可以给更多有需要的群体提供免费疫苗接种。

建立在岸和离岸业务联动枢纽机制

庄振文(全国政协委员,台盟上海市委副主委)

目前,我国投资贸易监管制度主要是根据“在岸”业务的发展模式进行设计的,缺乏针对“离岸”业务的监管制度设计,从而导致企业无法深入统筹发展“在岸”和“离岸”业务。建议以围绕货物、资金的跨境自由流动和税制设计,建立“在岸”和“离岸”业务联动枢纽机制。具体包括建立跨部门协同的离岸贸易企业分级外汇管理制度,以及沿线国家境外投资利润汇回的激励性税收制度。

公卫体系建设明晰责权是关键

吴凡(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副院长)

当前,我国构建了以国家、省、地市、县区四级疾控中心为主体, 二三级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卫生机构为网底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但是,这四级疾控机构功能定位不够清晰,承担的工作任务能级分工不合理,是为“痛点”;“防”“治”割裂明显,医防难以融合,是为“断点”;乡镇、社区网底薄弱,基层队伍断层老化严重,是为“弱点”。要明晰四级疾控机构的不同定位并理顺相应的职责衔接。国家级的,可以更多着重于总体规划、决策部署、技术指导等内容。地方级的,则应着力于应用型的、符合当地情况的具体措施。各级机构在人员和岗位配置上也应有不同类型的储备。应充分发挥疾控机构在公共卫生工作中的协调管理和核心纽带作用,厘清和落实医疗机构承担的各项公共卫生职责。

设置中医药标准化专业

吴焕淦(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针灸经络研究所所长)

目前,中医药标准化人才体系建设尚不完备,没有一所中医药大学设置相关专业培养标准化专业人才,有必要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标准化人才培养制度。中医药专业型标准化人才就是指具有中医药领域的专业知识,又掌握了标准化相关知识的专业人才。该类型人才必须熟知标准化基本理论、原则和国家、国际标准制定、修订的流程以及相关环节的管理制度;理解标准化环境下的组织、管理和业务方式及其特点;具有完整标准化知识体系和较强的标准化意识等。建议由人社部、国家中管局和国家卫健委制定下个十年的中医药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中医药标准化人才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将标准工作纳入各部委中医药相关工作施政考虑。

加强智能汽车数据安全管理

谈剑锋(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众人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由网信办牵头工信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快智能汽车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细则的落地执行,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数据采集类型和范围约束,尤其是针对采用单车智能技术,采集大量个人和环境信息的智能汽车,应要求其遵守国家法律、标准,采集的车主数据、环境数据和路网数据遵循合规与最小可用原则,不可过度采集;规范智能汽车各类数据存储符合国家法律,未审查不得出境,确保国家安全;鼓励区块链、可信多方计算等数据保护共享创新技术的应用,加强监督检查,防止车联网数据在开发和商业化应用中被过度滥用,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和国家机密,确保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为乡村振兴提供持久动力

章义和(全国政协委员,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银行史研究所所长)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中央部署的一项管长远、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改革,关系到农村改革的综合性效应能否有效释放,关系到广大乡村能否加速振兴,亦关系着农业农村现代化能否顺利实现。经过多年努力,这项改革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通过调研,也发现目前还存在着不少需要攻坚克难的突出问题,“其中既有制度滞后方面的影响,更有实践操作层面的因素。产权改革与新型集体经济体的关系、集体资产作为资本进入市场的安全性问题、人口迁移及更迭与集体成员身份认定等重大问题,都需要建模推演,科学分析和研究,将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并充分考虑不同层级的改革需求。既要赋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又要构建一套特殊的保护制度和政策体系,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原创 政协头条

原标题:《提案直通车:汇聚非常之力,担当非常之责》

阅读原文

    特别声明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s://renzheng.thepaper.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