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县法院刚柔并济七日速结孩子抚养权案件
2021-03-09 15:32
河北
2021年3月3日献县法院执行二团队成功执结一件孩子抚养权的案件,自2月23日收到案件至结案仅用了七个工作日时间。
案情摘要
原、被告双方性格差异太大,导致原、被告双方没有共同语言,无法共同生活。经献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子由原告直接抚养,婚生女由被告直接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原告于2021年2月6日将婚生女送至被告娘家沧县崔尔庄镇某村委会,由被告自行领走;三、被告于2021年2月6日前给付原告财产分割款100000元。判决生效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按照调解书的约定履行义务,被告向法院申请执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及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称,申请人也未履行调解书约定的义务,要求对方给付十万元的财产分割款。且被执行人以女儿不愿离开、旅途遥远为由拒绝履行交付孩子的义务,案件执行一度受阻。怎样实现抚养权顺利移交,成为摆在承办法法官面前的难题。经过与双方多次电话沟通,严正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苦口婆心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同意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按照调解书约定的义务同时履行交付孩子和交付财产分割款,并定在3月3日双方在被执行人家见面解决问题。
3月3日,执行人员与申请人、被执行人均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当时孩子正在睡觉,执行法官并没有当即解决孩子问题,首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申请人向被执行人交付了财产分割款十万元,在孩子睡醒后,将孩子交付给申请人。但孩子从小跟爷爷奶奶长大,与爷爷奶奶依依不舍,执行法官和村民都为之动容。执行法官考虑到孩子母亲势单力薄,怕被执行人及家人拿到钱后一时冲动再把孩子抢回去,执行法官又将孩子与其母亲护送回家。至此,这起抚养权案件圆满执结。
执行人员七个工作日内执结抚养权纠纷案,顺利把孩子交与申请人,这样高效率的办案,为被执行人减少了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最大限度的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践行了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的执行理念。作者:张劭华
原标题:《献县法院刚柔并济七日速结孩子抚养权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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