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面哥”传递正能量,商标抢注者无底线“蹭流量”?

2021-03-05 21:24
北京

原创 橙子 知产行业观察 收录于话题#商标抢注4#拉面哥1

作者|橙子 编辑|橙子

商标抢注何时休?

三块钱一碗拉面,15年不涨价。近日,山东“拉面哥”程运付以其朴实的形象走红网络。

被问到为啥不涨价,程运付说,“来吃面的都是老百姓,我也是从穷苦日子过来的,知道老百姓的难处,涨到五六块他们就吃不起了。”

而在网络上蹿红后,“拉面哥”的烦恼很快到来。“拉面哥”摊位前每天被数百位主播围堵直播,其中不乏一些低俗直播现象。大批人群的现场围观打乱了他的生活,“拉面哥”曾多次发抖音说希望回归正常,但围观仍在继续。

“拉面哥”的流量热度也烧到了商标领域,「知产行业观察」搜索发现,2月27日“拉面哥”商标被申请注册在30类、35类、41类等,申请主体包括山东金科状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自然人张铃。

商标申请角度,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企业/个人申请任何商标,都是各自权利。商标能不能审核通过,商标局会有审查把关。

至于是否为投机性抢注,我们也不好妄下结论。查询山东金科状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该主体名下当前共有223件商标,已注册商标138件,2020年至今共申请了60件商标。

具体看,所申请商标主要是“集喵喵”“牛楼小镇”“马贼拉面”“MONKEY SO ”“柔裟蓓尔 ROSEPOOL ”等,若从餐饮角度看,除“乌贼拉面”比较试用于餐饮行业外,其他的看上去并不想餐饮行业商标。

通过查询该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品牌推广”,由此看该企业并非只是做自营餐饮,应该也涉及餐饮品牌咨询、策划等服务,做品牌服务的,手里怎能无“商标储备”。

上文中的自然人张玲名下也有82件商标,至于商标作何用途,也并非我们的讨论范围。此次两个主体申请“拉面哥”商标,我们有必要从“商标使用”这个角度唠叨几句。

《商标法》第48条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由此推断,不属于规定或者超出规定范围的商标使用,不属于“商标性使用”。

同时,2019年修订后的商标法规定,“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该条款蹭引起业内人士热议,经广泛讨论后大家普遍认为,防御商标属于善意的,而囤积、抢注商标等行为则属于恶意的。

此次山东金科餐饮和张玲注册“拉面哥”商标,好像和“防御性注册”关联不大。除“马贼拉面”外两个主体名下没有其他和“拉面”有关的商标,若把“拉面哥”作为“马贼拉面”的防御商标,未免也略显牵强。

老干妈的防御性商标“老干爹”、“老姨妈”、“老千妈”等,阿里巴巴注册“阿里妈妈、阿里爸爸、阿里爷爷、阿里奶奶”等,均是围绕公司主品牌进行的商标布局。而本次申请的“拉面哥”的两个主体,并未有任何拉面相关主要品牌。

再回到商标使用角度,若山东金科和张玲在线下开设了“拉面哥”为名的餐厅,从经营成本等角度分析,届时一晚拉面的价格必然会回归到“市场平均价格”,这与“拉面哥”15年只卖3元一碗的拉面格格不入。

此外,若拉面味道不佳引起消费者网络吐槽,是不是也是对“拉面哥”本人的一种不公平或造成一定伤害?

2021年初,商标局在布置工作时明确提出,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囤积行为,规制“傍名牌”“蹭热点”等商标申请行为(可参考)。

“拉面哥”这么淳朴的一个人,蹭人家的热度注册商标,欠妥当吧?

原标题:《“拉面哥”传递正能量,商标抢注者无底线“蹭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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