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对电视剧人物形象看法不同,情侣二人大打出手还闹出人命

2021-03-01 08:20
上海

原创 刘家杭 上海法治报

情侣之间可能会因

生活中的琐事发生争吵

但是,你听过

因为“对影视剧中人物形象

评价意见不一致”起冲突,

进而双方大打出手,

还造成一死一入狱的吗?

近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获知了下面这个案例。

2018年下旬,张山认识了在保定市火车站西广场做保洁工作的林欣。林欣比张山小很多岁,此前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二人相处一段时间后,彼此感觉不错,又恰逢张山申请的廉租房批下来了,二人便正式搬到一起居住。平日里,林欣除了要上班工作外,还要照看因患有脑溢血后遗症,而生活不能自理的张山。

2020年1月的某天晚上,两人像往常一样坐在床上看电视。期间,因为对电视中人物形象的看法不同,二人发生争执,进而吵起来。

据张山事后交代,林欣一边骂他,一边扇他耳光。张山随即从床上坐起来,并警告林欣“再打我就还手了。”林欣闻言不仅没有停手,反而站在了张山身后继续打骂。

张山因为行动不便,所以无法阻止林欣,他只能口头求饶:“别打了。”

他的求饶依然没有起到半分效果,林欣还是继续打骂,被打急了的张山随手拿起旁边小饭桌上的水果刀向身后挥舞。即使他挥刀恐吓,林欣也没有停下打他的手,又过了一会儿张山听到身后的林欣呼吸声不对,赶紧回头查看。这时,他发现被子、床单上有很多血。林欣受伤了!他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

120急救中心人员到现场后发现,林欣已经死亡。

次日,张山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4日,张山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逮捕。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人张山当庭表示认罪,未予辩解。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山持刀扎刺被害人林欣要害部位并致其死亡,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案发后,张山主动拨打110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具有自首情节;其在与警方及急救中心的联系电话中请求120人员快速到场对林欣施救,且当庭认罪,具有悔罪表现。故可对被告人张山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张山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林欣家属经济损失人民币37887.5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见习记者 | 刘家杭

编辑 | 张旭凡

原标题:《因对电视剧人物形象看法不同,情侣二人大打出手还闹出了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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