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网上保全新模式 操作流程速来收藏!
自2021年1月8日起,雁塔法院积极上线网上财产保全系统,改变了以往线下办理的传统模式,以信息化技术为依托,全力搭建全流程线上办理平台,大大提升了财产保全案件办理速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收到了律师及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雁塔法院将全面开展网上保全立案,持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助力诉讼服务提质增效,鼓励当事人在网上提交保全申请、保全材料,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现在雁小宣特附上网上保全系统使用攻略,教大家如何在网上保全立案。
攻略一:
网址链接:
https://baoquan.court.gov.cn






攻略二:
攻略二:保全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
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当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文号和主要内容,并附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第六条 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七条 保险人以其与申请保全人签订财产保全责任险合同的方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
担保书应当载明,因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由保险人赔偿被保全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八条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以独立保函形式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准许。
第十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
当事人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但提供了具体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攻略三:材料清单
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1.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
2.民事起诉状;
3.申请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被申请人是法人的提交工商登记注册基本信息;
5.代理人的相关材料(授权委托书、律所函、律师证件,个人代理的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6.基本证据;
7.保险公司的保单保函或相关担保材料;
8.其他相关材料。
二、申请诉中财产保全申请
1.财产保全申请书(写明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
2、财产保全网络查控申请书(无财产线索填写);
3.保险公司的保单保函或相关担保材料;
4.其他相关材料。 (供稿:贾宇润 何燕)
案件查询:89651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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