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招商局原局长落马细节:帮妹妹揽工程,给女儿买房买车

澎湃新闻记者 闫然
2021-02-25 16:31
来源:澎湃新闻

山东淄博市招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某某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判决书披露了其受贿细节。

2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王某某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04年至2018年,王某某利用担任淄博市张店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区委常委、副区长,淄博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淄博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承包商吴某等7家单位或者个人在业务承揽、工程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86.477209万元。

最终,王某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决书还显示,淄博市监察委员会出具的说明材料证实,王某某检举他人犯罪的线索正在初核阶段。

以权谋私

判决书显示,发破案说明证实,本案案发自2020年5月9日,淄博市监察委对媒体报道、案管室转来线索进行初核。该线索反映,王某某利用职权强买强卖、明显低于市场价购买鸿泰嘉园商铺、逼迫华宇公司签订不平等购房合同及王某某之妹大额购房款来源不明,怀疑系王某某贪污受贿所得。

2020年7月28日,淄博市纪委监委对王某某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2020年7月30日报省纪委监委批准,淄博市纪委监委8月2日决定对王某某采取留置措施。

2020年8月2日8时20分,办案人员从王某某的住址张店区市府东一街3号院15号楼1单元门前将王某某带至淄博市纪委监委留置点宣布对其留置,王某某在留置期间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掌握的受贿问题。

王某某的受贿问题主要是发生在其担任淄博市张店区副区长期间。

其中,2004年至2009年,王某某利用担任张店区副区长的职务便利,为淄博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张博路、四宝山及南外环绿化工程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翟某所送人民币共计30万元。

2005年,王某某利用担任张店区副区长的职务便利,为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在办理某某项目缓交配套费手续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某所送人民币30万元。

2007年至2009年,王某某利用担任张店区委常委、副区长的职务便利,为山东某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在推进某某升级改造项目方面提供帮助,先后3次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所送现金、银行卡,共计折合人民币20万元。

2007年至2010年,王某某利用担任张店区委常委、副区长的职务便利,为淄博某某置业有限公司、淄博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项目拆迁、调整规划、道路施工和税务检查方面提供帮助,先后4次收受上述公司负责人刘某1所送人民币35万元,美元5000元,共计折合人民币38.41345万元。

2008年,王某某利用担任张店区委常委、副区长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山东某某集团有限公司在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1所送人民币10万元。

2009年,王某某利用担任张店区委常委、副区长的职务便利,为工程承包商吴某在承揽山东某某创业产业基地项目土建工程方面提供帮助,收受吴某所送人民币20万元。

妹妹行贿

在王某某近五百万元的非法收受财物中,有三百多万元是来自其妹妹。

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8年,王某某利用担任张店区委常委、副区长、淄博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其妹妹王某3及王某3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淄博某某广告装潢公司在承揽装修工程、低价购买商品房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5次收受王某3所送人民币共计333.063759万元。

王某3也在证言中证实,王某某为淄博某某广告装潢有限公司在承揽张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某某股份有限公司装修工程、低价购买商品房等方面多次提供帮助,其为了感谢王某某的帮助,送给王某某现金购买房产、汽车等物品。

王某3低价购房的细节是:2011年,王某3从淄博某某置业公司购买4套房产,王某某多次给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某打电话让其给王某3在价格上予以优惠,王某3共计付款719.5336万元。相关评估报告证实,王某3购买的商铺总建筑面积为877.48平方米,在价值时点2011年9月10日的房地产评估市场价格为15777204元。

另外,张店区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张某1证实,从2008年开始,当时是分管金融副区长的王某某通过其为王某3在张店农商行承揽了部分营业网点的装修工程,施工款共计8708095.53元。

为了感谢王某某的帮助,王某某的妹妹通过多种方式给予其家人回馈。

王某某妻子证实,王某3出钱约200万元给其女儿购买杭州两套小公寓。王某某之女证实,她在杭州其名下共有三处房产,其名下有宝马X3汽车一辆,以上房产和汽车都是其父母购买,她对购买细节均不知情。

另有相关证据证实,2018年7月17日,王某3利用其使用的第三人账户消费447957.59元,为王某某女儿王某5购买宝马X3越野车一辆。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