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副司长陈伟被开除公职

法制日报
2021-02-25 08:53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监委消息:日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山东省枣庄市监委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副司长陈伟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陈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和旅游安排,违规长期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房产;违规买卖、持有股票,违规兼职取酬,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钱款。

陈伟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陈伟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枣庄市监委将陈伟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钱款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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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7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消息,住建部法规司副司长陈伟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在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纪检监察组和枣庄市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公开资料显示,陈伟,1967年生于福州市,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法学院兼职导师,北京仲裁委仲裁员,中国贸促会调解员,高级经济师,具有律师、房地产评估师、物业管理师执业资格和从业经历。

2013年—2016年,陈伟担任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物业管理处处长,2016年9月—2018年任住建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副巡视员,2019年升任住建部法规司副司长。

此外,陈伟还曾任北京久筑物业管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法律咨询组首任组长、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等职位。

陈伟从事物业管理工作20余年,主编了《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六章)》(已废止)、《物业管理条例》等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制定工作。

在民法典分编长达3年的编纂过程中,陈伟曾代表住建部参与了民法典与物业管理相关编章的制定、修改和论证工作。

2014年,陈伟出版《物业管理的本质》一书,该书精选了陈伟从业20年以来的50篇文章,从理论、法释、实务、管理和随感5个方面,介绍了陈伟从物业公司经理、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和住建部物业管理处处长3个不同视角对物业管理的观察。

    责任编辑: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