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精选 | 狠心父亲“三宗罪”

2021-02-23 17:35
江苏

父亲,本应是一个家庭的顶梁柱。可仪征人裴某却狠心地将残疾妻儿抛弃,司法机关调查发现,为了牟取钱财,裴某还犯下了令人发指的罪行。

“消失”的父亲

眼前这个叫“小金”的孩子,今年14岁,他一出生就被诊断为四级精神残疾,而他的父亲一天都没有抚养过他。2019年,仪征市人民法院接到孩子外婆的求助。

小金的外婆告诉法官,2006年,女儿小郭经人介绍,与当地的“大龄青年”裴某结了婚。考虑到女儿婚后被诊断为二级精神残疾,家人并不希望她生育,可裴某执意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

女婿与别的女人同居

2007年,小金出生了。鉴于裴某在外做工,还要照顾残疾妻子小郭,小金的外婆便把孩子接到身边抚养,且承担了全部生活费、医疗费。然而,2016年她来到女儿家,眼前的一幕让她震惊了,女婿竟然带了个女人在家同居。

一气之下,她把那名女子赶走,可没几天,女婿裴某就再也不回家了,也不再给女儿一分钱,对小金更是不闻不问。无奈之下,她只得向法院起诉,要求裴某履行抚养妻儿的义务。法官接手后,发现此案并不简单。

抛妻弃子,与别的女人双宿双飞,如此说来,裴某可能涉嫌遗弃罪和重婚罪。经法官剖析、释明,小金外婆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

仪征公安局十二圩派出所副所长 吴诗贤:到裴某居住的乡镇进行摸排走访、调查的时候,发现这个裴某那段时间正好外出打工了。

网上追逃

接到报案,民警以裴某涉嫌遗弃罪立案侦查,并对其进行网上追逃。2019年底,警方发现了裴某的踪迹。

归案后,裴某承认了抛弃残疾妻儿的事实,但始终不供述同居女子刘某的下落。民警通过裴某与亲戚发送的一则微信,推断刘某就在仪征本地。

涉嫌拐卖儿童

刘某归案后,民警分别对两人进行审讯,发现裴某不仅涉嫌遗弃罪和重婚罪,还涉嫌第三宗罪名——拐卖儿童。原来,裴某和刘某在一家船厂打工时相识,不久,刘某发现自己怀了身孕,但孩子是谁的她并不知道。当时,两人手头拮据,裴某动起了歪心思。

2016年,刘某顺利产下一名男婴,可孩子还在襁褓时,就被裴某以2万5千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此后,裴某和刘某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2019年,刘某再次怀孕,这孩子是裴某的亲生骨肉,然而,裴某依旧动了罪恶的念头。

仪征公安局十二圩派出所副所长 吴诗贤:当时刘某怀孕初期的时候,他们商量把这个小孩流产,后来听闻当地有些家庭想要一个小孩,因为家庭不能生养,想从外面收养一个小孩,裴某就和刘某商量,把这个小孩生下来之后,再以送养的名义卖给别人。

2019年7月,裴某、刘某将亲身女儿卖出,以此获利2万6千元。而先后两次卖孩子的钱,被裴、刘二人挥霍一空。

先是抛妻弃子,而后又为牟取钱财,卖掉了女友的儿子和自己的亲生女儿,裴某不仅枉为人父、丧失道德良知,也践踏了法律的底线!裴某、刘某二人最终站上了被告席。

仪征人民法院家少庭副庭长 李虹:被告人裴某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将身患精神疾病、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遗弃,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被告人裴某、刘某有配偶且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其行为均已构成重婚罪;被告人裴某、刘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借送养之名出卖子女,其行为均已构成拐卖儿童罪。

狠心父亲“三宗罪”

2020年11月,仪征法院以遗弃罪判处被告人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重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以重婚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

本案审理期间,小金的外婆多次向法官反映,自己年老多病、收入微薄,女儿小郭系二级精神残疾,均不适合继续抚养小金,现在裴某被判刑,小金面临着无人抚养的困境,小金外婆请求将小金送给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对此,承办法官与公安机关对小金三代以内直系及旁系血亲进行沟通了解,相关亲属均表示不愿意接收小金。经过多部门协调,最终形成一致意见。

仪征人民法院家少庭副庭长 李虹:刑事判决生效以后,由民政部门来申请撤销裴某以及配偶(郭某)的监护人资格,同时指定民政部门作为小金的监护人,民政部门将于近期向法院提出申请,针对两名被拐卖的儿童,也将由民政部门对他们进行妥善安置

有道是“虎毒不食子”,孩子不是商品,每一个弱小的生命都值得被尊重,都必须受到法律的保护。出卖亲生骨肉的行径不仅违背天理人伦,更触犯法律的底线,必须受到法律的严惩!

素材来源:扬州电视台关注

原标题:《案例精选 | 狠心父亲“三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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