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视角 | 河北日报看邢法
编者按:2020年,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最大限度公开各类司法信息,用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用公正裁判引领社会风尚,在司法实践中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现推出“记者视角”专栏,听新闻记者讲述邢台法院的故事。
2020年3月23日
原标题:《市中级人民法承诺15项诉讼服务“一次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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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 通讯员张伟亮)日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诉讼服务“一次办好”清单,承诺15项诉讼服务做到“一次办好”,切实为当事人提供快捷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打造人民满意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15项诉讼服务包括:一审民商事、行政案件立案一次办好;涉民营企业纠纷从快从速立案一次办好;首次强制执行申请案件立案一次办好;申请跨域案件立案一次办好;申请网上立案(证据材料齐全)一次办好;申请民事、行政再审案件立案一次办好;申请刑事申诉案件立案一次办好;诉讼费用缴纳及申请退费一次办好;当事人申请减、免、缓手续一次办好;诉讼材料接收及接收上诉材料一次办好;各类案件档案查询一次办好;12368热线预约办案法官查询案件进度、递交案件材料一次办好;当事人补充立案材料清单一次性告知;诉讼须知(指南)、文书模板指引一次性告知;群众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一次性解答。
“群众工作无小事,司法为民应体现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我们通过梳理诉讼服务各环节的工作流程,在广泛征求法院内部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15项诉讼服务‘一次办好’清单,切实让人民群众少跑腿,快办事,办好事。”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霁说。
2020年6月26日
原标题:《邢台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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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 通讯员张伟亮)日前,邢台各县(市、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各地人民法院相继揭牌。这意味着该市在全省非试点市中,率先实现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全覆盖,构建起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的新机制。
据了解,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负责对相关行政争议案件组织各方当事人及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定纷止争、协同统筹、咨询建议、分析研判四大作用,切实推动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其负责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的涉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而引起的行政争议,当事人人数众多、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等11大类。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争议化解,与市政府联合出台了实施办法,合力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成立。“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现实举措,有利于为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搭建平等沟通平台,依托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体系,找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切实从根本上解决行政争议,助推法治政府、法治邢台建设。”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霁说。
2020年7月23日
原标题:《邢台在市县两级法院推广开具
<离婚证明书>》
向上滑动阅览全文离婚证明书>生活中,办理户口变更、买房、银行贷款等很多事项都要核实或证明婚姻状况。然而,一些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当事人没有离婚证,用法院出具的判决或调解书证明离婚事实时,又有可能泄露个人隐私。今年以来,邢台市把开具《离婚证明书》作为司法便民利民的十件实事之一,在市县两级法院全面推广,让婚姻证明不再尴尬。
没有离婚证的尴尬
4月27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应离婚案件当事人李某、郭某申请,出具了《离婚证明书》,用于证明李某与郭某解除婚姻关系的事实。
2019年,李某和郭某经邢台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二人还有一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尚未分割。二审期间,经过该院少年庭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郭某到院领调解书的同时,还收到了该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当事人拿着证明书感谢道:“有了这《离婚证明书》,以后办事不用担心隐私泄露,拿着也更方便了!”
据了解,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途径。相应的,认定离婚的事实前者由民政局出具《离婚证》予以证明,后者由法院出具的裁判文书予以确定。
“通过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邢台市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李虹介绍,以前,经诉讼或法院调解离婚的当事人办理再婚、就业、出入境、财产登记、房产登记等事务时,只能向相关部门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婚姻状况。
夫妻离婚可能是因为柴米油盐或者家长里短等原因导致感情破裂,最后闹到法院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李虹表示,这样夫妻之间诸如吵架细节、聊天记录、不良嗜好、财产分割状况、婚生子女抚养状况等个人隐私可能会以文字的形式出现在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中。
尴尬、掩饰、不情愿……对当事人而言,每一次核实婚姻状况,无疑是把自己的过往拿出来给相关工作人员查看,极容易导致个人隐私的泄露,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
此外,判决书或调解书内容相对较多,以A4纸的形式存在,也不易携带、保管。
李虹介绍,为解决因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来证明婚姻状况可能导致个人隐私泄露这一难题,邢台市法院把推广开具《离婚证明书》作为2020年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之一,在全市两级法院推广落实。
破解司法公开与隐私保护的困局
据了解,当事人郭某拿到的是邢台市法院出具的首份《离婚证明书》。
事实上,郭某的情况并非个例。5月9日,一名在2018年判决书已经生效的当事人为了办理房产证,到邢台市法院申请《离婚证明书》。
“只要有我院已作出的生效判决,即使是前几年作出的,当事人也可以申请《离婚证明书》。”李虹介绍,经调解或判决离婚的案件,在裁判文书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并携带裁判文书向作出生效判决的相关法院提出申请,经核实无误后,即可由法院为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的功能相当于协议离婚中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二者法律效力等同。”李虹说,但与判决书或调解书不同,《离婚证明书》只记载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和身份证号、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时间、双方当事人离婚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隐去了与婚姻状况无关的个人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予以确认,在法律效力上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一致。
据介绍,有了《离婚证明书》,当事人日后办理户口迁移、银行贷款、出国签证、再婚登记等事项,不需要再向相关单位提供判决书或调解书,只需要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
据了解,近年来,邢台市法院不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在做好司法公开公正的同时,提供人性化服务,温情保护当事人隐私,方便当事人以后的生活和办事。
2020年8月3日
原标题:《市中级法院开展涉金融执行案件“百日攻坚”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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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 通讯员路遥)日前,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市法院深入开展涉金融执行案件“百日攻坚”专项活动,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服务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稳定大局。
根据要求,全市法院将对属于本次清积范围并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进行全面、详细摸底排查,统一建立案件管理台账,定期对账销号。对疑难案件逐案进行研究,充分利用财产申报、纳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债务。
专项活动中,该市法院系统将加强与金融部门联络沟通,协调解决问题,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加大打击拒执罪等涉执行犯罪行为的力度,强化与工商、税务等部门的沟通交流,严格落实税法相关规定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推动案件有效执结。
2020年10月12日
原标题:《经开区法院推出一站式解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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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黄清标)近年来,邢台经济开发区法院创新实施“分得出、调得成、裁得快”一站式解纷新模式,有效改善了社会治理状况。近日,该法院负责人作为基层法院代表,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视频座谈会上介绍相关经验。
“分得出”,即对案件作3次分流。导诉分流,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导诉服务区和诉前调解窗口,对婚姻家庭类、法律关系明确的民间借贷、买卖合同案件,引导当事人去诉前调解窗口;立案分流,诉前调解窗口工作人员将适宜调解的案件委派给区辖镇(办事处)法庭和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组织,对调解不成的交给由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的速裁团队;繁简分流,速裁团队对认为不适宜速裁的案件,及时纳入审判程序。截至8月底,该法院已受理案件1790件,其中引导做诉前调解案件1268件,分流率达70.9%。
“调得成”,即开发区法院与区交警大队、消费者协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等单位(组织)建立9个诉调对接工作平台,吸纳多元主体参与诉前调解,及时调处矛盾纠纷。今年1至8月,人民调解员自发主动调解案件420件,特邀调解机构及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派(托)成功调解结案760件,占调解案件数55%。
“裁得快”,即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两个速裁团队,在全市率先对民商事案件予以快速审理或应用小额速裁程序,使其快立、快审、快结。今年前8个月,开发区法院共办理民商事案件496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16天。
2020年12月5日
原标题:《我省首例“官告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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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邢台市的环境问题本就比较突出,被告的损害行为无疑使邢台环境问题雪上加霜。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担责!”12月3日下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现场,原告邢台市生态环境局的诉讼代理人刘建伟律师的最后发言掷地有声。
当天,由邢台市政府指定邢台市生态环境局诉邹平君立润滑油有限公司、鸡泽县亮智润滑油脂制品有限公司、泰州市友联废油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在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依法判决六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及鉴定费、律师费等共计268万余元,并分别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由政府行政部门作为原告依法提起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1月,江苏泰州市友联废油回收利用有限公司将其产生的28吨废油渣,交由他人运输倾倒至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镇荣庄村邢汾高速桥下南侧土地上。2017年12月,被告李鹏、张振烨经营山东邹平君立润滑油有限公司期间,联系他人将其产生的40.7吨危险废物,运输倾倒至邢台经济开发区留村镇荣庄村邢汾高速桥下北侧土地上。2017年12月,被告刘庆智、王章庆经营鸡泽县亮智润滑油脂制品有限公司期间,安排他人将其产生的30吨危险废物,运输倾倒至邢台市南和区城关镇北庄村西侧土坑内。
经鉴定,被告倾倒在现场的不明废物属于腐蚀性危险废物,危险特性为毒性、易燃性;被告的行为对邢台经济开发区、南和区危废倾倒处土壤环境造成了损害。
“曾经,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成了常态,这样的不合理局面必须打破。”邢台市齐心律师事务所主任齐秀敏认为,国家行政机关当原告,放下“身段”打官司,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对破坏环境“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等问题予以纠偏,这个判决对于促进企业主动治污、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进一步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有着积极推动作用。
另据了解,本案被告单位、被告人涉及刑事犯罪的均已被判处刑罚并予执行。
2020年12月6日
原标题:《南和法院发出全省首份环保禁止令和修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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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近日,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市法院系统积极探索“谁破坏,谁修复,重在保护与修复”恢复性司法审判工作思路的审理新机制。针对一起生态环境破坏案件,在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导下,南和区法院日前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和环境保护修复令。这是邢台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环境保护禁止令、修复令,在我省亦尚属首例。
据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南和区法院在审理河北省小东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依法查明该公司在沙河林场土方回填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办理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砂、售砂,造成矿产资源损失和生态环境破坏。为尽快弥补国家矿产资源损失、优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11月16日,南和区法院发出环境保护禁止令、环境保护修复令,责令被告单位及被告人不得在项目施工中继续从事采砂活动,在命令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已挖出、尚未出卖的砂土进行回填、平整。如不能按期修复,将被判令承担惩罚性赔偿。
据了解,环境保护禁止令、修复令,是法院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过程中启动环境修复程序的司法命令,是实现惩罚犯罪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的有益尝试。命令发布后,如被告方未履行相关内容,法院将采取包括罚款、司法拘留等在内的强制措施,其意义在于环境保护执法的及时性。
2020年12月7日
原标题:《全省首家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在邢台开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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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 通讯员张伟亮)12月1日,邢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沙河)基地开建。这是全省首家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
据了解,该基地将利用大沙河沿岸因非法采砂导致生态受损害严重的地块,使用邢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资金和沙河市配套资金,通过增植补绿、建设环保宣传长廊等措施,建成融生态恢复性、公众参与性及宣传教育性于一体的生态公园。
建设邢台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沙河)基地,是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环境资源审判“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的有益尝试,主要通过增植复绿、增殖放流的方式,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涵养水源、净化空气,改善环境,由基地代为进行专业化“补植复绿”,替代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逐步恢复环境原有的生态容量水平,以达到生态环境“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司法修复效果,达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人进行惩治,对生态环境进行良性修复并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据了解,邢台市法院系统先后推行“三审合一”审判模式和跨区县集中管辖改革,实现了环境审判专业化、集约化,积极探索开设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专用账户,将全市法院判决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统一纳入管理。目前,已执行到位800余万元,为生态环境修复奠定了基础。
原标题:《邢台市法院以“十件实事”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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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 通讯员路遥)日前,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2020年邢台法院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的通知,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努力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提升执行款发放效率。探索建立执行案款网络发放机制,在执行立案时要求申请执行人提供银行卡号,执行款到位后,法院通过网银支付方式直接将执行款打入申请执行人账户,取消中间环节,提高发放效率,减轻群众诉累。
提升上诉案件移送效率。进一步细化操作流程,简化各类手续,专人专责,提高移送效率;邢台市中院探索利用电子卷宗审理上诉案件新模式。
提升裁判文书送达效率。探索建立统一送达机制,实现送达工作专业化、精准化。
提升司法保全效率。进一步整合部门职责,简化保全手续,规范保全行为,加大追责力度,切实提高保全效率。
提升司法评估和鉴定效率。进一步规范评估、鉴定工作流程,压缩评估、鉴定周期,严把重新鉴定启动关口。试行诉前司法鉴定,将鉴定程序前置,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不再因鉴定延长、扣除审限,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推广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全市法院推行“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强制力作后盾,为受暴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提供“特别保护”,从事后惩罚施暴人转变为事先保护受害人。
推广离婚证明书。针对诉讼离婚的当事人不能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用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证明离婚事实时个人隐私易泄露的问题,全面推广《离婚证明书》,仅载明双方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案号及案件生效日期,有效保护当事人隐私。
此外,规范诉前调解,着力培养、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调解室;2020年6月底前在两级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在两级法院开辟专门场地建设24小时自助法院,提供永不打烊的诉讼服务等。
原标题:《邢台中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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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通讯员邢砝煊 记者崔丛丛)4月27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为当事人李某、郭某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
李某和郭某被判决离婚后,还有一套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未分割。二审期间,经过少年庭法官不懈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在发放调解书的同时,应郭某申请,邢台中院给双方当事人发放了离婚证明书。
推广离婚证明书,是2020年司法便民利民十件实事之一。《离婚证明书》只记载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和身份证号、裁判文书案号和生效时间、双方当事人离婚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且隐去了与婚姻状况无关的个人信息,并加盖法院公章予以确认,在法律效力上与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一致,可以保护当事人个人隐私,且便于保管、携带。
原标题:《邢台法院150余名青年志愿者公园“净走”助力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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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客户端9月5日讯(记者邢云 通讯员路遥)今天上午,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联谊会组织150余名青年志愿者,到达活泉公园开展“净走”行动,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行动中,150余名青年志愿者身穿红色马甲,兵分四路分别到达活泉公园的各个角落清扫垃圾。环形路上、步道树下、花草丛里、绿化带内……有的志愿者手持垃圾袋,耐心细致地将发现的烟头、果皮、纸屑、塑料包装袋等捡拾起来,不放过每一个死角。还有的志愿者手提水桶、手持抹布,细心擦拭公园内的标牌、栏杆,将它们擦拭得一尘不染。
同时,志愿者们还向散步的群众宣传文明理念,提升市民创城意识,受到现场群众的广泛称赞和好评。
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年联谊会会长张伟亮表示,市法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每名青年都是邢台文明的使者。组织“净走”行动,目的就是培养广大青年的文明意识、团队意识,以实际行动为邢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贡献。
原标题:《邢台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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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客户端12月3日讯(通讯员路遥)今天,河北省邢台市育红小学三年级9班传出学生们诵读宪法的声音。来自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邢台法院)的青年法官为学生们讲解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知识,让法治信仰在孩子们心中生根发芽。
课堂上,法官边讲解法律知识,边开展互动问答。同学们踊跃回答,兴致高昂,还在法官指导下学习了国徽知识。整节课气氛热烈。
在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邢台法院还组织法官走进马路街小学、邢台军分区等地,通过授课、座谈等形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
原标题:《微视频 | 法官进校园 娃娃学宪法》
原标题:《邢台市新都区法院发挥诉前调解有事 助力26名农民工成功讨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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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崔丛丛 通讯员赵增强)12月23日,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诉非衔接团队与龙泉寺法庭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涉及26名农民工切身利益的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使历时近3年的追薪之路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赵某等26名农民为了挣钱补贴家用,于2018年1月跟随包工头徐某到邢台南和修路。工程竣工后,发包方已将工程款全部结算给了徐某,但徐某却一分钱都没有支付给赵某等人。这些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最少的有600元,最多的有5100元,合计被拖欠了80000余元。在多次追讨均未果,没拿到钱的赵某等人心里十分着急,无奈之下只好向法庭寻求帮助。
由于该案件涉及农民工切身利益,诉非团队得知情况后,考虑到涉案人数较多,并且拖延时间长,原告手中又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进入诉讼程序后将十分不利,于是便安排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徐蕾青和宋达联合法庭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徐某对所欠农民工工资表示无异议,但由于经济困难才不能及时清偿。调解人员一边安抚农民工情绪,一边向拖欠工资的徐某明法析理,耐心细致地做其的思想工作,向他释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利害关系,引导他换位思考,既要发家致富,也要诚信待人。经过近4个小时的释法说理和思想教育,赵某等26名农民工最终与徐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今年以来,该院积极探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新机制,充分发挥“法庭调解员”的品牌效应,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诉前化解、立案调解、执行调解”纠纷分层递进化解机制,不断拓展“法院+社会”“专业+群众”“现代+传统”“线上+线下”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扩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受众面和影响力,切实担负起基层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历史使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原标题:《邢台法院发布全省首本破产审判领域《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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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12月29日讯(记者邢云)在邢台市政府新闻办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邢台法院)公开发布《破产审判白皮书(2015年—2020年)》(以下简称《白皮书》),据了解,这是河北省法院系统发布的首本破产审判领域的白皮书。
《白皮书》正文8000余字,分基本概况、主要做法、后续举措三个大部分,全面梳理了5年来邢台法院审理破产案件的主要特点、破产原因分析等,并提出了相应措施及建议。据了解,2015年,邢台法院便在全省率先组建了破产重整审判庭,主要审理企业破产及破产衍生诉讼,同时办理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针对破产案件审理基本情况及特点,邢台法院探索出一套具有本地特色的破产审判路径,实现了“六个率先”。即在全省法院率先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出台《简易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指引》,采用缩短程序时间、简化审理流程、并联破产事项等方式,原则上简易破产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涵盖执行转破产审查阶段的16种文书样式,推进“执转破”程序运用;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管理人账户运行指导意见,有效防范管理人账户运行风险,加强动态节点监督,提升破产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管理人账户依法依规有序运行;在全省法院率先制定破产案件绩效考核办法,客观反映破产审判工作量,激发一线破产法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全省法院率先试行破产案件集中指定管辖,出台首份《关于基层法院强制清算与破产案件相对集中指定管辖工作方案》,集中有效司法资源,发挥专业化审判优势,确保案件的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在全省率先建立首个市级层面破产府院联动常态化机制。
据介绍,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邢台市法院系统新收破产类案件124件,审结100件,相较前六年同期,分别增长163.8%和46.17%,其中,邢台法院新收42件,审结35件,分别增长25.7%和33.6%。破产审判为挽救危困企业、盘活优质资产、促进转型升级、化解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原标题:《河北邢台法院青年志愿者为“战役”贡献青春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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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讯(记者邢云)聚是一团火,散是满天星。连日来,邢台法院青年联谊会的志愿者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积极投身当地疫情疫情防控工作。
邢台全域进行管控期间,邢台法院机关除值班、执勤和承担具体任务的人员外,多数同志要居家观察。“主动报到、就地上岗、志愿服务、共克时艰”,邢台法院机关党委、青年联谊会第一时间发出号召,200余名青年志愿者主动与所在小区的社区工作人员取得联系,开展疫情防控。
1月12日7点开始,邢台法院青年联谊会副会长、立案二庭庭长王伟韬,协助新西街社区对五个小区居民进行核酸采样500余份;青年联谊会理事、行政庭法官助理崔龙强,协助东卫生街社区在康桥尚城、平安家园、团结东苑、工会家属院对居民进行核酸采样2200余份,1月12日、13日连续两天工作到凌晨。
1月12日,民三庭书记员张姿巍在西寺社区协助医护人员录入核算采样居民信息300余人,从下午3点一直忙到了晚上10点;1月12日早上7点,法警支队警员赵金烨就到守信社区秀兰南区核酸检测点协助社区录入采样人员信息到晚上11点,录入信息1200余人;法警支队辅警秦肖林主动联系路家园村,志愿在村口卡口协助社区工作人员执勤值班,协助社区对进行核酸检测的村民测量体温、维持秩序。
另外,邢台法院青年联谊会会员、特邀调解员施微、肖小丽、徐宝荣在各自小区协助维持秩序、录入人员信息,在室外一待就是一天,有的直至凌晨;特邀调解员任萍家在南宫,她和男同志一样连续几天每天背着十几斤重的消毒器材在大街小巷进行消杀,累得抬手都困难,但第二天总是准时出现在消杀现场。王兵、赵亚男等很多同志也都各自小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邢台中院青年联谊会会长张伟亮带头冲锋,1月12日晚到小区报到,在工作不冲突的情况下坚持每晚协助社区干部在小区门口执勤两个小时。
记者了解到,邢台法院青年联谊会成立于2020年初,旨在团结广大青年以责任和奉献丈量青春,用担当和无悔诠释忠诚,让人生在付出和磨砺中出彩。据初步统计,截至1月15日,青年联谊会先后有400余人次参与到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当中,辐射50余个小区,75000余人。
(来源:邢台中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记者视角 | 河北日报看邢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