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牡丹区这些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21-02-10 16:16
山东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关于全年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具体内容如下: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大气和噪音的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城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在牡丹区城区,即昆明路以东、太原路以西、北外环以南、珠江路西段(南外环)以北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包括电子等模拟爆竹,下同)。
二、应急管理部门不再批准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和零售许可证,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设立烟花爆竹储存场所、零售摊点。
三、本规定由牡丹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民政、住建、文旅、教体、宣传等部门应按各自职能,严格落实禁放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7日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官网
原标题:《最新通知!牡丹区这些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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