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济南鼓励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将出动过半警力参与管控
2月9日,济南市公安局召开2021年第一场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新时报记者从会上获悉,截至2月8日,已查处非法储存、销售案件11起,依法处理涉案人员13人,收缴烟花爆竹490箱(件)。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施行以来,全市上下统一行动、广泛动员、积极参与,以坚强的党政领导力、坚定的部门执行力和广泛的社会响应力,全面落实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置换接收、巡查管控、违法查处等禁放举措,连续打赢了三年禁放攻坚战,收获了“泉城蓝”,创造了“济南经验”。2021年2月2日,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后,全市公安机关迅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作为春节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小年”当天,济南再次实现烟花爆竹“零燃放”的佳绩,泉城市民在安全宁静祥和中欢度节日。
全域宣传强引导。禁放工作能否善做善成,宣传动员至关重要。全市公安机关积极会同宣传部门,对2021年度禁放宣传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班推进,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微博、公众号等网络自媒体,高密度、立体化、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使禁放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截至目前,全市共张贴发放宣传材料64.3万余份,悬挂禁放宣传横幅3336条,通过2247处LED宣传屏发放禁放提示;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各类新闻媒体专题播报禁放内容80余条,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运营商向广大市民群众推送烟花爆竹禁放提示信息900多万条,取得良好宣传效果、社会效果。
排查隐患强整治。市公安局积极会同应急部门,开展非法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深入重点部位全力查剿非法制贩烟花爆竹黑窝点,综合治理隐患问题;开展经营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储存点、零售网点检查力度和频次,力争收缴一批非法烟花爆竹,从源头减少烟花爆竹流入市场;开展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联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执行发货前各项制度规定。
公安机关也将在重要时间节点,全面启动一级查控机制,加大对进出我市可疑车可疑人可疑物的盘查检查,及时发现查缴非法烟花爆竹。截止2月8日,已查处非法储存、销售案件11起,依法处理涉案人员13人,收缴烟花爆竹490箱(件)。
网格巡查强管控。按照禁放三级管控要求,区县政府、街办(镇政府)全面分解管控任务,落实网格化巡查措施,细化责任至每一个社区,尤其是突出做好城郊接合部、老旧小区、禁放场所周边等重点区域管控工作。大年三十、初一、初五、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市公安局将出动二分之一以上警力参与管控行动,市公安局领导划片包干,实地检查督导,保证网格员等管控力量分布到每幢大楼、每条街巷、每个公园广场、每家企业单位,定人、定点、定时巡查,及时发现并阻止违规燃放行为。截至2月8日,全市已出动警力1.5万人次、巡逻车743台次、网格员5万余人次,全面投入网格巡查工作。
依法查处强震慑。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零容忍”,在全面加强巡防管控基础上,第一时间核查群众举报违规燃放线索,依法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不听劝阻的,一律带至派出所接受询问查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达到处罚一人、警示一片的教育震慑效果。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5起、行政处罚16人,有力打击了心存侥幸、挑战法规权威的不法人员。
最后,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再树泉城文明新风,共同呵护美丽济南。同时,鼓励广大市民主动劝阻、积极举报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顶格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兑现奖励。
新时报记者:谢苗苗
编辑:刘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