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治理“奇葩证明”,从公证处入手

2021-02-08 18:05
来源:澎湃新闻

为取出去世的父亲在银行里的存款,广东惠州的陈先生在公证处、派出所、居委会之间来回跑了7次,历时7个多月,依然没能证明“我爸是我爸”。结果,这事惊动了国务院督查组,“踢皮球”的惠阳公证处已经在进行重组。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改革剑指各种“奇葩证明”。这次国务院督查组的介入调查,也是在考验之前取消“奇葩证明”的成绩:职能部门之前已经明确“不能开”“没法开”证明了,但是群众正当的证明需求如何解决?

就这次惠州的事件来说,陈先生拿着户口本去办遗产公证,公证处要求去派出所开证明;派出所说,这是公安部确定的“派出所、公安机关不再出具的18种证明”之一,不予办理;公证处又让去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但是,居委会称,依据民政部的《关于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指导意见》,同样不予开具。事情很快就陷入了“死循环”当中,那个再简单不过的“我爸是我爸”成了“哥德巴赫猜想”。

要看到,派出所和居委会不予开具证明所依据的规定,本身就是为治理“奇葩证明”而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之前治理是通过做“减法”,避免相关职能部门承担这样的证明责任,那么在做了“减法”之后如何做“加法”?怎么解决出具证明的正当需求?要避免治理“奇葩证明”的规范,在基层被念歪了经,结果导致无证明可以发。

这次被下令重组的当地公证处就是“念歪经的和尚”,不是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如何在现行的证明获取渠道信息,一味不想承担责任,无视群众的现实困难,将矛盾推出大门、将风险引向外部。

这次国务院督查组指出,陈先生遇到的“循环证明”问题并非偶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根源在于基层政府相关部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各有关部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首先想到的是规避自身责任,相互推诿扯皮”。

“奇葩证明”的解决之道还在于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打破部门间的“信息孤岛”,从微观层面统一相关身份证明的标准,统一政府部门、职能机构之间的导入、导出的信息接口,“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 针对惠州市上述问题,广东省公证协会2020年11月公布全省《公证事项办理材料清单》,统一全省公证机构证明材料的采信标准。今年2月4日,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出台文件,进一步简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的提取手续:1万以内无需继承公证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5万元以内上调免公证。

一张张“奇葩证明”,背后就是一处处“利益壁垒”、一把把“部门小算盘”,这需要宏观上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也需要在微观层面完善政府部门间的“信息接口”,从需求端上减少不必要的证明。这次惠阳公证处被重组,就是警示那些不积极取消“奇葩证明”的机构,这也是一种刀刃向内的亮剑。

    责任编辑:沈彬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