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迷恋“虚拟偶像”时在迷恋啥?

澎湃问吧
2021-02-09 18:06
来源:澎湃新闻

从初生代虚拟歌姬初音未来、洛天依,到模仿真人版produce 101的选秀综艺,再到虚拟YouTuber、B站up主等,“虚拟偶像”以越来越丰富的形态出现在大众视野中。

当下的虚拟偶像技术已发展到何种地步?与真人偶像相比,虚拟偶像有何特殊魅力?如何看待数字技术加持下的虚拟偶像产业与粉丝社区?

本期澎湃问吧邀请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专业硕士杨子迪,一起来聊聊虚拟偶像与粉丝文化。

何为虚拟偶像?

@Gun girl:虚拟偶像跟一般的二次元纸片人有什么区别?为啥动漫形象那么多,但算是虚拟偶像的就少数几个?

杨子迪:这个问题是比较典型的,我认为很值得讨论。要说清这个问题,首先就要梳理一下虚拟偶像的发展历程。虚拟偶像分成很多类别,最早的虚拟偶像是一种具有偶像元素的“二次元纸片人”,比如《超时空要塞》的林明美,她就是一个出现在动画中的,以偶像为身份的角色。此后,到九十年代,出现一些偶像风的作品,比如一部分的美少女动画或者游戏,像《樱花大战》和随后的声优歌剧团“帝国歌剧团”,她们并不能说是典型意义上的虚拟偶像,但确实可以视为虚拟偶像的一类雏形。再之后,就是非常典型的偶像题材作品,比如《偶像大师》、《Lovelive!》,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声优的偶像化。

这些都讨论过之后,才是我们目前最典型的虚拟偶像:以初音未来为代表的虚拟歌姬,一种以开放音源库为躯壳的新形态虚拟偶像;最后,虚拟偶像发展到今天,衍生出虚拟up主这种模式(以虚拟主播为主体),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下沉”,成为一种日常的文化文本。

讨论过类别之后,我们再回到这个问题。虚拟偶像中的一部分(虚拟歌姬之前的),其本身就是“二次元纸片人”这个概念中的一个类别,不能说是少数几个,只不过对于不接触此类文本的爱好者来说,多数角色可能比较陌生。

从虚拟歌姬开始,到现在的虚拟up主特别是虚拟主播,数量相较众多的动漫角色而言可能还是少一些,但绝对数目是不低的。由此,我们需要厘清一点,就是虚拟偶像这个概念和“二次元纸片人”有重合也有不同,而且其数量也不是“少数几个”,只是相对庞大的御宅族系文化而言居于少数。

@披星戴月地吃哈密瓜:虚拟偶像是不是就是AI?如果称之为“偶像”,那是不是也和真人偶像一样有很多“守则”?

杨子迪:“虚拟主播”是否属于AI,有何异同?这个问题是比较常见的,虚拟主播不等于AI,甚至可以说,AI在虚拟主播当中是极少数,它更多出现在一些非偶像领域,尽管并非我的研究范围,但在我接触到的信息中,国内部分媒体都有以AI担任主播、主持的计划方案,其中一部分应该已经在实施中。

可能与AI形成对应的应该是虚拟歌姬和虚拟主播,特别是被粉丝称为“人工智障”的爱酱“绊爱”,但前者是由音源库搭配虚拟形象组成的,并没有人工智能担任其主体内核;后者是真人“中之人”搭配虚拟形象的组合物,也并包含人工智能的成分,而是一种扮演。

虚拟偶像是否遵循某个守则,不同的虚拟偶像情况不同。有些虚拟偶像是要严守“人设”的,其行为要遵循这个人物的设定,我们可以把它视为一种“守则”。另外一种则是强调打破人设的,比如当下比较流行的部分虚拟主播,时有开播后就迅速“放弃人设”的行为,这种反常规的举动也被视为一种“萌点”,对于这一类虚拟主播来说,“守则”的概念就相对薄弱的,只会有一些非常原则性的问题。

追虚拟偶像的粉丝在追什么

@Chelsea:虚拟人物,是否依然是现实的镜像?

杨子迪:日本的御宅族系文化研究提出过一个“想象力的双环境化”概念,进而引发了一个名为“双重的现实性”的话题。这个话题立足于“二战后”这个大的时代背景,提出客观现实的权威性与传统意义上的“大叙事(完整叙事)”都趋于瓦解,取而代之的是“小叙事”和“虚拟与现实的并立”。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可以观照一下许多御宅族系文化的文本,比如有一部动画叫《记录的地平线》,里面就涉及到“虚拟空间”与“现实空间”的关系探讨。其中一个观点:参与者的主观想象所建构出的“环境”,也可以说是“世界”,它同样的是“真实”的,只不过它不是客观意义上的真实,而是由情感推动的,并由情感与文化认同建立起文化合法性的一种“主观现实”。

在这个角度上讲,我们很难说“A是B的镜像”这种话,因为它带有一种对客观现实的中心论,这在讨论具体的文化形式与文化文本时,是比较傲慢的说法。站在我个人的研究立场上,我更倾向于接受虚拟人物作为现实的一种“改写”,作为不同于客观现实的“另一种或无数种可能性”。

@人海碰瓷:迷恋虚拟偶像会带给粉丝怎样的心理感受?

杨子迪: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假定一个“迷恋”的界限——即是否只着眼于“狂热的Fandom”这样一个状态下的个体、群体。如果是的话,那么核心的感受应当是参与感、获得感和一种身份认同,也就是形成一种主观的趣缘文化圈群,这种圈群有一定的可能性是“极端化的”,但多数只会是一种个体性或群体性的迷狂状态。

美国的一位学者约翰·费斯克曾经这么说:“粉丝是民众中最具辨识力、最挑剔的群体,粉丝生产的文化资本也是所有文化资本中最发达、最显眼的。”这样的观点可以在相当程度上被沿用至今,对虚拟偶像,或者说对一切“偶像存在”的迷恋,都会演变为一种挑剔的文化接受和活跃的文化再生产。

如果我们只是讨论“爱好者”这个更庞大的人群,那么答案会有所不同。因为对于这样一个小众的,或最多分众的文化形式,爱好者的圈层化是比较明显的,表层的泛用户往往只是出于一种娱乐消遣的需求来进行这样的文化行为,并非“一定要做”,有时仅是顺其自然,深层次的爱好者才是会进行长期的追随的人群。

因此,对于表层的泛用户群体来说,心理感受与一般的娱乐活动不会存在太大差异,只不过虚拟偶像带来了一种“虚拟偶像对客观现实的映照”的新奇体验,带有一定的陌生感,进而演变为一种喜爱之情。

@鲤鱼与RADWIMPS:距离大众整体接收估计还有多少距离呢?

杨子迪:不一定要“大众化”,确切地说,走向大众这个概念不适合今天。这样的文化形式,应该成为文化环境多元化的组成部分之一,作为一种分众式的文化发挥作用。

如何看待虚拟偶像进综艺?

@午夜南瓜会变马车:为什么很多综艺都会引入虚拟偶像?像是Siri的实体化,观众如何与TA产生感情?

杨子迪: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综艺节目没有考虑虚拟偶像对泛二次元文化的依附关系,步子迈得比较大。

在live2d和家用3d技术高度普及之前,虚拟偶像更多的还是作为一个圈群爱好者的内部喜好存在,对于趣缘圈群的外部来说,还存在一个明显的接受门槛。

就如您所说,它可能在多数人看来只是“Siri的实体化”,因为多数人不会投入太多的精力去辨识它,这种事情只能依赖文化的自然发展,而不能揠苗助长。

综艺节目作为一个面相大众的,以电视文化为传播形式的(即便是网综,也在依托电视文化的生产逻辑)文化类别,它对于虚拟偶像来说太庞大了。如果运作得当,可以扩大虚拟偶像概念的影响力,如果过于仓促,也会使得这种文化形式在很大程度上被误解,被贴上一个有些奇怪的标签。目前有些“虚拟偶像”就存在这个问题。

    责任编辑:鞠文韬
    校对:施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