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解《民法典》丨对非婚生子的权利的影响

2021-02-03 15:23
山东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婚姻、家庭、子女等传统观念更新迭代,非婚生子女的权益保护问题早已不再是法外之地,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不要出抚养费?孩子能不能上户口?看热闹也要专业,今天,我们也来聊一聊《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保护问题。

非婚生子女的法律地位

按照我国《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也可以和婚生子女一样上户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对于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不直接抚养的一方要不要出抚养费

《民法典》第1071条同时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这种权利义务是基于亲子关系产生,不论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父母都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非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民法典》继承编第1127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同时,胎儿的继承权受到保护。民法典第16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据此,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对于父母的遗产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若父母立有遗嘱,则应根据实际情况,尊重立遗嘱人对遗产的安排。

非婚生子女成年后有对父母赡养的扶助义务

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成年后也有对父母赡养扶助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不因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终止。有负担能力的非婚生子女,对于子女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亦有赡养的义务。

此外,根据《民法典》第1069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亦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

《民法典》中规定了亲子关系的确认制度

《民法典》第1073条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亲子关系的确认往往需要提供亲子鉴定报告等可证明血缘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一方当事人申请亲子鉴定且提出了必要的证据证明亲子关系存在,但另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又无相反证据,则可综合全案证据推定亲子关系存在。亲子关系得到确认的,子女可诉请生父或生母承担抚养义务,未成年子女可追索自出生之日起的抚养费。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和父母之间也存在血缘关系,造成非婚生的原因在于父母,不应由子女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但是,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视同仁,但并不意味着法律鼓励、提倡未婚生育。司法实践中,许多案例反映出大多非婚生子女缺乏温暖和谐的成长环境,非婚生子女会面临亲子关系确认、抚养、探望等纠纷,部分非婚生子女在继承权的实现中也存在现实障碍。此外,非婚生子女在户口登记中可能面临相对繁琐的程序,甚至影响以后顺利入学,无法充分享受教育资源。因此尽量不要选择未婚生育。

文章来源于湖北高院

编辑丨刘 苏

审核丨李冬华

原标题:《浅解《民法典》丨对非婚生子的权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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