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退不退 《民法典》告诉你

2021-02-03 17:08
陕西

近日,延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周某与被告王某某、朱某某、朱某、第三人王某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是民法典实施后的买卖合同第一案。

2020年10月14日,原告周某在第三人王某(代办人员)的带领下来到陕西省延长县七里村镇罗子塬村进行买苹果订货,约定规格是65起步的苹果,每市斤2.80元,日烧果、发黄果、糖果、青头、无把果、扎碰软伤、红黑斑点、水秀、水裂纹、枝磨叶磨发黑果、脱水果、畸形果、冰雹伤、单裂发黑出窝等一律不收,具体约定内容详见合同书。在苹果订购合同签订后,原告将定金分别支付给了三被告,其中给被告支付定金为王某某5000元、朱某某3000元、朱某1500元。2020年10月17日,原告将全部包装材料运输至被告王某某家存放后,雇佣了多名员工到场包装后进行装车。后苹果没有实际装完,原告周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三被告返还收取原告的定金。本案审理过程中三被告辩称,在实际装苹果时,三被告都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来履行自己的义务,而原告周某因苹果掉价等因素要求三被告按照规格75来装苹果,构成违约,故三被告不退还定金。延长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自愿签订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该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三被告在合同签订后依约向原告周某提供了苹果,但在实际装苹果时,因苹果掉价等因素原告周某又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65起步装苹果,且要求三被告按照规格75来装苹果,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其已经构成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驳回了原告周某的诉讼请求。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官寄语】合同顺利圆满,定金可抵价款,收钱一方出问题,定金双倍退返。那么,如果是给钱一方的原因造成违约,定金就打了水漂,是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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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定金退不退 《民法典》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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