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员威胁弄死给差评的客户,外卖平台该当何“罪”
文| 徐媛
近日,上海张女士称其点外卖后给了差评,遭到饿了么外卖员上门报复、砸门、辱骂恐吓,还被勒索200元赔偿。她向饿了么投诉,对方只是提出补偿100元优惠券。张女士随后报警,警方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外卖员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十日。
一起送餐时的小风波演变成治安事件,不免让人唏嘘。张女士之所以给差评,是因为她此前一直在通话,错过了外卖员的电话,事后订单显示已送达。沟通时外卖员表示明天配送。付了钱,却没有享受到服务,张女士自然不甘心,给差评也能理解。没想到此举招致了外卖员的恐吓,他次日砸门威胁张女士:“差评不取消弄死你。”虽然报警后外卖员被拘留,但张女士担心遭到报复,决定搬家。对此,饿了么目前仍未给出合理的说法。

此事中存在三方,客户、外卖员、平台。目前看来,客户和外卖员是输家,平台是赢家。客户没有享受到服务,还遭到外卖员恐吓,因为害怕不得不搬家。外卖员付出了实际的劳动,因为客户没有接到电话而错过了送餐时间,遭到了差评。不想因差评被罚款,恐吓客户,结果被拘留,耽误生计,留下污点。整个过程中,平台全身而退,丝毫无损,既赚得了罚款收益,又把矛盾转嫁了出去,摘清了责任,简直是一箭双雕。
然而,在这三方关系中,虽然客户和外卖员是冲突和矛盾的双方,但症结点却是在平台。外卖员恐吓客户,砸门威胁,手段恶劣,受到法律惩罚不冤枉。但他的过激反应,和平台背后的奖惩制度和评价规则脱离不了关系。
众所周知,平台对外卖员的送餐时间有严格的要求,甚至到了不近人情的地步。外卖员一般按单计酬,准时送达才能拿到配送费,一旦超时,就要被罚款。张女士错过了外卖员的电话,势必会耽误外卖员接下来的订单。如果不想单单都超时,外卖员只能先假装她的订单已配送成功,找个宽裕的时间再送,这对张女士来说自然不公平。但对于外卖员来说,这可能是困在系统里的他,避免被连续罚款的唯一办法。
然而,比起超时,差评对外卖员的影响更大。曾有外卖小哥表示,他一天平均送三四十单,风里来雨里去,赚170元左右。但一个差评投诉,就要被罚200元,相当于一天的活白干了,还要倒贴钱。比起亏钱,更心塞的是吃哑巴亏,明明不是他们的过错,却只能默默接受差评带来的结果。
归根到底,还是因为平台缺乏申诉机制,导致外卖员有苦无处说。客户的评价轻而易举地决定了外卖员一天的生计,但是外卖员却没有任何申诉的机会。试想一下,在本次事件中,如果平台能够给外卖员一个解释的机会,能够理解他是因为客户电话未打通才导致订单未送达,或者安排专业的客服人员跟客户沟通,争取客户的理解,事情何以发展到这一步?正是因为平台选择一刀切的懒政,不去分辨消费者给差评的原因,认为只要扣钱就能解决问题,才加剧外卖员和客户之间的矛盾,让寻常的送餐风波升级为个人之间的恩怨纠纷。

外卖员被行政拘留10日
可以说,是不健全的评价机制,把外卖员和客户放在了对立面。此次的事件也说明,平台所谓的“匿名评价”根本无法匿名。不然,外卖员的差评怎么可以对应到具体的客户?张女士给出差评的次日,外卖小哥怎么就能找上门来砸门要挟?以前有媒体报道,平台所谓的匿名,只是针对其他客户,平台内部的人在后台可以查阅。如果外卖员能够轻易查到投诉人的信息,动不动就找上门来,客户评价时岂不是得提心吊胆?这样一来,还有几个人敢去平台投诉?所谓的评价机制岂不是形同虚设?
表面上看,这是张女士和外卖员之间的纠纷,但进一步看,平台简单粗暴的管理才是这场冲突的始作俑者。在这里,平台不能当缩头乌龟,尽享好处而不承担责任。就此事而言,平台需要给张女士一个合理的说法,保护用户给予差评的权利,不能任由她一个人承受接下来可能的风险。
而对于困在系统里的外卖员,他们的生活非常不易,平台不能总是寄希望于客户的理解和同情来化解矛盾和干戈,不能将获利建立在对外卖员变相的剥夺和不公平的压榨上。没有人可以一直忍受不公平的处境。为了生存,外卖员绝地求生的反击、忍无可忍的反抗,不会针对硕大的平台,但会冲向微小的客户。如果平台坐视不管,继续当甩手掌柜,任由矛盾激化,那才是对客户最大的不负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