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宇张碧晨自曝未婚生有一女,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红星新闻
2021-01-25 09:37

1月22日,明星华晨宇与张碧晨未婚生子的事闹得沸沸扬扬,由此而引发的未婚生子相关法律问题也引发广大网友讨论。

华晨宇与张碧晨。

 

二人微博宣布产女。

那么,未婚生子犯法吗?非婚生子受法律保护吗?非婚生的孩子可以上户吗?监护人由谁来确定?生父母是否有抚养义务?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在法律地位、权利义务上有无不同?是否仅凭华晨宇、张碧晨二人在微博上的声明即可认定孩子父亲是华晨宇?

对此,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陈逢逢律师,太琨律创始合伙人、主任朱界平律师,以及四川澳南律师事务所刘琴律师,他们就这些法律问题一一做了解答。

在我国未婚生子是否合法?

陈逢逢:在我国,未婚生子不违法,未婚生子可以上户。

朱界平: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国家为了调节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对生育行为进行了相应的规定。未婚生育行为如果在生育后一定时期内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的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从这个层面来看,未婚生育行为违反我国对生育调控的有关规定,属于违法。

非婚生子可以上户吗?如何给非婚生子上户?需要哪些手续和条件?

陈逢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中关于“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的规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华晨宇与张碧晨的关系受法律保护吗?华晨宇与孩子或者张碧晨与孩子间的关系呢?是否受法律保护?所依据的法律条款是什么?

陈逢逢:非婚生子女受法律保护。

华晨宇和张碧晨未经婚姻登记,属于自由恋爱关系,不属于法律法规约束的范畴。

华晨宇与张碧晨在孩子出生后,产生了直系亲属法律关系,作为孩子的亲生父母,依法应承担抚养和教育孩子的义务,孩子的合法权益权利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是否仅依据张碧晨和华晨宇的声明就能认定孩子父亲是华晨宇?

朱界平:不能。对于非婚生子女,一些国家规定了准正和认领制度。准正是指非婚生子女父母通过结婚或司法宣告而取得婚生子女的资格。认领指生父承认自己与非婚生子女间的亲子关系,并愿意承担抚养义务或生父不主动认领时,有关当事人诉求法院予以强制认领的制度。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非婚生子女的准正和认领制度,但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了亲子关系的确认制度。

对于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成立与否主要依赖于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血缘关系。实践中,因母亲可由子女出生的事实加以确认,故是否存在血缘关系,主要是确定子女的父亲。

从科学技术角度讲,生父只能通过血缘关系确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申请随父落户,需要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因此在法律上,仅依据张碧晨和华晨宇的声明还不能确认华晨宇与张碧晨女儿之间的亲子关系,还需要履行相关法律程序才能确认。若孩子户口落到张碧晨处,张只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即可,不用进行亲子鉴定(若不是在助产机构出生,落户到张碧晨处也需要张提供亲子鉴定),但若孩子户口落到华晨宇处,就必须先做亲子鉴定。

非婚生子与婚生子在法律地位、享受权利方面有无不同?

陈逢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第一款,对于婚生子女享有的受抚养教育权、继承权、姓名权、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等,非婚生子女依法均享有。第二款还明确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若非婚生子享有同等权利,那作为非婚生子的父母是否要受到法律处罚?

陈逢逢:我国法律并未对未婚先孕做出禁止性规定,也未对行为人做出惩罚性规定。但身为非婚生子女父母,若未依法承担相应义务或使孩子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非婚生子女需要生父母共同抚养吗?抚养人或者监护人由谁来定?

刘琴:依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因此,非婚生子女生母生父对非婚生子女都具有抚养义务,也都可以作为非婚生子女监护人。

如果生母生父双方对抚养权有争议,应该通过哪些途径解决?

刘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方式解决。非婚生子女的直接抚养人即为其监护人,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生父生母财产?

刘琴: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非婚生子女有权继承生母生父财产。

非婚生子女生母或生父有权继承另一方财产吗?

刘琴:非婚生子女生母或生父任何一方与其他人结婚后去世的,另一方无法继承去世方财产,因为双方并未登记结婚,不是法律认可的配偶。

非婚生子女若从小只随生母生活,生父一直未履行抚养义务,在其成年后是否有义务赡养生父?

朱界平:有义务。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父母未尽抚养责任,子女成年后不可以拒绝赡养父母,因为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不是对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若非婚生子女的抚养人再婚,那这个非婚生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继父(母)?

朱界平:对于非婚生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继父(母),取决于继父(母)是否有对非婚生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非婚生子女成年后就有义务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继父(母)进行赡养。

同时《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九条还规定了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若现在华晨宇和张碧晨登记结婚,他们二人的孩子属于非婚生还是婚生?

刘琴:非婚生子女生母或生父双方若符合结婚条件,是可以结婚的,任何人均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二人结婚后孩子还是属于非婚生,因为孩子出生时双方并未登记结婚。

非婚生子女生母或生父各自结婚时,是否可以隐瞒非婚生子女的事实,若隐瞒后与他人结婚,算骗婚吗?

刘琴:非婚生子女生母或生父日后各自结婚的,不应隐瞒自己已有非婚生子女的事实。若隐瞒,属于道德行为,法律尚未认定其必要构成骗婚。

■法律延伸

有网友提出,如果非婚生子合法化,那么是否出轨生子也同样合法化?您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朱界平:非婚生子女在以前被称为“私生子”,遭受歧视。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同属于父母所生,造成非婚生原因在于父母而非子女,子女是无辜的,因此从我国1950年《婚姻法》、1980年《婚姻法》到如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均赋予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相同权利。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网友提出,若从法律上保护非婚生子权利,是否助长出轨生子合法化,那么这将对婚生子以及婚姻关系中另一半造成伤害,使社会公序良俗受到损害,您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朱界平:“出轨生子”法律并不是对此没有“惩戒”。

首先《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其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均进行了立法规定。比如无过错方可以此作为离婚事由、可在分割财产时主张多分等。另外,《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也有相应“惩戒”性规定,比如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在上户等环节需要提供更复杂的手续等。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之所以都确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从法律层面来看,是需要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因为每一个公民从出生开始都享有平等权利。婚姻家庭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去经营,法律对非婚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相同权利的规定,不是对婚姻家庭制度的破坏。

为防止婚后另一半出轨,婚前可以做哪些预防手段?

朱界平:夫妻之间应当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规定了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实的义务,这即包括夫妻之间性生活的专一,也包含夫妻之间情感交流和彼此尊重,以及夫妻不得恶意遗弃对方,不得为第三人利益牺牲、损害配偶一方利益,违背夫妻忠实义务的立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救济途径。

为了防止出现婚变情况发生对自身权益的影响,在有利原则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对婚前财产进行公证、签订婚内财产约定,以及如果出轨应在财产分割上少分或不分等相关的“忠诚协议”条款等。

(原题为:《华晨宇张碧晨自曝未婚生有一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抚养人怎么定?》)

    责任编辑:徐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