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河长+检察长”制改革经验:解决一批“老大难”问题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2021-01-14 12:56
来源:澎湃新闻

河南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入选首批检察改革典型案例。1月14日,澎湃新闻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日前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为主题选编了7件检察改革典型案例,集中反映各地检察机关在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健全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等方面的经验做法。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8年底以来,河南省检察院与黄河水利委员会、省河长办倡议发起,统筹协调组织开展了沿黄九省区“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

据介绍,行动中,河南省检察院与省河长办通力协作,一批难度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黄河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同时在黄河流域九省区,首倡并推动建立了以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河湖治理协作联动为主要内容的“河长+检察长”制,为破解黄河生态治理难题贡献了“检察智慧”。

比如,在刑事检察上,河南检察机关一方面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犯罪,另一方面对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防止发生有罪不究和以罚代刑等问题。

数据显示,2019年以来,河南省黄河流域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7件402人,提起公诉723件122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4件41人。

在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上,检察机关对负有河湖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受到侵害的,依法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尽责。

2019年以来,河南省检察机关共受理黄河流域公益诉讼问题线索886件,立案502件。其中,检察机关自行摸排问题线索417件,立案371件。

与此同时,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件件“回头看”,紧盯有无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有无整改不到位、有无问题反弹等问题,助推问题彻底整治到位。通过与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携手努力,一批历时已久、难度较大、社会关注的破坏黄河生态“老大难”问题得以解决。

比如,三门峡市某公司在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修建鱼塘、楼房,占地达1400余亩。当地政府及相关监管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处罚决定书等十余次,该公司没有作出有效整改。

据介绍,检察机关一方面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充分履职,另一方面多次走访企业,释法说理,协助相关单位解决企业合理诉求。最终,该公司消除抵触情绪,与当地政府共同拆除违建鱼塘79个、违建楼房3000余平方米,“本案的成功办理,带动了周边30多个违建鱼塘拆除整改,共恢复湿地1700多亩,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周边水域又成为白天鹅回归越冬的栖息地。”

此外,河南检察机关还在黄河流域九省区率先派驻省河长办检察联络员,通过开展业务交流,健全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执法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交等制度。2019年,省河长办先后分三批向省检察院移交的266件黄河“四乱”问题线索,现已基本整治到位。2020年又分三批移交203件问题线索,目前正在积极有序办理中。

“在河南全省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对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起到了积极作用。”最高检表示,检察长以建立检察机关与河长办及相关行政机关系列协作联动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为主要内容,探索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新机制,发挥检察职能、协助总河长及河长破解河湖治理难题,为检察机关助推河湖生态保护,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路径。

    责任编辑:蒋晨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