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代表曹立志:连云港法院着力构建司法长效机制 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法院工作离不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心、支持和监督。近年来,连云港法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拓宽接受监督的渠道,把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即日起,连云港中院官方微信开设“代表委员司法联谈”专栏,邀请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助推连云港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及时反映代表委员参与法院工作、依法履职情况,展现代表委员对推动法院发现问题、解决难题、改进工作的责任担当和履职风采。“代表委员司法联谈”栏目第二期邀请的是省人大代表曹立志。
曹立志国家一级律师、苏大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学生实习导师。中共党员,江苏瀛之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连云港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江苏省人大代表,连云港市人大代表。1997年以连云港市律考状元的身份从事专职律师职业。执业23年来,办理各类案件达两千余件,积累了大量司法实践经验。曾荣获连云港市劳动模范、连云港市十大杰出青年、连云港市优秀共产党员、连云港市十佳律师、江苏省优秀律师、全国党员律师标兵、全国优秀律师等称号。现担任连云港市人大常委会监察与司法委员会委员;中共连云港市委、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法律专家库成员;连云港市公安局、连云港市税务局、海州区人民政府、东海县人民政府、连云港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等政府机关法律顾问。
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和世界经济产生了巨大冲击,我国很多市场主体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第一次用“五六七八九”来形容民营企业的重要性和作用,提出了“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的论断,前所未有地肯定了民营企业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地位。同时,对国家机关在对企政策设计、服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对民营企业的关心和厚爱,助力我国的民营经济迈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我国的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民法典》中就明确规定了“国家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国家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些法律条文是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最好的法律背书,对民营企业发展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2020年3月11日上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意见》。我有幸受邀参与见证,该《意见》制定之前,全市400名法官走访民营企业1000多家,在新冠疫情期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市中院审委会就集中讨论,用心研究、逐字完善,历经八次修改才最终审定通过并发布。该《意见》从十个方面,全面助力保障民营企业的发展,在疫情还未散去、企业复产复工的非常时期,如同一场充满司法温情的及时雨,温暖着民营企业家的心田。
政策需要落地,举措需要执行。希望连云港法院继续增强服务意识,强化12368热线功能;推动同案同判,强化个案监督力度;细化执行流程,提高债权兑现效率;人性化执行,区分逃债拒执与周转暂时困难;谦抑刑事审判,兼顾天理国法人情;避免机械执法,体现司法勇担当精神;倾听企业家心声,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培养涉外人才,深化自贸区法律保障。在做好审判执行工作之外,希望连云港法院在推动经济发展方面还可以走得更远一些,通过司法实践进行数据研究分析,引导企业搭建法律风险的防范、监控和应对体系,建立员工培训制度、风险评估、合规审计等合规管理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民法典》施行之年。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提高诉讼效率、增强为民意识的司法理念,坚持“崇德向善、坚韧奋斗、务实创新、勇立潮头”的连云港精神,连云港法院必将在“后发先至,高质发展“的连云港发展征程中大展所长、奋发有为。
原标题:《省人大代表曹立志:连云港法院着力构建司法长效机制 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