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隐瞒、谎报等行为要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有关责任

杨绪军 傅洋 孙乐琪/北京日报客户端
2021-01-11 16:46

北京日报客户端1月11日报道,今天(11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207场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对于未依法履行责任,隐瞒、谎报信息等行为,要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有关责任。

(原题为《北京:对隐瞒、谎报等行为,要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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