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库理论动态丨平台经济的实质及运作机制(外三则)

澎湃新闻编辑 李旭 辑录
2021-01-08 14:08
来源:澎湃新闻

大数据时代,平台经济成了全球经济发展的最大驱动力,正在深入渗透到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也正在改变与重塑人们的行为方式、企业的商业模式、行业及市场的业态,甚至正在改变不少传统产品及服务的性质、经济资源配置的方式。

这场平台经济的大潮或平台经济的革命是如何形成的?为何大数据时代会出现平台经济这样的商业模式而不是其他商业模式?平台经济的实质及内在机理是什么?平台经济又是如何有效运行的?目前平台经济发展的障碍及未来走向是什么?

在大数据时代,从平台经济的功能来看,平台经济就是在数字经济技术快速发展的基础上,以数据作为生产要素或一种有价值的资产进行资源配置的新方式。平台经济的出现与发展与现代网络数字技术迅速发展分不开。一是芯片技术。二是高速移动互联网。三是算法语言。四是云计算。五是人工智能。平台经济的产生与发展,不仅需要先进的数字化技术及基础设施,也与平台经济成长的背景条件和制度安排有关。

传统经济学的微观基础是行为主体或经济人的假定,即人的理性行为在约束条件下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但在大数据及人工智能时代,微观经济学的人性基础发生了巨大变化,在本质上,全面拓展了人类个体理性选择行为的空间,让人的理性选择行为更加自由、更加主动、更具有市场力。它也正在克服传统经济学的信息约束和认知约束,开始趋向信息完全性,并正在以计算机程序替代人的行为选择,经济行为的选择进入“算法时代”。

平台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新方式,其实质就是平台经济运用现代网络数字技术,使其资源配置的方式比其他资源配置的方式更有效率,更能为平台经济利益的相关当事人创造价值,以此全面提升经济效率及整个社会福利水平,创造数字红利。平台经济的核心是大数据,是运用大数据网络技术来克服传统经济中的信息约束、认知约束,来整合及挖掘各种资源,让资源配置效率全面提高。如果平台经济离开大数据,一定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平台经济是如何有效运行的?无论是电商网络平台提供买者免费服务以吸引流量而向卖方收费,还是谷歌向平台使用者提供免费服务向广告商收费,各种经济平台的经营模式,基本上就是一种新的资源配置方式,而不是传统的市场价格机制。

当然,在平台经济中,也存在价格机制运行,比如有些平台企业开发产品与服务,及平台上买者卖者之间的交易活动,但是即使是这些交易行为,其价格机制的作用与影响也有新的变化。如网约车的动态定价策略,看上去是通过大数据网络对客户进行有效资源配置,但在全球引起了天怒人怨,其关键原因是把传统供求关系机制应用到网约车定价上,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而实际上,经济平台上的交易行为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其定价方式也出现了调整。

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将会引申出许多传统经济学无法分析与解释的现象,这需要从新的视角在理论上进行分析与研究,以此建立起平台经济研究的新范式与理论框架。特别是 2020 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之后,全球经济向数字化转型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平台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新方式,其向广度与深度发展也是一种趋势。

(本文原题“平台经济的实质及运作机制研究”,原载《江苏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作者易宪容、陈颖颖、于伟。)

平台经济中的计划机制

市场与计划之争是一个长期引起人们关注和讨论的话题。每当生产方式及其技术条件发生变迁时,人们总会掀起关于这两种经济机制的再讨论。当前,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以及“新零售”“新制造”等新型经济模式的推出,人们再一次对如何选择这两种经济机制展开思考。

在这场讨论中,相关文献从市场特性、技术前沿、案例以及技术和社会哲学等角度展开讨论的居多,而从当前经济现实的演进规律角度展开讨论的较少。

马克思曾在《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中摘录过一段话:“只有当机器大规模起作用时,当一台机器能帮助成千上万的人劳动时,机器才是真正有用的。因此,机器总在人口最稠密,失业人数最多的地方使用最多。”这段话指出,机器这一当时的先进生产工具,是在最适合机器发挥作用的场所即人口最多的场所使用最充分。同理,当前新一代信息技术也必然在最适合新一代信息技术发挥作用的场所,即信息最密集、数量最多、标准化程度最高的场所得到最充分的应用。我们认为这个场所就是电子商务平台,围绕着电子商务平台产生了平台经济模式。

从分析现实经济出发,本研究认为,经济中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的有机结合并非是由外在手段强制实现的,而是在资本矛盾展开过程中,在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中得以研发和使用的,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平台经济中。平台经济作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不断发展和应用的最佳场所,其使用新技术的结果是平台经济中计划机制作用程度增加,不仅企业内部的计划性增加,而且不同行业企业之间也形成了计划机制。实践证明,这种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结合的新模式反映着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逻辑,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在未来的市场经济中,随着平台经济体系不断发展,计划机制起作用的程度还将增大,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也会结合得更好。   

但需要指出的是,本研究所指出的平台经济中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有机结合的模式并不能完全解决市场经济中存在的根本矛盾。

马克思曾讲到“对资本说来,只有在机器的价值和它所代替的劳动力的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情况下,机器才会被使用”,意思是说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潜在生产力只有在符合资本价值运动要求时才能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这里蕴含着指导我们科学认识新一代技术进步影响的双重思想:一是资本运动能够促进信息技术进步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二是资本运动也可能抑制信息技术进步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其中缘由在于以资本为核心的生产方式中存在不尽合理的分配方式。

因此,为确保从市场经济中发展而来的平台经济中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有机结合的模式发挥出理想的效果,还需要合理的制度设计。

(本文原题“论平台经济中计划机制的形成与扩展”,原载《教学与研究》2020年第11期。作者刘伟。)

 

平台经济治理中的私人监管和公共规制

平台经济在全球范围内发展迅速,全球市值最高的十家上市公司中有7家是平台型企业。就我国来说,估值超过100亿美元的超大型平台已有20家,其中16家是2012年以后发展起来的。无论是从规模、数量还是增长速度看,平台经济都已经成为一种主流经济形势。   

伴随爆发式增长,平台经济面临着更多的挑战,尤其是平台市场秩序问题,比如市场失灵、恶性竞争、道德风险和公共安全等。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互联网平台治理研究报告(2019)》显示,网络交易类平台的交易违法案件数量、网络购物投诉量过去三年逐年增加,信息内容类交易平台中违法信息、虚假广告和侵犯版权类违规等行为也出现跳跃式增长。   

面对平台经济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如何有效维护平台市场秩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公共规制,即利用公权力维持秩序;二是私人监管,即企业通过建立私人秩序,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我国过去对市场秩序的维护主要依靠的是公共规制,通过商事制度和法律法规约束和维护市场,而引入平台之后的市场与过去有非常大的不同。平台企业就像一个维护“公共利益”的监管者。平台企业具有市场参与者和组织者双重身份,所以平台企业本身对平台用户就有一定的监管行为。因此,平台经济治理可以依靠公共规制和私人监管双重力量。   

本研究认为,平台监管需要针对监管过程中的不同阶段,在事前、事中以及事后监管过程中,有选择地加强或减弱平台监管的双重力量。   

平台治理中私人监管和公共规制在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中的手段和局限有很大不同。平台企业的私人监管虽然有信息和资源优势,但平台企业是市场利益体而不是执法部门,单独监管局限性非常大,而且本身也容易受到利益最大化的制约而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因此,在平台治理中,政府公共规制和平台企业私人监管相互配合、界限明晰是必不可少的。良好的制度安排可以使市场在潜移默化中产生秩序,形成互相监督的有序市场。

在考虑成本、效率以及职能优势的情况下,我们对平台治理过程中公共规制和私人监管的分工提出以下几点政策建议:   

在事前监管上,平台企业应该制定平台准入门槛,而不是仅仅依靠政府公共规制。目前事前监管主要依靠公共规制的行政审批-证照管理的手段,这不仅无法发挥平台企业的事前监管优势,平台反倒可以借机推卸监管责任。因此,应该进行商事制度改革,减少公共规制中的行政审批,更多让平台企业来把握平台准入门槛。   

在事中监管上,私人监管可以部分替代公共规制。私人监管相较于公共规制有明显的信息优势、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可以有效达成监管目的。平台企业为达成可持续发展而产生的监管需求也可以有效地促进平台企业私人监管的完善。   

在事后监管中,存在私人监管威慑不够的情形,需要公共规制强制力的介入。政府应该更好地利用平台私人监管过程中的事中监管数据,达到准确高效的监管。也需要协助平台企业建立违规人员数据库。

(本文原题“平台经济治理中的私人监管和规制”,原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0年第4期。作者王勇、陈美瑛。)

 

平台经济从业者社会保险参保现状

《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显示,仅2018年,我国参与平台经济的人数就达7.6亿,服务提供者约7500万人。   

作为重建劳动关系和重塑工作性质的代理人,平台经济已渗透到交通、餐饮、快递、生活服务等全行业。与传统的标准雇佣形式相比,互联网平台经济使公司边界和劳动关系模糊化,从业者就业更加灵活、独立和自主,就业遵从度降低,工作场所和时间弹性化,收入来源多元化、离散度提高、稳定性弱化。

正是由于这些特点,现有以“雇佣和业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制度难以适应平台经济从业者的需求;而支付非固定的薪金和免于社会保险缴费也使越来越多的企业倾向于选择成本较低的灵活从业者,进一步增加了社保扩面难度。

本研究于2019年选取武汉市武昌区、洪山区和江夏区人口密集的住宅区和商业街作为调查地点;调查对象为常见的生活服务交易平台的从业者,如快递员、外卖员、网约车司机;资料搜集基于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227份,收回有效问卷222份,有效问卷中含快递员44份、外卖骑手占91份、网约车司机87份。本次调查主要考察平台经济的从业者是否参加了“五大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没有参加相关保险的主要原因,以及对该行业建立相关社会保险项目必要性的看法。

本次调查发现,平台经济从业者因其自身职业的灵活特性,所面临的社会风险较大且规避风险能力低,在没有社会保险兜底保障时,极易遭遇健康风险和经济风险,陷入生存危机。 

调查结果显示,平台经济从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整体比例较低。在受调查对象中,参加全部社会保险项目的仅占总人数的11.95%,各保险项目参加比例差异性较大。其中,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比例较高,但也并没有实现全覆盖。未参加任何养老保险的受调查者占比为43.6%,仍有7.3%的受调查者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项目,二者的覆盖率低于全国水平,且还有部分受调查并不清楚是否参保。

与此同时,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参保比例极低。其中,未参加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受调查者占比高达70%以上,而未参加失业保险的占比直趋80%。

在问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相关项目的原因时,受调查者不了解社会保险制度是其不参保的重要原因。20.3%的被访者声称自己根本不了解社会保险制度,46.4%的调查者表示只知道有五个险种,而险种的具体情况并不了解,且相当一部分受调查者不清楚应该如何去了解。

目前,灵活从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尚未建立起来,50%左右的受调查者认为应该建立这些险种。52.8%的受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工伤保险;46.3%的受调查者认为有必要建立失业保险,同时有23.6%受调查者认为由于行业流动性太大,没有必要建立失业保险。

(本文原题“新就业形态下平台经济从业者社会保险制度探析”,原载《宏观经济管理》2020年第12期。作者严妮、黎桃梅、周雨、李梦婷、王世娇。)

    责任编辑:田春玲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