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盘点| 2020年与我们的孩子有关的九大事件

秦志
2020-12-31 09:54
来源:澎湃新闻

编者按:2020年即将过去,这一年家长们都在关心什么话题?哪些新闻曾高居搜索热榜,引发广大网友热议?教育政策又有哪些变化? 基于此,亲子学堂甄选了今年与青少学习和教育相关的九大事件来回顾不平凡的2020。

不平凡的2020

多地禁止要求家长在家批改作业

12月10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针对“杜绝将学生作业变成家长作业”的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表示,教育部的态度是一贯的、坚决的。教育部将严格落实作业的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特别是布置惩罚性作业、要求家长完成或批改作业等明令禁止的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张志勇也表示,家庭和学校在课后作业方面的职责,应该厘清边界。

事实上,多地教育部门已经明文禁止家长批改作业的行为。例如2020年11月10日,辽宁省教育厅在官网公布《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其中明确指出:教师必须亲自批改作业,严禁家长、学生代劳,这是教师的职责。

2020年11月10日,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教育局出台《潍坊高新区学生作业规范“十要十不”》。其中明确指出:不得出现只有学生自评或互评,或者要求家长代批阅作业的现象。

2020年10月27安徽合肥,日发布的《关于公布合肥市中小学办学行为“十不得”的通知》明确,一旦老师有违规操作,不仅其本人要受处罚,校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也会被取消评先评优。

2017年10月江苏省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的意见》从作业、考试、课程等多方面进行管理规范,明确提出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教师方面要认真对待学生作业,做到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不得要求家长代批作业。

教育部明确规定教育惩戒的定义

12月29日,教育部在前期广泛调研、公开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颁布《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教育部令第49号,以下简称《规则》)。《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规则》第一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对教育惩戒做出规定,系统规定了教育惩戒的属性、适用范围以及实施的规则、程序、措施、要求等,旨在把教育惩戒纳入法治轨道,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则》强调,教育惩戒与体罚和变相体罚是不同性质的行为,明确禁止了七类不当教育行为,划定教师行为红线,规定了对越界教师的处罚方式,方便各方监督。《规则》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刑法修正案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限定为12周岁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其中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有律师表示,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对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这些最严重的犯罪,其实十二三岁的孩童是清楚道德对错、应为不应为的。法律不应对有认知能力的孩童在特定环境下的内心幽暗视而不见。

修正案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限定为12周岁,严格限制了降低幅度;罪名仅限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设定了“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的特别程序,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保持了应有审慎的态度。另外面,将“收容教养”改为“专门矫治教育”,说明对未成年犯罪并不是“一关了之”或“一放了之”,而是将惩罚犯罪与完善专门矫治教育做好了衔接。

规范校外培训合同,规定收退费及违约责任

针对校外辅导机构乱收费和因各种原因停业跑路的乱象,6月10日,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服务行为,推动化解校外培训收退费纠纷,联合印发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培训合同(示范文本)》)。

《培训合同(示范文本)》为该行业首个全国性示范文本,共十一条,充分考虑了中小学生在参加校外培训过程中,各环节必须明确的当事人双方责、权、利关系,涵盖了培训项目、培训要求、争议处理等内容,尤其对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旨在有效规范培训合同当事人签约、履约行为,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全国高考延期举行  

3月31日,教育部发布公告称,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延期一个月举行,考试时间为7月7日至8日。

在延期一个月举行的2020年高考中,1071万名考生逐梦考场。教育战线以最严格的措施做好疫情防控,以最严格的标准确保考试安全,安全、公平、科学、规范地做好高考工作,赢得了疫情防控和高考工作的双胜利。

全面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和学校体育美育

3月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对新时代劳动教育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

10月15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这三个文件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劳动教育和学校体育、美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各个省教育部门根据指导精神做出调整,不少省份提升了体育科目在中考中的分数比重,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也意识到了提升身体素质的重要性,有序开展各项体育锻炼活动。

全面取消特长生,上海招生政策微调

3月11日,上海市教委发布2020年招生新政,在去年的招生基础上保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形式,同时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整体上看,幼升小同步招生与2019年基本一致。小升初实施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报名民办初中如未被录取的,将根据公办初中已分配入学的实际情况,由相关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当年度区、校招生政策和细则安排入学。

同时强调在招生过程中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各项业余考试取消或延后,最终调整为线上考试

二月初,上海业余围棋、乐器、剑桥少儿英语等线下考试调整。相关部门和机构根据防疫要求,取消或推迟了所有线下考试。

经过近半年的筹备和试运行,小琴童们期待已久的各项乐器考试陆续在八月起开始线上考级。考级采用在特定手机app上录制演奏视频并单独上传的形式进行。

受疫情影响,2020春季学期开学延期

1月31日,上海市教委致信中小学生及家长:做好防疫,安排好寒假生活。今年的寒假是一个特殊的寒假,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全国都开启了在家网课的特殊教学计划。经过紧急筹备,多方努力,3月2日上海各大中小学生开启了网络上课的第一天。全国各地也深入推进网络直播课,让学生们在家学习,保持授课进度。

上海的毕业班年级于4月17日率先复课,四、五、六、初一和高一年级学生于5月18日重返校园,一至三年级于6月2日迎来开学,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恢复正常教学制度。

    责任编辑:汪华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