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费③私营企业减税降费效果评估与趋势预测

彭飞 吕鹏 吴华清
2020-12-29 11:16
来源:澎湃新闻

最近完成的中国私营企业调查,对中国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现状进行了一次评估。该调查由中央统战部、全国工商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单位主持,依托各省(区、市)工商联和工商局力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本次调查数据涵盖7476家注册的民营企业。本报告对调查结果进行了初步分析,获得了一些重要发现。

世界银行报告显示,2016-2017年,中国总体税负率(税费占利润的比重)分别为68%和65%。笔者对中国民营企业的税费负担现状的一次评估调查显示,2018年,中国民营企业平均缴纳税费230余万元,占企业利润的比重为56%。

据统计,2016年至2020年新增的减税降费累计将达7.6万亿元左右,特别是2019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全年新增减税降费达到2.36万亿元。随着中国减税降费举措的深入推进,民营企业税负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取得了较为显著的阶段性效果。不过也应看到,当前税收和缴费率仍然比世界平均水平高48%(世界银行,2020),成为现阶段制约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

“减税”之后,“费感”依旧强烈

从调查的反馈来看,除少部分企业主认为税费总成本下降明显外,25.58%的企业认为税费负担有所降低,认为有所上涨的企业为22.83%,而认为没有变化的占37.55%。总结来说,超过60%的民营企业认为税费成本没有显著降低。调查还显示,各项费用(规费、摊派和社会保险)接近税费总负担的41%。

中国企业生产经营的制度成本远高于其他发达经济体。上述调查显示,中国民营企业社会保险缴纳平均为125万元,占所有税外负担的80%,占税收负担的51%,占全部税费负担的34%。

中国企业社保缴存范围又存在过低的窘境。《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9》显示,企业社保基数合规度提高至29.9%。《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要求,自2019年起,社保征缴机构逐步由社保部门转移到税务部门,以提高企业缴费比例。这一改革实施后,社保征管将更加严格和规范,势必大幅减少企业偷缴、少缴社保现象,同时也带来社保缴存压力上升的风险。

税费负担比例与企业规模负相关,小企业压力更大。从税费缴纳金额绝对值来看,大型企业要高于中小企业,但是从税费缴纳相对值来看,企业规模越大,税费占净资产总额的比重越小。从这个角度来看,税费负担对小企业的经营压力要高于大企业。因此,减税降费政策迫切需要优先考虑小企业的现实需求。

创新企业税费负担并未减轻,一定程度抑制了创新热情。目前,中国为了鼓励企业进行创新,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以产业性优惠为主体、覆盖现行主要税种、采用多种优惠方式的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并没有显著降低创新型企业的税费负担。上述调查显示,有研发投入的企业和没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相比,税费支出占主营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63%和9.46%,二者差异较小。原因可能来自几个方面:一是,创新投入增加提升了产品附加值,提高了企业生产能力和营业收入,带动了以营业收入为税基的间接税费的增长;二是企业研发人员的社保缴纳比例高于一般企业;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适用条件苛刻、地方摊派等问题。

产业间的税收负担差别较大,制造业税负上升风险犹存。三大产业民营企业的税收负担相差较大,第二产业尤其是制造业,是税负承载的主体。第二产业企业平均纳税317万元,远超出第三产业的99万元和第一产业的81万元。

制造业税负不降反升的风险正在形成。经过长期的发展,中国制造业已经具有相当大的规模,但是因为制造业本身需要更多的中间投入,“营改增”之后增值税税率较高、多档税率都增加了产业间的分工难度;增值税链条的延伸,加强了上下游企业的监督和约束,征管机构的变迁进一步提高了税收征管力度,种种变化表明,制造业存在税负不降反升的风险。

调查结果显示,当企业拥有政治关联后,其税费负担有所减轻,而失去政治关联后,其税费负担显著增加。现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更易承担了更少的税费负担,而曾任代表委员建立的政商关系,因为离任而丧失了政治关联,更可能承担较高的税费支出。从这个角度来讲,企业会通过各种途径与地方建立政治关联,从而规避既定制度对它造成的利益损失。传统政商关系仍然存在较大市场,不仅滋生腐败,而且增加了生产效率损失,损害了地方政府形象,影响了企业间的良性竞争,破坏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此亟待建立新型健康的政商关系。

国地税合并减少企业报税时间获肯定,对征管方式改变的后果预期和担忧明显。大部分企业对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的报税难度持乐观态度。国税与地税机构合并之后,70.20%的企业认为报税方便快捷,11.30%认为无变化,18.50%并不知道相关情况。

调查显示,六成五的企业认为,未来税收征管力度会持平甚至增强。其中,44.44%的企业预期税收征管力度会增强,21.05%的企业预期税收征管力度大致持平,26.40%的企业难以预期税收征管力度变化,5.87%的企业预期税收征管力度会减弱。

减轻企业税费建议

(1)推进增值税减税,长期应保持行业的同步性

当前,制造业和交通运输服务业增值税税率已由16%、10%分别下降至13%、9%。这一举措将直接降低制造业和交通运输服务业的税负,但是也应注意,增值税作为一种流转税,势必会增加其他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农林牧渔业和公用部门的抵扣难度,从而增加这些行业的税负,形成“跷跷板效应”。虽然执行了加计扣除政策,但是势必冲击这些行业的进项需求结构,增加生产成本,影响要素配置效率。因此,从增值税税制优化的效率目标来看,长期应采取同步降低增值税税率的办法,以稳定全行业的税负预期,同时推进中性税制设计。

(2)加快推进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享方案改革,适度提升地方分享比例

目前,中央和地方的增值税分享比例采取“五五分享”划分办法,有助于稳定地方收入预期,但是随着减税降费力度的不断提高,尤其随着制造业增值税税负的下降,可能就会带来以制造业为主的中西部地区的税收汲取能力的下降,从而增加了这些地区的财政压力。在地方税体系尚未健全时期,应进一步提高地方分享比例,可将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提升至60%,以调动地方发展经济、涵养制造业税基的积极性。

(3)稳步提高社保费率降低比重,考虑地区和企业差异

当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16%,这将有利于减轻企业社保负担。但是调查显示,民营企业社保缴纳比例占税收负担的一半,现有举措可能仍难以从根本上有效解决社保负担过重问题,尤其需要考虑征管机构调整之后,征管力度增强的影响。因此,建议稳步提高社保费率降低比重,根据地区和企业差异,在原有水平的基础上,社保费率继续降低10%-20%,政策执行期2-3年,待经济形势明朗再决定是否延续优惠政策。

(4)深入推进省级以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切实降低非税负担

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出台以来,地方政府迅速制定了省级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对于减轻企业负担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对于省级以下的涉企收费管理,当前仍缺少严格的制度约束。涉企收费不仅有省级的,还有地级市、县、乡镇的,名目繁多,征收标准复杂,隐蔽性强,是企业非税负担的重要来源。因此,落实减税降费目标,还需要加快推进省级以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5)非税收入征管权限试点改革,强化独立性

各种规费科目的设置由省级政府确定,地区间的企业非税负担差异较大,事实上放松了对非税收入的监管。与税收征管不断上移不同,非税收入的征管改革非常滞后。2011年,《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正式实施,明确将全部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以期实现非税收入管理的规范化。虽然从预算制度上加强了管理,但是在此之后非税收入并未停止快速增长趋势,超速增长依然严重。重要原因正是,作为地方财政的重要补充,非税收入征管缺乏有效的制衡。因此,在加快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的同时,可尝试试点上移非税收入征管权,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的独立性。

(6)加快制定税外负担优惠政策,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立足创新,是民营企业通往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持续的创新投入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成本,除此之外,税费支出也是重要来源之一。既有的政策主要基于税收优惠(所得税)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但是忽视了税外负担——“费”的政策设计。特别地,对于创新企业,可采用单一征收率办法综合征收企业的税费支出,切实降低企业税费成本,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本文作者彭飞系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吕鹏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私营企业主群体研究中心秘书长,吴华清系合肥工业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柴宗盛
    校对:张亮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