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停运!滴滴出行旗下“花小猪打车”在柳违规经营,执法部门已查扣车辆

2020-12-17 15:38
广西

原创 主播 柳报传媒微报

此前,市区多名市民反映,“花小猪打车”平台未取得相关资质即开展网约车服务,涉嫌违规经营,且高额补贴变相低价扰乱市场。记者了解到“花小猪打车”平台在柳州并不具备网约车经营资质。(点击查看此前报道)网络图片

对此,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下简称“执法支队”)经过一个多月的调查后,于12月15日对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滴滴出行”)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滴滴出行承认了“花小猪打车”平台是该公司旗下产品,且并未在有关部门办理报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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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小猪打车”平台属于

滴滴出行旗下产品

据了解,“花小猪打车”平台属于滴滴出行旗下产品。今年7月份以来,该平台在柳州开展的经营行为,未经市行政审批部门许可,属于违规行为。约谈会上,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该平台打车未将运营信息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影响正常市场价格秩序等问题进行了通报。记者从会上获悉,从9月15日至今,该支队共受理有关该平台投诉9起,主要为该平台向无证车辆派单、低价扰乱市场、甩客等现象,该支队还查扣该平台问题车辆4辆。

约谈现场

根据滴滴出行的《关于对“花小猪打车”相关情况的报告》显示,“花小猪打车”品牌运营主体为滴滴出行,该平台使用的网约车信息系统服务、平台乘客端和司机端的软件著作权人均为滴滴出行,相关用户协议签署主体为滴滴出行,滴滴出行在“花小猪打车”APP端内与用户签署《用户服务协议》《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政策》等相关协议,并承担主体责任。综上,滴滴出行认为“花小猪打车”可使用滴滴出行的平台许可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

对此,执法支队表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十条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花小猪打车”平台作为独立运营的平台,也应按此规定办理。

滴滴出行表示

将按要求进行整改

会上,执法支队就“花小猪打车”平台相关问题对滴滴出行公司提出要求,包括明确“花小猪打车”平台的运营主体,及时向我市行政审批部门报备,办理相关手续;立即组织开展对经营车辆和从业人员的排查,清退不合法车辆、驾驶员,不予不合法车辆、人员派单,确保提供服务车辆、人员具有合法资质;保证驾驶员按照服务规范的要求开展服务,督促驾驶员文明安全行车,同时加强对车辆和驾驶员的管控;要合理定价,不得以低价倾销等方式和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等;在完善报备手续前,要求该平台暂时停止运营。

滴滴出行表示,当前,该公司已与市行政审批局联系,报备滴滴出行新增“花小猪打车”产品,让该平台在柳州市使用滴滴出行柳州分公司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获得许可。也将于近期按照柳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整改要求,加快清退平台上不符合《柳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的司机和车辆,强化派单合规性引导,逐步停止对不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和车辆派单。

来源:柳州1号 记者 罗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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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责令停运!滴滴出行旗下“花小猪打车”在柳违规经营,执法部门已查扣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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