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济宁市2020年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情况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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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据了解,今年6月我市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已实现“十五连增”,近期民政部门又再次部署开展了提高救助水平工作。请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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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蓉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6月份印发《关于完善城乡低保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提高救助标准的通知》,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90-63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445-475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占到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3%、48%。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870-93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提高到580-620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个人自理状况确定,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为每人每月580元;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为每人每月290元;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为每人每月170元。文件印发后,各县市区严格按新标准发放救助资金,同时加大困难群众排查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相应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
为更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11月下旬,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水平的通知》,按照“分季度、分类别与全国对标,高的适当调升,低的全面补齐”原则,再次提高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体的救助保障标准。提标后,我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610元提高到719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460元提高到537元,农村特困人员最低档供养水平由750元提高到960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935元,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由1400元提高到176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由920元提高到1400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由500元提高到9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85元、100元提高到113元、14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85元、100提高到109元、125元。新的救助保障标准从今年1月起执行,全市共需补发资金1.779亿元,其中1-11月份补发资金(1.548亿元)已于11月30日全部发放到位,受益困难群众共34.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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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日报记者:寒冬来临,为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请问民政部门采取了哪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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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蓉霞(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
保障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是当前的民生大事。市民政局高度重视,综合采取多项措施,扎实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确保困难群众温暖、安全过冬。
一是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通过政策告知、入户排查、信息比对、定期巡访等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等,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天气、疫情等影响。目前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16.2万人、特困人员3.5万人,累计发放保障金9.8亿元。
二是发放冬季取暖补贴。我市于2008年建立困难群体冬季取暖补贴制度。近年来,任城区、梁山县、高新区及太白湖新区等县市区每年均对城市低保等困难家庭发放一次性取暖补贴,按照每户455元标准补贴,今年共计发放3415户、205万元。兖州区、曲阜市、泗水县、邹城市、金乡县、嘉祥县等县市区通过热力公司减免的方式对低保对象缴纳取暖费予以优惠。同时,为保障孤寡老人等特困人员温暖过冬,市民政局对全市139处乡镇敬老院按照1.5万元/处的标准发放冬季供暖补助资金,今年共发放208.5万元。
三是开展温暖救助活动。元旦、春节即将到来,市民政局将于2021年1月在全市组织开展“福彩送温暖”救助活动,对10000户特别困难的低保、特困家庭发放米、面、油等生活物品。针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冬季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强街面巡查和照料服务,确保节日期间特殊困难群体温暖过冬过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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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新闻网记者: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请问下步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如何谋篇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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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留宪(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
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养老服务工作迎来前所未有发展机遇,我们既感到欢欣鼓舞,也感到责任重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将对标对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办出特色的定位,实施智慧养老平台建设、养老产业建链强链、设施建设提升、人才队伍培育、康养小区建设“五大工程”,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基础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实施智慧养老综合平台建设项目。整合养老企业和机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队伍等各类资源,建设市县上下贯通、标准规范统一、资源充分共享,集呼叫服务、养老咨询、安全监护、健康管理、服务监管、数据分析等为一体的市级智慧养老平台,实现个人、家庭、社区、机构与养老服务资源的有效对接。
二是实施养老产业扩链强链项目。支持养老服务组织规模化、连锁化发展,全市培育发展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养老企业或社会组织。依托“孔孟之乡”“中国泉乡”“东方圣城”“孝贤故里”“邹鲁圣地”等资源,推动养老服务产业与健康、养生、旅游、文化、休闲等产业融合发展,与省内外热门旅游城市组建旅居养老联盟,大力发展旅居养老、生态养老等新兴业态,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组织和品牌项目,力争实现“一县一特色、一县一品牌”。
三是实施养老设施建设提升项目。围绕城市社区养老设施配建,新建住宅小区实行养老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无偿移交“四同步”机制;老旧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形式,补齐欠账,配建率逐步达到100%。围绕机构养老建设,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围绕补齐农村养老短板,推动建设以收住失能半失能为主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同时辐射带动农村幸福院转型提升。积极推进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引导城乡老年人家庭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满足广大老年人居家生活照料、起居行走等需求。
四是实施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实施“千名养老护理员培训工程”,每年培训1000名养老护理员、管理人员。积极争取与民政部培训中心合作,打造辐射全市的枢纽型养老服务培训基地。鼓励有关高校、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吸引更多生源进入养老服务队伍。积极开展“孔孟之乡敬老使者”评选活动,完善职业技能等级与养老服务人员薪酬待遇挂钩机制,稳步提高薪酬水平,逐步建成以专业人才、老年社会工作者、养老服务志愿者、老年人家庭照料者相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
五是实施康养示范社区建设项目。立足自然资源、区位交通、历史文化等优势,打造一批生态环境好、康养结合紧、人文氛围浓、特色鲜明、市场认可、可持续发展的示范性健康养老基地,集养老、康复、医疗、居住、娱乐为一体,提供多元化、高品质的养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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