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
关于全面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蔓延,周边国家近期病例快速上升,勐腊县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剧增。为慎终如始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守好国门,现就全面加强勐腊县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自身防护意识,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工作和生活中坚持勤洗手、多通风、少聚集、常消毒,公共场所主动接受扫码亮码及体温检测,出现发热等症状及时做好防护措施后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要正确对待疫情防控工作,不听谣、不信谣、不传谣。
二、强化公共场所管控。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业户、商超、医院、车站、各类市场、物流行业等要切实履行防疫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消毒及人员出入登记等防控措施,流通行业要加强食品进货关,确保防控到位。
三、减少聚集性活动。
辖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社区(村小组)严格控制人员聚集和集体活动,减少会议频次,压缩会议时间,控制参会人数,尽量以视频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婚丧嫁娶事宜一律从简,严格执行报备制度,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四、严格边境一线管控。
落实云南省第15号通告要求,严格执行口岸、通道人员出入境管控要求,进一步加强便道、渡口封堵管控,充分发挥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机制作用,广泛发动抵边村寨群防群控力量守好边境线,统筹调配护边员、民兵开展边境一线抵边巡逻管控。抵边村寨实行24小时封闭管理,严格人员进出,严禁走亲访友等跨境流动,严禁收容非法入境人员,严防外籍人员及我方公民经抵边村寨偷越国(边)境行为,对试图非法出入境的人员通报公安机关、派出所依法处置。
五、全面开展大排查工作。
全县各级疫情防控网格化管理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以非法入境人员为重点,对乡镇(农场)、村寨(社区)、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家庭旅馆)、客运集散地、出租屋、餐馆、建筑工地等场所进行地毯式全面排查,强化防疫宣传和要求,做好排查、登记、上报和管控工作,并实行每日动态管理,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在开展排查过程中要强化个人防护,所有在辖区人员应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工作。
六、严控出入边境地区人员、车辆。
非边境地区常住人口、车辆进入边境一线,确需进入的,必须严格执行“云南健康码”“行程码”扫码亮码及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措施。勐捧镇、勐满镇、关累镇、勐伴镇、易武镇、磨憨镇、勐捧农场、勐满农场的出租车及网约车业务不得超出本乡镇辖区。勐腊县城区、勐仑及其他乡镇的出租车、网约车不得运输前往勐捧镇、勐满镇、关累镇、勐伴镇、易武镇、磨憨镇、勐捧农场、勐满农场的乘客。恢复时间另行通知。乡镇客运站在出售乡镇进入勐腊城区的车票时,要严格排查,仔细询问,对从边境乡镇购票乘车离开的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云南健康码”“行程码”检查工作,严防偷越国(边)境的违法犯罪人员乘坐客运班线车。如无特殊情况不得代申报“云南健康码”“行程码”,携老年人、幼儿等无手机的人员出行时,可以代为申报,客运站及驾驶员要认真核对扫码结果,详细登记申报人、被代申报人的信息。
七、鼓励群众举报监督。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边境管理部门举报妨害边境管理、非法偷越国(边)境、走私护私、越境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一经查实,按照勐腊县关于对举报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奖励的通告进行奖励。
八、严惩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及偷越国(边)境行为。
依法严厉打击偷越国(边)境行为,依法严惩偷渡者及组织、协助、容留偷渡者人员,对拒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侮辱攻击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的、拒不服从安排造成疫情输入扩散的、造谣传谣引起群众恐慌的,以及其他妨害疫情防控的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九、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扎实开展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力推进爱国卫生“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7个专项行动,压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各项指标顺利完成。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来源:勐腊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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