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97分钱,明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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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4 15:52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2020-2022年省级电网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0〕1508号)、《关于做好第二监管周期销售电价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降低本市大工业用电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大工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平均降低0.97分钱(含税,下同)。合理调整不同电压等级间的价差,大工业用电不满1千伏电压等级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77分钱。同时,优化调整大工业用电各电压等级峰、平、谷时段比价关系,促进输配电价应用于电力市场化交易。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不作调整(具体价格水平详见上海市销售电价表)。

二、市电力公司要加强降价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与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到期平稳衔接,继续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降价政策的落实工作,将降电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

三、上述调价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上海市销售电价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6日

(原标题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本市大工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责任编辑:郑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