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环卫系统一处长获刑十年半:多家车企送钱,女销售变情人
环卫系统曾被很多人视为“清水衙门”。不过,天津近期一审宣判的一起案件却在当地公务员群体中引发关注和舆论热议。
澎湃新闻记者查询发现,中国裁判文书网今年11月10日公布了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上传的《宋玉有贪污、受贿一审刑事判决书》(2019津0116刑初97号),该案公诉机关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
判决书介绍:被告人宋玉有,男,1962年3月9日出生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族,大学本科,户籍地天津市滨海新区,住天津市滨海新区。2019年4月2日因涉嫌职务犯罪被天津市滨海新区监察委员会留置,2019年9月29日因涉嫌贪污、受贿罪经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决定,被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刑事拘留,2019年10月1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一看守所。
贪污+受贿,涉案金额数百万元
滨海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内容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贪污人民币34.18万元的犯罪事实”和“受贿人民币407万元的犯罪事实”。
在贪污部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包括:2010年11月至2015年5月间,被告人宋玉有利用其担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的职务便利,以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争取清融雪费用需要费用为由,向其下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局长陈某索要人民币45万元;以组织考察需要经费为由,向其下属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局长王某某索要人民币30万元;在为职工购买慰问品过程中,收受天津市滨海新区汉沽金佰汇商场送予的回扣款人民币8万元。宋玉有将上述款项共计人民币83万元作为账外资金交由该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副处长刘建祥(另案处理)保管。
期间,被告人宋玉有与刘建祥共谋后,使用上述公款中的人民币16.18万元购买佳能牌单反相机一套、和田玉材质玉器二件、第二套人民币纪念册两册、珐琅壶两套,二人俵分。被告人宋玉有获得物品价值人民币13.34万元,刘建祥获得物品价值人民币2.84万元。2014年11月,因刘建祥调离该处,宋玉有与刘建祥共谋后,将上述款项中的18万元俵分。其中宋玉有分得14万元,刘建祥分得4万元。
在受贿部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包括:2013年,被告人宋玉有利用其担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具体负责管理新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的职务便利,为海润广告公司在建设围挡广告业务上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经理徐某所送光大银行卡一张(内存人民币10万元)。
2015年底,被告人宋玉有受天津泰达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邳某某请托,利用其担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的职务便利,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公司总经理姜某,为天津泰达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到天津市西青开发区泰达微电子小区的扫保业务,并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海晶市政环卫绿化有限公司总经理艾某索要该公司三台环卫车辆提供给天津泰达绿化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该扫保业务。后宋玉有以支付环卫车辆的租赁费用为由,分三次向邳某某索取贿赂共计人民币108万元。
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宋玉有利用其担任滨海新区环境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具体负责环卫车辆的采购、验收、付款以及农村垃圾收集、运输项目的职务便利,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福建龙马)、烟台海德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简称烟台海德)、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联重科)、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北汽福田)、青岛中集环境保护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中集)、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深圳龙澄环保)等单位在环卫车辆招投标、中标车辆验收、合同款支付等方面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上述公司天津区域负责人送予的钱款,共计289万元。
多家车企送钱,女销售变情人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根据法院审理查明,宋玉有主要犯罪问题发生在其担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期间,利用其具体负责滨海新区市容市貌、户外广告管理、环卫车辆采购、验收、付款、农村垃圾收集、运输项目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受他人钱款,总计人民币407万元。
而在这些法院认定事实中,有多家车企卷入。
例如,2015年底,被告人宋玉有担任天津市滨海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市政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处处长期间,受天津泰达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邳某某请托,通过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服务公司总经理姜某,为天津泰达绿化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天津市西青开发区泰达微电子小区的扫保业务提供帮助,并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海晶市政环卫绿化有限公司总经理艾某索要该公司三台环卫车辆提供给天津泰达绿化集团有限公司用于该扫保业务。后被告人宋玉有以支付环卫车辆的租赁费用为由,分三次向邳某某索取钱款共计人民币108万元。
再例如:2015年至2016年间,福建龙马公司中标滨海新区环境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后,被告人宋玉有接受该公司销售经理柳某请托,为该公司在购车款支付方面提供帮助,在2016年下半年至2019年春节前先后四次收受柳某送予的现金,总计人民币70万元。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认定:2017年,北汽福田公司天津区域销售经理安某某与被告人宋玉有相识并发展为情人关系。2017年底,被告人宋玉有接受安某某请托,为北汽福田公司中标滨海新区环境局环卫设备采购项目提供帮助,并帮助该公司顺利通过设备验收及结算购车款。为对被告人宋玉有表示感谢,安某某欲将个人提成款中的人民币50万元送予被告人宋玉有,但被告人宋玉有仅收受了人民币5万元。2018年被告人宋玉有使用其他受贿款项,为安某某购买房屋出资人民币60万元。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上述提到的销售经理安某某也以证人身份提供证言证实:其自2017年1月至2018年9月任北汽福田公司天津区域销售经理。2017年5月与宋玉有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2017年底,其代表北汽福田参与滨海新区环境局采购3吨挤压式垃圾运输车的竞标,其让宋玉有帮助中标,在宋玉有的帮助下北汽福田如愿中标并顺利通过设备验收,同时很快收到了货款。为对宋玉有表示感谢,其在2017年底的一天送给宋玉有现金人民币50万元,宋玉有仅收取了其中5万元。另外,基于二人的情人关系,在其购买静海区××别墅时宋玉有为其出资人民币60万元。
被告人宋玉有也在供述中证实上述证人说法。
判决书透露:天津市滨海新区监察委于2019年4月2日对被告人宋玉有采取留置措施。被告人宋玉有到案后主动供述了调查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事实。滨海新区监察委依法扣押被告人宋玉有违法所得佳能牌单反相机一套、玉器二件、第二套人民币纪念册一套、扣押被告人宋玉有现金总计人民币194400元,扣押安奕霏违法所得人民币60万元。被告人宋玉有家属在案件审理阶段,代其退赔受贿赃款人民币30万元。
法院最后判决:被告人宋玉有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一十万元。
被告人宋玉有应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退赔赃款人民币27.34万元,在案扣押的款项人民币194400元发还给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在案扣押的佳能牌单反相机一套、玉器二件、第二套人民币纪念册一套变价后发还给天津市滨海新区城市管理委员,如有不足,责令被告人宋玉有继续承担退赔责任。被告人宋玉有违法所得人民币407万元应予追缴,在案扣押的款项人民币90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赃款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