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司机闯卡逃费13次,在北京的收费站被拦下后,竟然还找高速公路索赔?

2020-11-23 12:49
北京

来源:北京交通广播(ID:jtgbfm1039)

周某名下的宝马轿车因存在13次驾车闯卡不交费记录,当其再次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被拦,周某突然启动车辆欲驶离,车辆因阻车器受损。

事后,周某起诉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京沈高速公路分公司要求赔偿损失。

2019年8月12日,周某驾车通过京承高速收费站时,被首发集团京沈分公司工作人员拦停。工作人员敲开车窗,告知自己身份为京承高速治逃员,谁知周某迅速将车窗摇上、立即向前行驶。

工作人员立即告知前方有阻车器,但是周某已经驾车撞上阻车器,这个过程只有4秒钟。周某车辆的右前轮胎被扎破,轮毂处产生划痕。

周某起诉首发集团京沈分公司索赔修车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庭审中,周某表示,车里放着音乐,没有听清工作人员的话,不知道前方有阻车器,以为询问一下就正常放行。

被告提供的视频显示,双方对话清晰,车上也没有音乐,收费站两侧立有“阻车器已开启,闯岗后果自负”的警示牌。

另外,首发集团京沈分公司提供周某名下车辆闯口逃费的音频、监控视频若干,证明涉案车辆自2019年4月12日至2019午7月24日间有13次闯口记录。该公司代理人称,7月3日第一次拦截时,工作人员因未使用阻车器装置,导致原告车辆再次闯口逃费。公司为了防止车辆再次闯卡及保护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才放置了阻车器。

对于车辆曾有闯口逃费的记录,周某予以认可。周某提交的行车记录仪录像显示,其驾车排队通过收费口时,一名身穿制服及反光背心的工作人员在与前面一辆车的司机对话,另一名工作人员手持阻车器从涉案车辆左侧走到右侧,将阻车器放在了右边轮胎处。放置完毕后,工作人员告知前方机动车驶离。

朝阳法院审理认为,周某在驾驶涉案车辆通行收费站时,明知涉案车辆此前存在闯卡逃费的情况,其对于涉案车辆可能会出现因闯卡逃费被拦停处理的情况应有合理的预见、充分的认知,亦应当妥善配合解决问题。

结合事发经过,法院认为,当日系周某不安全、不合理的驾驶行为导致涉案车辆受损,首发集团京沈分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采取自助行为的过程中并无不当之处,其对涉案车辆损害的发生不存在过错。

判决指出,权利的救济需要以诚实守信为基础,以合乎情理为边界,以遵纪守法为底线。周某主张由首发集团京沈分公司修复车辆、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最终,法院驳回周某的诉讼请求。

自己13次闯卡逃费

被拦截后竟还要索要赔偿?

这实在是说不过去吧

原标题:《宝马司机闯卡逃费13次,在北京的收费站被拦下后,竟然还找高速公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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