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婚恋交友为名行骗,六男子接连被骗

2020-11-17 16:05
天津

来源:祁县法院

转自:晋中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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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中的相识相知,甜蜜互动,渐渐日久生情,从此,以为遇到了一生挚爱,哪知,一次次的真诚关怀,悉数是骗子编织的爱情陷阱。

近日,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案件中被告人假借恋爱之名向多名异性索要金钱用于个人挥霍。

案情简介

2018年的某一天,受害人高某在微信上添加了王某为好友,白皙的肌肤,大大的眼睛,笑起来甜美可爱,看着微信朋友圈里的照片,高某心生好感,于是两人通过微信聊天的方式逐渐熟络了起来,并确立了恋人关系。

通过王某的陈述,高某了解到王某在外省某蛋糕店打工,工资水平不高,为了表示对王某的关怀,高某多次向王某转账。之后,在王某称其需要钱治病、还朋友欠款时,高某也毫不犹豫的给王某转了钱。

网恋一段时间后,高某向王某提出见面的要求,王某称其欠打工店老板的钱而被扣押了身份证,没办法去见高某,若是高某愿意帮他偿还欠款并支付违约金的话,其就可以离职去找他。

为了两人的爱情,高某向王某转了数千元。之后,王某在微信上发了一张机票,称其已经买好机票下午就可以去找高某了,当天下午,高某联系王某时机票改签到了晚上,而当高某晚上联系王某时,王某又称其出车祸没办法前往高某所在地,并要求高某给她支付医药费。

一次次的推脱,高某终于意识到他可能被骗,于是向当地警方报了案。

截至王某被其起诉到法院,王某在2018年8月至2020年1月间,通过上述类似的方式,用微信添加异性,以微信聊天、视频聊天、发自拍照等形式获得异性好感,假意与受害人谈恋爱,编造其看病、欠他人钱、买机票等名义,先后骗取高某、李某等六人共计人民币47726元。

法院审理

被告人王某某以谈恋爱为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骗取多人共计人民币47726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追究刑事责任。李某某能当庭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最终,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利用单身人士求偶心理,通过游戏平台、社交软件等途径,以谈恋爱为由进行诈骗,是不法分子的惯用手段。在此提醒广大民众,不要轻易加陌生人为好友,不要把游戏当成现实,更不要轻信“网络爱情”,当陌生人或未见过面的网友以各种理由借钱时,一定要提高警惕,即使借了钱,也应当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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